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每個月給岳母三千給我媽一千,母親來找我說理,我攆她回老家
我和老婆是在工作上認識的,那個時候我是廚師,她是前臺收銀,因為飯店的一次大聚餐,她誇獎我做飯做的好吃,同事們調侃我們在一起,後來經過一段的接觸還真的在一起...
我叫李軍,今年30歲,結婚2年了。
因為從小不努力,我既沒有學歷也沒有手藝,只能在工廠裡賣苦力,一個月三四千塊錢,既買不了車也買不了房,甚至連媳婦都娶不到。這也就是我結婚晚的原因。
因為在老家實在掙不到什麼錢,我來了南方打工。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麗麗。麗麗是家裡的獨生女,他父母捨不得她嫁出去,一直想找個上門女婿。我和麗麗處了一年,感覺他們一家人都很好相處,又徵得了我父母的同意,我們就結婚了,我倒插門到了麗麗家。
麗麗家有一套四居室的大房子,婚後我們和岳父岳母住在一起。岳父岳母都是單位退休職工,人很溫和,又有豐富的退休生活,雖然生活在一起,但是他們一點也不管束我們。大家相處得非常和諧。一晃2年過去了,我接到了哥哥打來的電話說媽生病了。我立刻請假趕回了老家。好在並無大礙,住了一個星期就出院了。出院後,大哥大嫂說我在大城市條件好,而且婚前婚後多年沒有伺候過爸媽,要我接母親回家養病。
大哥大嫂說得對,對此我義不容辭。出院後的第二天我就把母親接回了家。家裡除了我們的房間、岳父岳母的房間和書房外正好還有一個房間,就讓我媽住下了。我已經請假多天了,沒法再續假,只好回去上班了。好在母親只是身體有些虛弱,自理尚不成問題。我拜託岳母幫著料理我媽的伙食,岳母也一口答應了。岳母是個居家過日子的好手,她答應照顧我媽我就放心了,毫無後顧之憂地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