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明星掙的錢多,需要承受的壓力也不少,更不要說隱私曝光,輿論紛爭了。
明星結婚離婚真的操碎了網友的心~有的淨身出戶,有的放棄撫養權,原來都是有原因的!
張柏芝、謝霆鋒
張柏芝和謝霆鋒在婚前簽下協議,其中一條就是:如果感情破裂,孩子歸張柏芝所有!
現在看來,這一條更像是張柏芝防止離婚的小伎倆,因為帶走所有子女,對於單親家庭的小謝來說深知其中的痛苦。
如今,張柏芝獨自一人養大兩個孩子,謝霆鋒與王菲甜蜜複合,也是令人唏噓不已。
翁虹、劉倫浩
翁虹和劉倫浩再婚的時候,兩人都簽訂婚前協議,對兩人的感情和財產做出約束,第一條:不能隨便提出離婚或者分手”。
小S、許雅鈞
小S和老公許雅鈞簽訂婚前協議,各自不干涉對方社交活動,小S可以去應酬各方商人朋友,許雅鈞也有自己的自由,可以去夜店玩。
孫志浩、賈靜雯
賈靜雯嫁給富豪孫志浩,簽下婚前協議,如果兩人之後離婚,孫志浩要支付每個月50萬新臺幣的撫養費,以及孩子不可以曝光。
如今,經歷過離婚奪女之後,賈靜雯有的自己得歸屬,又生了兩個可愛的女兒,過上了令人欽羨的生活。
葉一茜、田亮
簡直就是模範夫妻~
07年結婚,現在有了森碟還有小亮仔,簡直幸福到爆炸,不過兩人是有婚前約定的:
男主外,女主內,田亮負責賺錢養家,
葉一茜負責照顧家庭,不許拍戲,只能代言或者主持。
趙又廷、高圓圓
之前說趙又廷配不上高圓圓,現在大家羨慕高圓圓可以嫁給姑父!
模範夫妻的兩人也是有婚前協議的!姑父公開表示說:
還要圓圓一懷孕,圓圓必須停止所有工作,迴歸家庭,相夫教子!
這條協議,真的不是來秀恩愛的嗎?不過,一再傳出懷孕的高圓圓,依然活躍在娛樂圈。
劉強東、奶茶妹妹
他們也是簽了一份協議,
未來的十年,劉強東只拿一元的年薪,還有一項26.5億的激勵計劃,
意思就是在未來的十年內離婚,奶茶妹妹講一毛錢都拿不到!
不過,如今,倆人有了一個可愛的寶寶,幸福的樣子也是溢於言表。
周杰倫、昆凌
成為天王嫂之前,昆凌簽訂了協議,
婚前協議寫:昆凌婚後不允許和其他男性有親密的接觸,並且不能拍吻戲,連牽手擁抱都不能!
霸道總裁,還有一顆公主心!
汪明荃、羅家英
保持各自的生活方式
外人看來,汪明荃和羅家英無論在性格和財產上,都可說是女強男弱,兩人有沒有籤婚前協議呢?
汪明荃說沒有,只不過交換意見,保持各自的生活方式,喜歡購物就購物,喜歡同朋友打球就繼續打球。
你以為只有國內是這樣?國外更甚!
澤尻英龍華、高城剛:規定親熱次數
日本偶像澤尻龍英華婚前逼男方高城剛簽訂契約。
具體內容有“親熱每月五次,每多做一次就要付款50萬日元(約3.7萬人民幣),有情趣方面等異常要求必須事先談判”。
契約還規定出軌要交罰款,具體內容有,“出軌要交罰款3000萬日元,和其他女性約會罰款1000萬日元,上床罰款2000萬日元。”
如果離婚,男方百分之九十的財產要給澤尻龍英華,如果有孩子,歸屬權必須由澤尻龍英華來決定。
皮特、朱莉:協議要多育孩子
皮特和朱莉準備了一份關於2.2億美元資產(17億多元人民幣)的婚前財產協議書,協議書內容還包括多育孩子,以及如何養育他們的細節都有,現有的六名子女將會是兩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
湯姆·克魯斯、妮可·基德曼:經濟補償
湯姆·克魯斯有過三次婚姻經歷,他深知婚前協議書的重要,也因對象的不同設定了不同的條件。
當年他和妮可·基德曼低調結婚前即有約在先,10年後兩人分手,擁有3.6億美元財產的阿湯哥,只給了妮可430萬美元和兩棟約值1050萬美元的豪宅。
碧昂絲和JAY:婚姻一年值百萬每生1胎得500萬美元
身家財產至少3億美元的嘻哈大亨JAY與妻子碧昂絲籤的婚前協議條款超大方。
如2年內離婚,碧昂絲可以拿1000萬;
假如離婚,JAY承諾將拿出1000萬幫碧昂絲購屋婚姻維持下去,碧昂絲每年可領100萬,最高可領15年;
每生1胎,JAY將支付碧昂絲500萬。
斯皮爾伯格和阿梅·艾爾文:分一半家產
1989年,斯皮爾伯格和艾爾文離婚時,雖然結婚只有四年,而且簽訂了婚前協議(據說是在寫在一張餐巾紙上),但艾爾文對這份婚前協議挑戰成功,從家財產分得1億美元,差不多是斯皮爾伯格當時財富的一半。
現在,斯皮爾伯格擁有價值30億美元的財富。
道格拉斯和黛安卓:出軌受罰340萬英鎊
在他倆的婚前協議中,婚後不忠行為作為其中重要的條款:如果道格拉斯被發現出軌,他要付出340萬英鎊的代價。同時,只要澤塔瓊斯一戴上了結婚戒指,馬上就可以獲得道格拉斯所有資產的十分之一,如果他們之後離婚,女方將根據結婚的年數,每年獲得100萬英鎊的贍養費。
布蘭妮和凱文:離婚不分財產
布蘭妮2006年與老公凱文離婚,很多人認為24歲的布蘭妮可能得將自己的一半財產分給凱文,
但事實上,她在婚前協議中已經表示,她6500萬美元的財產不會給凱文一分一釐。這份協議長達60頁,可以說保護了布蘭妮結婚前就掙到的大多數家產。
鄧文迪、默多克:不得分割財產
鄧文迪和默多克結婚,兩人有婚前協議,鄧文迪不得分割默多克的財產,兩人離婚之後,默多克念及舊情,給了鄧文迪紐約的房產。價值不過一億,與默多克的500億身家相比,也不過是鳳毛麟角。
所以,婚前協議你們覺得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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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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