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六旬老人帶著顆子彈坐地鐵被查,稱在田間撿到放身邊十多年'

江蘇 南京 揚州 不完美媽媽 交通 江蘇網警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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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1點多,64歲的乘客張大爺攜帶行李準備和小孫子從南京地鐵三號線星火路站乘車到南京站,再換乘大巴車回揚州老家看望老母親。

但是,當張大爺的行李通過地鐵安檢機時,安檢機的顯示屏上清晰地顯示出了一發子彈的影像。安檢員立刻通知民警,經民警開包檢查,發現張大爺的包內確實有一發子彈。民警隨後對其進行身份核查及詢問。經瞭解,張大爺稱這顆子彈是自己在揚州老家的田地裡撿到的,因為在很多年前他老家曾經是戰場,撿到子彈以後自己一直當個玩物放在身邊,已經放了十多年,自己也沒當回事。民警仔細查看這顆子彈,發現這是一顆完好的子彈,底部也沒有被撞針擊發過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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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1點多,64歲的乘客張大爺攜帶行李準備和小孫子從南京地鐵三號線星火路站乘車到南京站,再換乘大巴車回揚州老家看望老母親。

但是,當張大爺的行李通過地鐵安檢機時,安檢機的顯示屏上清晰地顯示出了一發子彈的影像。安檢員立刻通知民警,經民警開包檢查,發現張大爺的包內確實有一發子彈。民警隨後對其進行身份核查及詢問。經瞭解,張大爺稱這顆子彈是自己在揚州老家的田地裡撿到的,因為在很多年前他老家曾經是戰場,撿到子彈以後自己一直當個玩物放在身邊,已經放了十多年,自己也沒當回事。民警仔細查看這顆子彈,發現這是一顆完好的子彈,底部也沒有被撞針擊發過的痕跡。

江蘇南京:六旬老人帶著顆子彈坐地鐵被查,稱在田間撿到放身邊十多年


民警告知張大爺撿到子彈應及時上交公安機關,並且他本人攜帶子彈進入公共場所是違法行為,張大爺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才瞭解到私藏彈藥並將彈藥帶至公共場所的危害,感到十分後悔。經鑑定,該子彈為一枚長為7釐米的德式毛瑟步槍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罰金。警方隨後對張大爺處以行政拘留五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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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1點多,64歲的乘客張大爺攜帶行李準備和小孫子從南京地鐵三號線星火路站乘車到南京站,再換乘大巴車回揚州老家看望老母親。

但是,當張大爺的行李通過地鐵安檢機時,安檢機的顯示屏上清晰地顯示出了一發子彈的影像。安檢員立刻通知民警,經民警開包檢查,發現張大爺的包內確實有一發子彈。民警隨後對其進行身份核查及詢問。經瞭解,張大爺稱這顆子彈是自己在揚州老家的田地裡撿到的,因為在很多年前他老家曾經是戰場,撿到子彈以後自己一直當個玩物放在身邊,已經放了十多年,自己也沒當回事。民警仔細查看這顆子彈,發現這是一顆完好的子彈,底部也沒有被撞針擊發過的痕跡。

江蘇南京:六旬老人帶著顆子彈坐地鐵被查,稱在田間撿到放身邊十多年


民警告知張大爺撿到子彈應及時上交公安機關,並且他本人攜帶子彈進入公共場所是違法行為,張大爺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才瞭解到私藏彈藥並將彈藥帶至公共場所的危害,感到十分後悔。經鑑定,該子彈為一枚長為7釐米的德式毛瑟步槍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罰金。警方隨後對張大爺處以行政拘留五天的處罰。

江蘇南京:六旬老人帶著顆子彈坐地鐵被查,稱在田間撿到放身邊十多年


地鐵警方提醒廣大乘客,彈藥都屬於違禁物品,如果有硬物不慎撞擊到子彈的底火,或是子彈靠近火源,子彈都有可能隨時被引爆。如果無意撿到子彈,一定要及時上交給公安機關。

來源:龍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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