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記在3歲兒子名下,離婚後兒子歸妻子,丈夫可以要回房子嗎?
文/樓市大家談(quanadcom)過去買房之時,大眾最為關心的,是房產證上究竟寫誰的名字,尤其是在結婚買婚房之時,不少人認為,一方一分錢沒出,只要房產證...
1987年當時的李連杰正值事業的騰飛期,在拍了《少林寺》、《中華英雄》等幾部作品時,李連杰開始慢慢火了,也在這一年,李連杰與黃秋燕結婚,正式當了別人的丈夫。
在結婚2年內,黃秋燕也是蠻拼,為李連杰生下了2個女兒,而這個時候的李連杰,開始進軍美國發展,雖然暫時並沒有什麼大片,不過卻認識了當時還是新人的利智。
在結識了利智後,李連杰很快就被利智迷住了,與黃秋燕的婚姻拖了兩年,終於還是走到了盡頭,而在他們離婚的時候,大女兒李思才3歲,而小女兒李苔蜜才2歲,為了方便與利智的戀愛,李連杰放棄了這兩個女兒的撫養權,留下了他所有的財產給母女三人,也算是一點補償吧。
在熱戀了10年後,李連杰與利智在洛杉磯舉行了婚禮,而在僅僅5個月後,利智為李連杰生下了一個女兒,從現在看來,當時兩人也算是奉子成婚吧。在過了2003年,利智再一次為李連杰生下了一個女兒。
李連杰一共四個女兒,對於利智所生的兩個女兒是照顧有加,這麼多年來,也帶她們出席過很多的活動。
不過反觀李思和李苔蜜就沒有那麼幸運了,這麼多年來,見父親李連杰的次數是屈指可數,在近幾年,兩人的關係才開始有些親近,晒起女兒的照片來。
不過別看現在父女之間感情還算不錯,在李連杰百年之後,李思和李苔蜜很大可能分不到李連杰的財產,因為當年李連杰先是轉了國籍到美國,在之後又轉去了新加坡,雖然對外宣稱說是為了更好的做慈善,不過也有知情人士爆料說是為了防止李思和李苔蜜分得家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