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有“貓膩”,原來16間扶貧門面房被村幹部偷偷賣了'

江蘇 徐州 中國經濟週刊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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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是巡察組嗎?我要反映一個情況,我們村的扶貧門面房被村幹部偷偷賣了……”

2019年4月,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委對大吳街道11個村、社區以及潘安湖街道9個村、社區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巡察。貼完巡察公告不久,巡察組就接到了這個舉報電話。

巡察組連夜召開會議,針對群眾反映的門面房問題,制定核查方案。

第二天一早,巡察組一行三人到村委會查閱賬目。當巡察人員特別要求查看村裡扶貧門面房的使用情況時,會計張強稍頓了一下說:“好多村都有扶貧門面房,我們和其他村一樣的。”

賬目顯示,村內共有扶貧門面房40間,已租17間,租賃手續齊全,看似天衣無縫。巡察組成員認真查看了17份租賃合同,雖然租賃人各不相同,但其中的16份合同簽字筆跡十分相似,甚至連不同時間簽訂的合同的新舊程度都一樣。當巡察組要求將合同複印帶走時,張強顯得有些不安,這更印證了巡察組的判斷:租賃合同有“貓膩”。

巡察組隨後分成兩組,一組看臺賬,另一組實地走訪。

很快,巡察組找到了其中一位“承租”門面房的村民宋某。

“你這個門面房地段看著很好,生意肯定不錯。”

“湊合吧。”

“這房子一個月租金多少錢,租幾年了?”

宋某轉移了視線,開始整理櫃檯,嘴裡嘀咕著“沒有多少錢,沒有多少錢。”

“老鄉,生意好的話就多租幾年,要不然等合同到期,這麼好的門面房就不一定能續租啦。”

宋某一聽,立馬緊張起來,“那可不行,這是我花了十幾萬買的,錢都給村裡了。”

經進一步走訪確認,村民張某和鹿某“承租”的門面房實際也是買的。

到此,這些扶貧門面房中暗藏的貓膩也浮出了水面。經核實,該村5名村幹部在明知扶貧門面房只能對外出租不能出售的情況下,未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同意,擅自將16間門面房違規出售,所得款項用於村兩委日常支出,為防止被發現,村幹部還偽造了假的“租賃協議”。

很快,巡察組將這一問題線索移交至區紀委監委。目前,該村5名村幹部已被立案審查調查,這些“丟失”的門面房也被追回,重新納入村集體資產。(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委巡察辦 徐莉;發佈:崔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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