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請增加贍養費 八旬夫妻告倆子

婚姻 法律 經濟 社會 海峽法治在線 2017-05-18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5月17日訊“黃法官呀,真是謝謝您了,不然我們夫婦倆都不知道怎麼辦了。”近日,南安市法院詩山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兩位年過八旬的老人起訴贍養糾紛案件,陳某某、呂某某夫妻倆感激地對黃建森法官說道。

原來,陳某某、呂某某夫妻年事已高、體弱多病,沒有經濟來源,共生育二子二女。因贍養糾紛,該院曾於2009年9月份主持調解,兩個兒子自願每月各支付二老贍養費200元。兩位老人認為這些年物價上漲且他們年老多病,兩個兒子每月支付200元確實不夠花費,但兩個兒子均拒絕增加贍養費,老人遂再次一紙訴狀將兩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增加贍養費至每月500元。

該院詩山法庭立案受理後,承辦法官黃建森考慮到該案為贍養費糾紛,確定優先調解原則。在開庭之前,黃建森多次前往老人家裡,並走訪群眾和村幹部瞭解案件。原來,雙方的矛盾糾紛,村委會及村調解委員會已經多次調解未果。

“我們也有難處啊!”面對黃建森,陳某某夫婦的兩個兒子面露難色。經法官瞭解,原告的兩個兒子均有贍養父母的意願,但因自身經濟狀況不好而不願增加贍養費,要求老人搬到兒子家同住。老人則認為與兒子的生活習慣不同、無法適應,不願意一起生活。

“古語有云:‘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父母把你們養育大,現在有需要,你們應當儘可能地幫助他們才是。”“您的兩個兒子經濟狀況確實也不是很好,您這邊也體諒下。”找準調解的切入點後,黃建森細緻耐心地和原被告進行溝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告知以法。

經法官庭前、庭中及庭後多次調解,最終雙方均願意做出讓步,原告在平時的日常生活用品及柴米油鹽等均由兩個女兒負責的情況下,兩個兒子每月自願將支付二老的贍養費增加至250元且二老生病的醫療費由兩個兒子平均分擔。一起贍養糾紛終於化解。

(黃建森 陳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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