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憲:抗倭英雄有大才卻無德最後自殺身亡
評價一個人一定要全面概之,切不可片面而論。抗倭民族英雄胡宗憲就是此方面的典型。不可否認他是一個能臣,甚至可以說大明的倭寇要是沒有他根本解決不了。世人都說戚...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三月,羅龍文和嚴嵩之子嚴世蕃,因逃戍被誅。
直隸巡按御史王汝正在奉命對羅龍文進行抄家之時,在查抄的物品中意外地發現了胡宗憲被彈幼時寫給羅龍文以賄求嚴世蕃為內援的信件,信中有自擬聖旨一道。
假擬聖旨,這可是犯了天字第一號大罪。
於是,王汝正如獲至寶般地立即嚮明世宗上奏,並極盡汙蔑之能事地彈劾胡宗憲。
接到奏疏後,明世宗大為憤怒,迅速將其交與都察院參核,並降旨錦衣衛,立即將賦閒在家胡宗憲捉拿至京。
熹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月二十三日,胡宗憲被押赴至北京。懷著滿腔的冤屈和極端的憤悠之情,胡宗憲奮筆疾書,寫下了數千言的《辨誣疏》,對自己領導的抗倭戰爭和王汝正之流的誣陷,進行了強有力的辯解和駁斥。
然而,兔死狗烹,鳥盡弓藏。盡管胡宗憲的陳辯有理有據,但是,在東南沿海倭寇及山海之寇次第蕩平、海疆漸趨晏然之際,以明世宗為首的封建統治者是絕不可能容忍胡宗憲這樣一位手握七省重兵的一方權臣存在,併為其開恩赦免的。
更何況此時還有內閣首輔徐階及其所指使的臺前幕後同夥王汝正、何東序等輩的窮追不捨呢?
待《辨誣疏》遲遲沒有結果的情況下,胡宗憲深感“世態炎涼”,遂憤怒地在獄中寫下了“寶劍埋冤獄,忠魂繞白雲”。的詩句,同時作所謂的《走狗歌》以痛斥奸佞小人的誣陷。
十一月初三日,悲憤交加、沉病纏身的胡宗憲最後瘐死獄中,時年五十五歲。
一代抗倭英雄胡宗憲就這樣悽慘地結束了自己輝煌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