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懸案解密:十天九條人命?17歲少年白中杰特大殺人事件

婚姻 社會 大案懸案解密 2018-12-06

白中傑,男,生於1993年9月26日,學歷初中,住址貴州省黔東南州鎮遠縣金堡鄉羊滿哨行政村老城二組人。體態偏瘦。2010年8月,不到17歲的白中傑因涉及搶劫、殺人團伙犯罪案件被公安部通緝。於8月4日,貴州省貴陽市公安局將其成功抓獲歸案。

這個男孩名就是白中傑,1993年出生於貴州鎮遠縣羊滿哨村。就是這個時年僅17歲的花季少年,在10天之內作案6起,害死9條人命。

白中傑也是目前公安部A級通緝令中最小的一個罪犯。

金堡鄉是一個偏僻的小鎮,小鎮入口有一家五金店,這是白中傑的家。

白中傑是出生在東莞的外來工子女,他出生三個月後,父母便將兒子送回老家,讓爺爺奶奶照看。至此,白中傑成了“留守兒童”。

白中傑3歲後,想念兒子的白俊華索性將兒子接回東莞。可是半年後,他們又把小中傑送到奶奶身邊。

直到5歲多後又才接到東莞,在東莞前後共有4年多的生活經歷,之後他們舉家回到了貴州老家。

白中傑從小調皮,上學以後,他迷戀上了網吧,結交了三教九流,甚至發展到大年三十都泡在網吧的地步。

據悉,白家對白中傑的管教很嚴,“小時候不聽話,他爸爸就會打他。打得很凶,我看過他身上的傷。”

一位村民說。白中傑的玩伴也曾看到白父打他,“用細的棒子打,有時候頭上都有傷痕。他很怕父親。”

據白父講:我只有在忍無可忍時才會出手,上初中後打得就少了。

初二下學期,白中傑父母關係破裂。其實,那時他的父母早已離婚了,但一直瞞著他。怕影響到他的感受,儘管離婚,他們仍苦心經營著一份假象。

他們從不當著孩子面吵架。每晚睡覺,他父親還是先到白母房間待著。等白中傑睡熟了,再出去。早上7點半再來叫醒兒子。

即便如此,白中傑依然察覺到父母關係的古怪。有一次,鄰居和白中傑開玩笑,說他很快會有一個新媽了。

從此以後,白中傑開始變得沉默,不愛說話。之後的日子,白中傑開始瘋狂的迷戀網吧,放假了,他也不回家。

“覺得他泡在網吧,更像是在逃避什麼。”白中傑的好友張明說。

兒子迷上網絡後,白中傑父親還放棄了一年能掙近5萬元的工作,回家看著他,每天接送他上學。

2008年,進入高中,白中傑的成績一度不錯。高一期末考試,他考上了全校前50名才能進的尖子班。但白中傑依然迷戀網絡。

高一下學期,白中傑開始曠課,並且曠課的頻率增加,時間變長。高二上學期,白中傑乾脆就不回教室上課了。隨後,白中傑退學,回家幫忙照看店鋪。

成為無業遊民後,白中傑開始逐漸的離家出走。

白母說,“有時候,他穿著新衣服出去,回來卻換了一件陌生舊衣服。問他,他說是跟朋友換了。他在外面不回家,身上沒錢,問他怎麼生活,他說是別人請客。”

2010年4月19日,白中傑這次離家出走和以往不同,他再也沒回來過。

在鎮遠縣城,一個店鋪的老闆娘介紹說:總能見到白中傑跟著一個20多歲的人,在火車站附近收保護費。

白中傑的一位同學說,“白中傑有點愚忠,誰對他好,他就聽誰的話。”

白中傑的自白書中寫道:“父母婚姻破裂,我在家如此鬱悶,不如到外面自己去闖,給他們一個驚喜,一家人也許就能回到從前了!因而讓網上認識的社會上的朋友把我接走了。我們來到了深圳,由於他們沒有正當職業,每天花費又不少,便總叫我去找錢。”

“我個子小,力量弱,找錢太少,他們便揍我。他們規定我每天要交多少多少錢,否則便不會給我好果子吃。

之後他們塞給我一把刀,說一起去搶劫計程車,如果見勢不對,叫我就用刀子嚇唬司機。

在一次搶劫中,司機極力反抗,由於我坐在前排,他便對我產生了威脅。我情急之中便用刀捅向了他,後來他死了。

之後我就完全變了,殺一個是死,殺十個也是死,今後只要發現不對勁就出手,否則就只有死路一條!”

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25日期間,白中傑、何俊、曾祥友、鄒澤、遊祥炎,購買作案工具,採取相互交叉作案方式,假冒乘客,將“黑的士”騙至偏僻處,搶劫殺害駕駛員。

此外,他們還駕駛搶來的車輛假扮“黑的士”搭載乘客,劫殺乘客,並侵犯了兩名女乘客。短短13天,共造成9人死亡,搶劫財物總價值人民幣19萬餘元。

主要涉事案件

2010年7月9日,被告人何俊夥同白中傑預謀搶劫,何俊為此購買了仿真手槍、尖刀、尼龍繩等作案工具。7月12日上午10時許,何俊、白中傑在貴陽八中附近,騙租乘坐被害人楊某某(歿年50歲)的車。當車行至花溪區奶牛場一偏僻處時,何、白兩人分別持仿真手槍、尖刀威脅楊,並將楊捆綁,從其身上劫得現金20元和手機等財物,後為滅口又殺死楊,兩人將楊的屍體裝入編織袋放入汽車後備箱中。

2010年7月12日下午5時許,何俊夥同白中傑將楊某某的車假扮成黑車,在貴陽市市區尋找作案目標。當晚8時許,被害人鄒某(女,歿年17歲)搭乘該車,何、白兩人分別持仿真手槍、尖刀威脅鄒某索要錢財無果後,逼迫鄒某打電話約其有錢的朋友廖某某(被害人,女,歿年18歲)見面,何、白兩人接廖某某上車後,挾持鄒、廖至平壩縣與織金縣交界的天織公路23公里斯拉河附近一小路邊,分別將鄒、廖強姦。7月13日晚,兩人再次強姦鄒某、廖某某。次日早晨,兩人將鄒某、廖某某捆綁後推入河中致鄒某溺水死亡,而逃脫的廖某某被何俊發現後勒死。

2010年7月15日上午9時許,何俊邀約曾祥友實施搶劫。當日上午11時許,兩人在貴陽市雲巖區醫院附近,騙租乘坐從事非法營運的被害人李某某(歿年20歲)所駕轎車。車行至花溪區大寨村啞巴坡時,何俊、曾祥友用凶器威脅李某某並捆綁,劫得現金200餘元和手機等財物。之後,兩人用尼龍繩、尖刀將李某某殺死,後將李的轎車丟棄。

2010年7月20日上午11時許,何俊、曾祥友在貴陽八中學附近,騙租乘座受害人趙某某(歿年21歲)的轎車。當車行至南郊公園上壩一偏僻處時,何俊、曾祥友分別持刀威脅捆綁趙,從趙身上劫得現金200餘元和手機等財物。隨後,何、曾兩人將趙帶至阿哈水庫附近山上的松林中殺害。後何俊、曾祥友駕駛趙的轎車在貴陽市區繼續尋找作案目標。

當日下午5時許,被害人代某某(女,歿年26歲)搭乘該車,何俊、曾祥友持凶器威脅代某某,從其身上劫得現金90餘元和手機等財物。之後,何俊要求代某某與曾祥友假扮情侶,並謊稱待下名乘客上車就可讓代離開。當日晚上8時許,被害人羅某某(歿年20歲)搭乘該車,何俊、曾祥友從羅身上劫得現金600餘元和手機等財物,並於次日凌晨4時許,將代、羅挾持至白雲公園附近一山林中勒死。

為方便實施搶劫,何俊、曾祥友預謀搶劫一輛摩托車作為交通工具,並邀約鄒澤參加。2010年7月22日上午,何俊、鄒澤來到南郊公園丫河寨附近守候。中午1時許,曾祥友乘坐被害人肖某(歿年23歲)的摩托車來到約定地點。何俊與鄒澤立即現身,與曾祥友一起持刀挾持肖某到附近山上,劫得現金100餘元和手機等財物。隨後,何俊指使曾、鄒二人用尼龍繩、刀殺死肖。

2010年7月25日,何俊邀約遊祥炎參與搶劫。當日上午10時許,何俊乘坐被害人鄭某某(歿年51歲)的轎車到貴溪飯店門口接上曾祥友、遊祥炎。車行至花溪區大寨村啞巴坡時,三人分別用凶器威脅鄭某某,並從鄭身上劫得現金500餘元、銀行卡、手機等財物後,將鄭挾持至路邊樹林中,在何俊指揮下,曾、遊二人用尼龍繩、尖刀殺死鄭某某。7月26日,遊祥炎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何俊被抓獲後配合公安機關將曾祥友抓獲。

另查明,1991年10月28日22時許,曾祥友和周華志、李國法等人在貴州省黔西縣城關鎮西門老橋處會面。周華志去附近小賣部買酒時,與被害人張某某(歿年29歲)等人發生爭執。曾祥友、李國法等人上前毆打張某某。期間,張某某因被曾祥友方人員持劍刺殺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被抓後,主犯何俊、曾祥友、鄒澤均被判死刑。而白中傑因作案時未滿18週歲,但其犯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

遊祥炎參與搶劫一次,殺害一人,但他主動投案自首並有重大立功行為,對其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

至此,這起轟動全國的劫殺事件,終於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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