'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建築 設計 技術 消防 天正CAD自學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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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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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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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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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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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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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3.5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3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 O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 0m 。

4 、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5 、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的規定。

6 、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

解讀:

1、加壓風機入口要直通室外,不允許從機房內或建築內部取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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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3.5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3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 O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 0m 。

4 、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5 、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的規定。

6 、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

解讀:

1、加壓風機入口要直通室外,不允許從機房內或建築內部取風;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正確做法:進風口直通室外

"

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3.5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3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 O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 0m 。

4 、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5 、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的規定。

6 、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

解讀:

1、加壓風機入口要直通室外,不允許從機房內或建築內部取風;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正確做法:進風口直通室外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錯誤做法:進風口未直通室外

2、為保證加壓風機設置在上部火災時吸入煙氣,加壓風機宜設置在下部,可在架空層、避難層等位置設置加壓機房,當條件不允許時亦可設置在屋面;

3、建築專業在設置防排煙機房和風井時需考慮室外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距離,儘量拉大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間距,補風口和加壓進風口無距離要求(都是進風口);

4、排煙口和加壓風口及補風口應佈置在不同立面上,當佈置在不同立面時,其間距沒有要求,不同面的要點是中間要有有效的分隔(如下第一張圖為有效分隔,為不同面,第二張圖雖然在不同面,但中間沒有有效分隔,仍為同一面),如在屋面設置機房,設在不同機房的立面也算處於不同面(專家意見);

"

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3.5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3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 O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 0m 。

4 、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5 、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的規定。

6 、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

解讀:

1、加壓風機入口要直通室外,不允許從機房內或建築內部取風;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正確做法:進風口直通室外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錯誤做法:進風口未直通室外

2、為保證加壓風機設置在上部火災時吸入煙氣,加壓風機宜設置在下部,可在架空層、避難層等位置設置加壓機房,當條件不允許時亦可設置在屋面;

3、建築專業在設置防排煙機房和風井時需考慮室外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距離,儘量拉大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間距,補風口和加壓進風口無距離要求(都是進風口);

4、排煙口和加壓風口及補風口應佈置在不同立面上,當佈置在不同立面時,其間距沒有要求,不同面的要點是中間要有有效的分隔(如下第一張圖為有效分隔,為不同面,第二張圖雖然在不同面,但中間沒有有效分隔,仍為同一面),如在屋面設置機房,設在不同機房的立面也算處於不同面(專家意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排煙和加壓風口設在不同面,中間為有效分隔,間距無要求。

"

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3.5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3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 O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 0m 。

4 、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5 、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的規定。

6 、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

解讀:

1、加壓風機入口要直通室外,不允許從機房內或建築內部取風;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正確做法:進風口直通室外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錯誤做法:進風口未直通室外

2、為保證加壓風機設置在上部火災時吸入煙氣,加壓風機宜設置在下部,可在架空層、避難層等位置設置加壓機房,當條件不允許時亦可設置在屋面;

3、建築專業在設置防排煙機房和風井時需考慮室外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距離,儘量拉大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間距,補風口和加壓進風口無距離要求(都是進風口);

4、排煙口和加壓風口及補風口應佈置在不同立面上,當佈置在不同立面時,其間距沒有要求,不同面的要點是中間要有有效的分隔(如下第一張圖為有效分隔,為不同面,第二張圖雖然在不同面,但中間沒有有效分隔,仍為同一面),如在屋面設置機房,設在不同機房的立面也算處於不同面(專家意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排煙和加壓風口設在不同面,中間為有效分隔,間距無要求。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中間沒有有效分隔,屬於同一面,需滿足距離要求。

6、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防排煙風口需考慮間距,只需考慮可能同時使用的風口之間的間距,比如同一個防火分區的加壓風口和排煙風口,按此原則可大大減輕風井和機房佈置的難度。

7、地下車庫加壓送風從地面取風,其進風口和送風機無設置在系統下部的要求。

8、為防止火災時候煙氣威脅加壓風機和風吹雨淋,送風機需設置在專用機房內,規範未放寬規定(排煙風機有放寬條件,可和通風空調機房共用),加壓機房可和補風機房合用,審圖和消防隊一般無異議;

9、樓梯間設置常開風口時,送風機出口宜設置止回閥,防止氣流導管,風管風速大於8m/s。

常見問題:

1、加壓風機設置屋面時,如何採取措施防止加壓送風的進風口受煙氣的影響?

解答:水平或垂直距離滿足要求即可防止進風口受煙氣影響;

2、設置在架空層內區的加壓送風機,其進風口是否能認為直通室外?

解答:算,但進風口不宜離建築外沿太遠。

3、加壓送風機設置在屋頂,是否需要設置專用的機房?對機房有何要求?

解答:設置在屋面時為防止風吹雨淋,同樣需設置機房,機房應滿足《建規》的要求,留出檢修空間,高度建議可做到2.2m以下,因超過2.2m建築面積算需按整個機房面積,小於則可按一半面積計。

條文:

3.4.2 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應由本標準第 3.4.5條~第 3. 4. 8條的規定計算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 24m 時,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應按計算值與表 3. 4. 2-1 ~表 3. 4. 2-4 的值中的較大值確定。

解讀:

"

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3.5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3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 O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 0m 。

4 、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5 、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的規定。

6 、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

解讀:

1、加壓風機入口要直通室外,不允許從機房內或建築內部取風;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正確做法:進風口直通室外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錯誤做法:進風口未直通室外

2、為保證加壓風機設置在上部火災時吸入煙氣,加壓風機宜設置在下部,可在架空層、避難層等位置設置加壓機房,當條件不允許時亦可設置在屋面;

3、建築專業在設置防排煙機房和風井時需考慮室外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距離,儘量拉大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間距,補風口和加壓進風口無距離要求(都是進風口);

4、排煙口和加壓風口及補風口應佈置在不同立面上,當佈置在不同立面時,其間距沒有要求,不同面的要點是中間要有有效的分隔(如下第一張圖為有效分隔,為不同面,第二張圖雖然在不同面,但中間沒有有效分隔,仍為同一面),如在屋面設置機房,設在不同機房的立面也算處於不同面(專家意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排煙和加壓風口設在不同面,中間為有效分隔,間距無要求。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中間沒有有效分隔,屬於同一面,需滿足距離要求。

6、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防排煙風口需考慮間距,只需考慮可能同時使用的風口之間的間距,比如同一個防火分區的加壓風口和排煙風口,按此原則可大大減輕風井和機房佈置的難度。

7、地下車庫加壓送風從地面取風,其進風口和送風機無設置在系統下部的要求。

8、為防止火災時候煙氣威脅加壓風機和風吹雨淋,送風機需設置在專用機房內,規範未放寬規定(排煙風機有放寬條件,可和通風空調機房共用),加壓機房可和補風機房合用,審圖和消防隊一般無異議;

9、樓梯間設置常開風口時,送風機出口宜設置止回閥,防止氣流導管,風管風速大於8m/s。

常見問題:

1、加壓風機設置屋面時,如何採取措施防止加壓送風的進風口受煙氣的影響?

解答:水平或垂直距離滿足要求即可防止進風口受煙氣影響;

2、設置在架空層內區的加壓送風機,其進風口是否能認為直通室外?

解答:算,但進風口不宜離建築外沿太遠。

3、加壓送風機設置在屋頂,是否需要設置專用的機房?對機房有何要求?

解答:設置在屋面時為防止風吹雨淋,同樣需設置機房,機房應滿足《建規》的要求,留出檢修空間,高度建議可做到2.2m以下,因超過2.2m建築面積算需按整個機房面積,小於則可按一半面積計。

條文:

3.4.2 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應由本標準第 3.4.5條~第 3. 4. 8條的規定計算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 24m 時,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應按計算值與表 3. 4. 2-1 ~表 3. 4. 2-4 的值中的較大值確定。

解讀: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1、小於等於24m的建築,加壓風量需通過計算確定,表中數據是按樓梯間和前室均開3個門計算所得,小於24m時開啟門數不同;

2、取表中數據時可根據高度按線性插值法計算確定;

3、單扇門時乘0.75的係數,再對比;多扇門時不乘,主要按計算值確定,同時不小於表格中的數值;

4、表格不包括共用前室,對於剪刀樓梯間和共用前室,應通過計算確定。

常見疑問:

1、“注:…按開啟1個2.0X1.6的雙扇門”,那麼當多個門時,是否就直接按計算值,不必與表進行對比取大值?

解答:主要通過計算確定,但仍然需要對比,不能小於表格中的數據;

2、如果非標雙扇門時,是否修正?比如,疏散門為1.5X2.0的雙扇門,是否表中送風量乘以係數:(1.5X2.1)/(2X1.6)?

解答:規範沒有要求進行修正,但可根據面積比確定防火門漏風量大小,在風量取值範圍內取值;

3、加壓送風量計算表格中,沒有剪刀樓梯間和共用前室,是否只能通過計算確定加壓送風量?

解答:通過計算確定風量,按照舉輕以明重的原則,建議共用前室的風量和獨立前室進行對比。

4、當合用前室自然通風,防煙樓梯間不能自然通風時,加壓送風量如何取值?是否套用表3.4.2-3?

解答:通過計算確定,與表三的風量進行對比。

"

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3.5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3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 O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 0m 。

4 、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5 、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的規定。

6 、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

解讀:

1、加壓風機入口要直通室外,不允許從機房內或建築內部取風;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正確做法:進風口直通室外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錯誤做法:進風口未直通室外

2、為保證加壓風機設置在上部火災時吸入煙氣,加壓風機宜設置在下部,可在架空層、避難層等位置設置加壓機房,當條件不允許時亦可設置在屋面;

3、建築專業在設置防排煙機房和風井時需考慮室外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距離,儘量拉大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間距,補風口和加壓進風口無距離要求(都是進風口);

4、排煙口和加壓風口及補風口應佈置在不同立面上,當佈置在不同立面時,其間距沒有要求,不同面的要點是中間要有有效的分隔(如下第一張圖為有效分隔,為不同面,第二張圖雖然在不同面,但中間沒有有效分隔,仍為同一面),如在屋面設置機房,設在不同機房的立面也算處於不同面(專家意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排煙和加壓風口設在不同面,中間為有效分隔,間距無要求。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中間沒有有效分隔,屬於同一面,需滿足距離要求。

6、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防排煙風口需考慮間距,只需考慮可能同時使用的風口之間的間距,比如同一個防火分區的加壓風口和排煙風口,按此原則可大大減輕風井和機房佈置的難度。

7、地下車庫加壓送風從地面取風,其進風口和送風機無設置在系統下部的要求。

8、為防止火災時候煙氣威脅加壓風機和風吹雨淋,送風機需設置在專用機房內,規範未放寬規定(排煙風機有放寬條件,可和通風空調機房共用),加壓機房可和補風機房合用,審圖和消防隊一般無異議;

9、樓梯間設置常開風口時,送風機出口宜設置止回閥,防止氣流導管,風管風速大於8m/s。

常見問題:

1、加壓風機設置屋面時,如何採取措施防止加壓送風的進風口受煙氣的影響?

解答:水平或垂直距離滿足要求即可防止進風口受煙氣影響;

2、設置在架空層內區的加壓送風機,其進風口是否能認為直通室外?

解答:算,但進風口不宜離建築外沿太遠。

3、加壓送風機設置在屋頂,是否需要設置專用的機房?對機房有何要求?

解答:設置在屋面時為防止風吹雨淋,同樣需設置機房,機房應滿足《建規》的要求,留出檢修空間,高度建議可做到2.2m以下,因超過2.2m建築面積算需按整個機房面積,小於則可按一半面積計。

條文:

3.4.2 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應由本標準第 3.4.5條~第 3. 4. 8條的規定計算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 24m 時,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應按計算值與表 3. 4. 2-1 ~表 3. 4. 2-4 的值中的較大值確定。

解讀: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1、小於等於24m的建築,加壓風量需通過計算確定,表中數據是按樓梯間和前室均開3個門計算所得,小於24m時開啟門數不同;

2、取表中數據時可根據高度按線性插值法計算確定;

3、單扇門時乘0.75的係數,再對比;多扇門時不乘,主要按計算值確定,同時不小於表格中的數值;

4、表格不包括共用前室,對於剪刀樓梯間和共用前室,應通過計算確定。

常見疑問:

1、“注:…按開啟1個2.0X1.6的雙扇門”,那麼當多個門時,是否就直接按計算值,不必與表進行對比取大值?

解答:主要通過計算確定,但仍然需要對比,不能小於表格中的數據;

2、如果非標雙扇門時,是否修正?比如,疏散門為1.5X2.0的雙扇門,是否表中送風量乘以係數:(1.5X2.1)/(2X1.6)?

解答:規範沒有要求進行修正,但可根據面積比確定防火門漏風量大小,在風量取值範圍內取值;

3、加壓送風量計算表格中,沒有剪刀樓梯間和共用前室,是否只能通過計算確定加壓送風量?

解答:通過計算確定風量,按照舉輕以明重的原則,建議共用前室的風量和獨立前室進行對比。

4、當合用前室自然通風,防煙樓梯間不能自然通風時,加壓送風量如何取值?是否套用表3.4.2-3?

解答:通過計算確定,與表三的風量進行對比。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4.5 樓梯間或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Lj = L1 + L2,Ls = L1 + L3

3.4.6 門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下式計算: L1 = AkvN1

3.4.7 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下式計算:L2 = 0. 827 X A XΔp(1/n)X 1. 25 X N2

3.4.8 未開啟的常閉送風閥的漏風總量應按下式計算:L3 = 0. 083 X Af N3

解讀:

1、原高規和建規按門洞風速法和壓差法計算,門洞風速時未考慮門縫和閥門的漏風量,導致加壓風量偏小;

2、樓梯間加壓風量由滿足門洞風速的風量和其它門的漏風量組成,前室加壓風量由滿足門洞風速的風量和其它閥門的漏風量組成;

3、樓梯間固定窗漏風量、合用前室電梯漏風已考慮門洞風速內,無需另行考慮;

4、計算前室加壓風量時,對於住宅建築,前室可按一個門計算,對於住宅建築來說前室開門多並非疏散人數多,而是因為每戶均需一個門,火災時各戶同時疏散的概率不大,且疏散時一般會關閉自家戶門,因此對於住宅建築按一個門算是有道理的;對於公共建築,前室採用多個往往是因為疏散寬度不夠而採用多個門,因此計算時應按所有前室的門計算,如高度大於24m,每個前室有3個門,則計算時取三層門開啟,為9個門。

5、當前室加壓送風,樓梯間自然通風,計算前室加壓送風量時L1 = AkvN1,其中Ak僅指走道開向前室的門,而不包括前室開向樓梯間的門,因在門洞斷面風速時已經考慮了前室開向樓梯間的門。

6、計算常閉送風閥漏風量時應進行試算,保證風口風速不超過7m/s。

7、當前室小於3層時,前室門開啟層數按實際樓層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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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負責制的推行使得建築師肩上的責任增加了,同時對建築師的要求也更高了,建築師不只要專注於設計本身,還要了解對項目的整體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的設計。

今天,小編就為各位分享一些關於防排煙設計的標準要求,快拿出本本記下來吧!

標準為什麼重要?標準應該怎麼看? 標準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規範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但是規範難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工程實踐千變萬化,而規範條文往往一言以蔽之

◆ 很多規範條文存在歧義

◆ 有些規範條文故意留下解釋空間

合理的條文解釋標準是什麼?

1、對於沒有任何歧義的規範條文,要深入理解條文包含的意思,嚴格按照條文的文字意思去解釋規範,特別注意對一些連詞和術語要理解到位。

2、對於有歧義規範條文,選擇合適的解釋理由和解釋技巧,使其達到整個規範體系協調統一、符合規範條文制定的原本意圖。

達到以上兩點應該就是一個較為合理的規範解釋,杜絕出現咬文嚼字,脫離規範體系的解釋。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規範應該怎麼看

1、對照條文解釋來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前後對比著看,比如自然通風和機械排煙對照、機械加壓和機械排煙對照;

3、結合實際工程案例來看;

4、結合專家講座、各地消防隊、審圖公司意見來看;

5、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加強對規範的理解,理論跟實際相結合

防排煙規程整體觀感:

1、純粹從技術角度來講,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相比舊規大為提高;

2、從實施角度來講,困難比較大;

3、部分條文有矯枉過正之嫌;

4、規範的編寫借鑑了大量實驗結果,國內外的理論研究成果,大量吸取了一線使用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的意見和經驗,具備相當程度的科學合理性;

5、整體來看體系性較強,邏輯嚴密,有少數條文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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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範出臺對各專業的影響和應對:

暖通專業

影響:有利有弊

利:提高了暖通專業設計門檻;

弊:設計難度增大,工作量增多;

應對:積極學習新規範,在工程中能熟練應用。

建築專業

影響:

1、防排煙設計需建築專業深度參與;

2、部分條文的實施需建築專業根據規範要求來做,不能只等著暖通專業提資。

應對:主動學習掌握相應做法;加強和暖通專業的配合。

瞭解了規範的重要性以及規範學習的必要性,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部規範條文的詳細解讀吧!

防煙系統講解

條文:

3.1.2 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解讀:

1、建築超過一定高度後,利用風壓和熱壓進行自然排煙將很不可靠,因此要求自然通風。考慮火災危險性、人員密度、人員讀對疏散通道的熟悉程度等因素,對公共建築和住宅進行了區分。

2、大於100m的居住建築和大於50m的公共建築,防煙部位需設置機械加壓系統,不能採用自然通風;不可將50m或100m以下的部分採用自然通風,以上的部分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出臺以後已無商住樓的概念,當住宅與其它使用功能的非住宅建築合建時,由於做了嚴格的防火分隔、疏散獨立,消防設施獨立設置,住宅可按建築總高度根據住宅建築的防排煙要求來做,對於非住宅按其高度根據公共建築的要求來做。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常見疑問:

公共建築的高度大於50m,但防煙樓梯間只服務50m高度以下的部分,該樓梯間及前室是否可採用自然通風?

解讀: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和理由可得出不同的結論:

11、按照文理解釋,從字面意思理解,建築高度大於50m,無論樓梯服務高度大於是否大於50m,均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2、按照目的解釋,之所以大於50m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是因為自然通風效果受風壓和熱壓的影響較大,因此小於50m的可以採用自然通風。

根據不同的解釋方向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其結論應該得到地方消防隊的認可,亦可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1、消防應從嚴,得出不同結論時應按照從嚴的結論;

2、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方式,可以得出應從整體考慮,採用機械加壓。

綜上:建議大於50m的公共建築,樓梯間及前室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條文:

3.3.3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置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兩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 、送風量應按計算值或本標準第3.4.2條規定的送風量增加20%;

3 、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部位。

解讀:

1、建築高度過高採用直灌式送風容易引起壓力分佈不均;

2、大於32m採用兩點送風可一定程度緩解壓力分佈不均,小於32m可單點送風;

3、送風量是風機風量在計算值的技術上增加20%,還是計算風量增加20%的基礎上再增加20%有爭議,從規範條文解釋看是風機增加20%,與3.4.1是重複規定;

4、新建建築不宜採用直灌式送風的方式,改造建築設置風井確實不方便的可以採用;

5、加壓送風口不宜設置在一層、避難層、屋頂疏散口等人員疏散的位置,一方面影響人員疏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大量風量外流,難以保證加壓效果。

常見問題:

1、對於地下室樓梯,採用風口直接送入樓梯間的,是否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解答:層數較少,加壓風口的設置未超過規範的規定,可不認為是直灌式送風。

2、直灌式送風口風速是否滿足7m/s、風機是否要設置在機房內?

解答:均按規範要求設置。

工程應用:

注意加壓送風口的設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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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3.3.5 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3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 O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 0m 。

4 、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5 、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的規定。

6 、當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自動開啟閥門的措施。

解讀:

1、加壓風機入口要直通室外,不允許從機房內或建築內部取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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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做法:進風口直通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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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做法:進風口未直通室外

2、為保證加壓風機設置在上部火災時吸入煙氣,加壓風機宜設置在下部,可在架空層、避難層等位置設置加壓機房,當條件不允許時亦可設置在屋面;

3、建築專業在設置防排煙機房和風井時需考慮室外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距離,儘量拉大排煙口和加壓進風口及補風口的間距,補風口和加壓進風口無距離要求(都是進風口);

4、排煙口和加壓風口及補風口應佈置在不同立面上,當佈置在不同立面時,其間距沒有要求,不同面的要點是中間要有有效的分隔(如下第一張圖為有效分隔,為不同面,第二張圖雖然在不同面,但中間沒有有效分隔,仍為同一面),如在屋面設置機房,設在不同機房的立面也算處於不同面(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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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煙和加壓風口設在不同面,中間為有效分隔,間距無要求。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中間沒有有效分隔,屬於同一面,需滿足距離要求。

6、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防排煙風口需考慮間距,只需考慮可能同時使用的風口之間的間距,比如同一個防火分區的加壓風口和排煙風口,按此原則可大大減輕風井和機房佈置的難度。

7、地下車庫加壓送風從地面取風,其進風口和送風機無設置在系統下部的要求。

8、為防止火災時候煙氣威脅加壓風機和風吹雨淋,送風機需設置在專用機房內,規範未放寬規定(排煙風機有放寬條件,可和通風空調機房共用),加壓機房可和補風機房合用,審圖和消防隊一般無異議;

9、樓梯間設置常開風口時,送風機出口宜設置止回閥,防止氣流導管,風管風速大於8m/s。

常見問題:

1、加壓風機設置屋面時,如何採取措施防止加壓送風的進風口受煙氣的影響?

解答:水平或垂直距離滿足要求即可防止進風口受煙氣影響;

2、設置在架空層內區的加壓送風機,其進風口是否能認為直通室外?

解答:算,但進風口不宜離建築外沿太遠。

3、加壓送風機設置在屋頂,是否需要設置專用的機房?對機房有何要求?

解答:設置在屋面時為防止風吹雨淋,同樣需設置機房,機房應滿足《建規》的要求,留出檢修空間,高度建議可做到2.2m以下,因超過2.2m建築面積算需按整個機房面積,小於則可按一半面積計。

條文:

3.4.2 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應由本標準第 3.4.5條~第 3. 4. 8條的規定計算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 24m 時,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應按計算值與表 3. 4. 2-1 ~表 3. 4. 2-4 的值中的較大值確定。

解讀: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1、小於等於24m的建築,加壓風量需通過計算確定,表中數據是按樓梯間和前室均開3個門計算所得,小於24m時開啟門數不同;

2、取表中數據時可根據高度按線性插值法計算確定;

3、單扇門時乘0.75的係數,再對比;多扇門時不乘,主要按計算值確定,同時不小於表格中的數值;

4、表格不包括共用前室,對於剪刀樓梯間和共用前室,應通過計算確定。

常見疑問:

1、“注:…按開啟1個2.0X1.6的雙扇門”,那麼當多個門時,是否就直接按計算值,不必與表進行對比取大值?

解答:主要通過計算確定,但仍然需要對比,不能小於表格中的數據;

2、如果非標雙扇門時,是否修正?比如,疏散門為1.5X2.0的雙扇門,是否表中送風量乘以係數:(1.5X2.1)/(2X1.6)?

解答:規範沒有要求進行修正,但可根據面積比確定防火門漏風量大小,在風量取值範圍內取值;

3、加壓送風量計算表格中,沒有剪刀樓梯間和共用前室,是否只能通過計算確定加壓送風量?

解答:通過計算確定風量,按照舉輕以明重的原則,建議共用前室的風量和獨立前室進行對比。

4、當合用前室自然通風,防煙樓梯間不能自然通風時,加壓送風量如何取值?是否套用表3.4.2-3?

解答:通過計算確定,與表三的風量進行對比。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條文:

3.4.5 樓梯間或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Lj = L1 + L2,Ls = L1 + L3

3.4.6 門開啟時,達到規定風速值所需的送風量應按下式計算: L1 = AkvN1

3.4.7 門開啟時,規定風速值下的其他門漏風總量應按下式計算:L2 = 0. 827 X A XΔp(1/n)X 1. 25 X N2

3.4.8 未開啟的常閉送風閥的漏風總量應按下式計算:L3 = 0. 083 X Af N3

解讀:

1、原高規和建規按門洞風速法和壓差法計算,門洞風速時未考慮門縫和閥門的漏風量,導致加壓風量偏小;

2、樓梯間加壓風量由滿足門洞風速的風量和其它門的漏風量組成,前室加壓風量由滿足門洞風速的風量和其它閥門的漏風量組成;

3、樓梯間固定窗漏風量、合用前室電梯漏風已考慮門洞風速內,無需另行考慮;

4、計算前室加壓風量時,對於住宅建築,前室可按一個門計算,對於住宅建築來說前室開門多並非疏散人數多,而是因為每戶均需一個門,火災時各戶同時疏散的概率不大,且疏散時一般會關閉自家戶門,因此對於住宅建築按一個門算是有道理的;對於公共建築,前室採用多個往往是因為疏散寬度不夠而採用多個門,因此計算時應按所有前室的門計算,如高度大於24m,每個前室有3個門,則計算時取三層門開啟,為9個門。

5、當前室加壓送風,樓梯間自然通風,計算前室加壓送風量時L1 = AkvN1,其中Ak僅指走道開向前室的門,而不包括前室開向樓梯間的門,因在門洞斷面風速時已經考慮了前室開向樓梯間的門。

6、計算常閉送風閥漏風量時應進行試算,保證風口風速不超過7m/s。

7、當前室小於3層時,前室門開啟層數按實際樓層數取。

新規後,建築防排煙設計必知的重大改變

工程應用:

某建築共16層,層高70m,樓梯間前室為獨立前室,門為2.0x1.6m的雙扇門,採用只給樓梯間送風前室不送風的加壓方式,計算加壓送風量、系統餘壓值,判斷是否是否需採取洩壓措施。

解答:

L1 = AkvN1 =3.2x1.0x3=9.6m/s

L2 = 0. 827 X A XΔp(1/n)X 1. 25 X N2 =0.827x0.028x120.5x1.25x13=1.3m/s

Lj = L1 +L2 =9.6+1.3=10.9m/s=39240m3/h

規範限定值根據線性插值法計算可得:43353m3/h,兩者相比,最終計算值取43353m3/h。

疏散門最大允許壓差計算:

取M閉門器的開啟力矩45N.m,dm門的把手到門閂距離6cm

Fdc = M/(Wm -dc)=45/(0.8-0.06)=60.8N

P = 2(F’-Fdc)(Wm-dm)/(WmxAm)=2(110-60.8)(0.8-0.06)/(0.8x0.8x2)=56.89Pa

當送入計算風量時系統餘壓值:

ΔP=[L2 /(0.827xAx1.25xN]2=[12/(0.827x0.028x1.25x16)]2 =671Pa

保持設計壓差值需要的風量:

L2 = 0. 827 X A XΔp(1/n)X 1. 25 X N2 =0.827x0.028x120.5x1.25x16=1.3m3/s=5760m3/h

有多少個門漏風時系統不超壓?

N=L2 /(0.827xAx1.25x ΔP (1/n) )=12/(0.827x0.028x1.25x501/2)=58個

其餘壓值最終還要受制於風機壓頭的大小,但從計算可以看出,餘壓值遠大於最大允許壓差,因此需設置洩壓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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