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2》離婚的陳俊生再次背叛小三凌琳,結局慘絕人寰?
“小三”是專門破壞婚姻家庭的代表詞,是插入婚姻家庭的第三者,是能讓所有世人深惡痛恨的!今天小編就和網友們一起聊聊“小三”凌玲的慘痛人生!陳俊生和羅子君是一...
《我的前半生》除了演員和演員的演技外,這部電視劇,越看真的會讓人冒火,閨蜜幫助自己,最後自己愛上閨蜜的好友,陳俊生把自己老婆和兒子趕出自家的房子,讓出房子給小三和小三的兒子來住,這部劇三觀的真有的問題。
當時,陳俊生愛上公司的同事凌琳出軌了,嬌妻羅子君發現,兩個人協議離婚,下面就是離婚的情節,是小扒要吐槽的。
已經在家當全職太太的7、8年的羅子君毫無社會生存能力,在面對丈夫出軌後,陷入極度的悲傷裡面。為了能夠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嘗試在外找工作,接二連三被拒,終於找到了化妝推銷員賣化妝品。這個時候,她和陳俊生開庭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最後法院把孩子和房子都判給了羅子君,陳俊生自己也答應了。
劇情馬上發生天翻地覆變化,陳俊生突然後悔想要要回房子,只因為凌琳的房子租期到了。他跑過來,在羅子君面前哭悲慘,求羅子君可憐,羅子君把房子給了陳俊生,自己和兒子搬到了破舊的市區。
想問一問陳俊生是如何做到把自己親生兒子趕出去的?
首先,凌琳和凌琳的兒子並非是凌琳與陳俊生所生,在法律上,陳俊生是沒有絕對的撫養權的。他對平兒才有絕對的撫養權,但是為了凌琳,他居然狠心將自己兒子趕出家門,住在破舊的小房裡,多麼稱職後爹。
其次,他們在離婚之前,陳俊生的父母也沒有和陳俊生他們一起住,一離婚父母就變老了,就要和陳俊生一起住,編劇是怎麼編的?陳俊生的父母喜歡自己的孫子在劇裡也是看出來的,疼愛有加。可是,他們寧願讓自己的親孫子住在破舊的房子裡面,也不讓自己的親孫子住自己的家,這樣的爺爺奶奶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