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女子發現丈夫出軌“90後”並生育一子,給完30萬還不夠……

婚姻 婚外情 法律 懷孕 經濟 大河網 2018-12-08

發現丈夫在外面“有人”

並且和對方生育了一個孩子

丈夫還一次性給了對方30萬元撫養費……

打擊真是一個連著一個

瀋陽的董女士

在索回這筆撫養費遭拒後

將丈夫和對方起訴到法院

董女士與馬先生是夫妻,雖然婚後感情一般,但也共同在一起生活了20年

今年7月,董女士在清洗自家轎車時,在後備廂裡發現一份馬先生一次性給林女士30萬元的贈與協議。

馬先生承認和“90後”的林女士5年前相識同居,並生育了一個孩子。

此外,因為孩子由林女士獨自撫養,所以馬先生還每個月給林女士1萬元生活撫養費

董女士認為

30萬元屬於夫妻共有,馬先生無權處置,遂找到林女士索要。

在遭到林女士拒絕後,董女士將馬先生和林女士起訴到了于洪區人民法院,要求返還30萬元。

林女士表示

當初馬先生謊稱已離婚,所以自己才和馬先生在一起。直到自己懷孕八個多月時,才知道馬先生欺騙了自己,遂和馬先生分了手。

馬先生一次給付的30萬元,不屬於贈與,而是支付給非婚生子的撫養費

雖然孩子是非婚生子,但在法律上,非婚生子享有和婚生子同等權利,馬先生不直接撫養孩子,但有撫養義務,其應承擔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到孩子獨立生活為止。

馬先生認為

自己給非婚生子的撫養費沒有過分超出其負擔能力,一直在其個人收入可承擔範圍內,不存在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要求法院駁回妻子的訴訟請求。

馬先生和林女士簽訂的

贈與協議是否有效?

董女士要求林女士返還30萬

是否有法律依據?

成為法院庭審的兩大焦點

董女士認為

雖然這30萬元寫的是撫養費,但實質是分手費。此外,丈夫每月還給付1萬元生活費。這些都是違背社會良俗的。

丈夫的這些行為給家庭造成很大困難,自己還有兩個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

林女士表示

馬先生給付的30萬撫養費,從孩子出生到18週歲,平均每月只有1400元左右,是遠遠不夠的。

雖然董女士確實是受到了感情傷害,但最無辜的卻是非婚生子女。馬先生和董女士雖然是夫妻,但馬先生也有權支配自己的財產。

馬先生承認

自己經濟上確實負債,但自己認為孩子的撫養費還是應該給的。

最終,

經法院調解,

林女士和董女士達成協議,

林女士當場返還給董女士15萬元,

雙方自願簽字結案。

來源:瀋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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