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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接到很多粉絲的來信,說自己的丈夫的慾望太過旺盛,導致自己“非生理期合不攏腿,生理期時合不攏嘴”。
實際上,這種煩惱我非常理解。因為要知道據權威數據統計,婚後兩到三年內,女性如果三年左右才懷孕(尤其在孕期的時候),離婚率高達40%!
人們常說的:“無愛無性的婚姻是墳墓,有愛無性的婚姻是折磨,無愛有性的婚姻是煎熬”,其實是很有道理的。
那麼怎麼樣的夫妻生活才算是最幸福的呢?其實,這是一個非常有技術含量的問題,而且是有公式的。
一、夫妻生活的次數具體可用下面的公式計算:
經過美國專家研究,得出了一個“夫妻生活頻率公式”,計算方式是:夫妻生活頻率=年齡的十位數*9,得到乘積的十位數是夫妻生活的週期,個位數是次數。
以下為例子:
王先生23歲,2*9=18,那麼就是10日8次。
30~39歲之間的,3*9=27,那麼就是20日7次(即3天一次)
40~49歲之間的,4*9=36,那麼就是30日6次(即5天一次)
....往後的歲數也是一樣。
數據顯示,能夠按照上面的頻率,不僅能夠使慾望得到滿足,同時也不影響健康和工作,所以能讓伴侶在婚姻中感受特別的滿足。
二、夫妻生活合不合適的另一標準。
還有一點需要大家清楚的是,公式是死的,人是活的!上文提到的公式,只是依據生理能力和年齡,給出的一個參考數值。
其實從生理上來講,不管男女,在一方興奮的時候,另一方只要不是不情願,不需要過於糾結時間的間隔。
比如,一些剛剛步入婚姻的夫婦,計算夜夜做個不停,也沒有任何的不適,依舊神采奕奕!
因此我們說,夫妻生活合不合適的另一個標準就是,看第二兩人是否依舊精力旺盛,感到幸福。
要是夫妻在男歡女愛後的第二天或之後的幾天,有全身無力,精神不振,面色蒼白,食慾銳減等特徵,又不知道緣由,那應該就是過度了,這個時候就需要剋制一下了!
不管怎麼說,夫妻生活的次數儘管有一些參考標準,但最最重要的,還要具體情況具體考慮:
既不能過於關注條條框框,也不能盲目追求每日幾次,“量力而行,安全至上”。依照夫妻之間的客觀情況,不斷磨合。直至達到雙方滿意,夫妻生活才會美滿幸福。
實際上,要想維繫一段感情,不外乎下面這三點:金錢、溝通、夫妻生活。大家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