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女婿疑妻出軌將其砸死 冒用他人身份逃亡17年

婚外情 婚姻 法律 鵝掌柴 北青網 2018-12-06

死去多年的男子,“復活”後犯下血案?

這個看似荒誕的事,還真發生了。婁底男子吳某殺害妻子後逃亡。逃亡過程中,他在同居女友幫助下,頂替女友已故前夫郭某的身份,辦下戶籍信息和身份證,並用郭某的名義生活。

2017年,身份證上名為郭某的男子,因為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抓獲。而真正的郭某,早已身亡多年。

2017年,一名戶籍信息在株洲醴陵的郭姓男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公安機關抓獲。事實上,郭某早在20多年就已自殺身亡。

頂替郭某身份信息的,是婁底籍男子吳某。2000年,上門女婿吳某在家中殺害妻子後逃亡。逃亡過程中,他結識了郭某的前妻江某,並發展成為同居情侶關係。吳某不僅用郭某的名義上戶口辦身份證,與江某生下的兒子也選擇姓郭。

日前,吳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婁底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殺妻後用老鼠藥自殺未遂

1987年,時年21歲的吳某經人做媒,與婁底漣源市橋頭河鎮龍建村的李某結婚並落戶李家。婚後兩人生育了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

吳某懷疑李某在外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為此夫妻經常吵架,鬧離婚。2000年4月26日,吳某以回家辦離婚手續為由強行將李某帶回龍建村的家中,一家人一起吃完晚飯後,李某、吳某先後回到共同的臥室裡。吳某見李某對他不理不睬,心生怨恨,“心中有了搞死她的念頭”。

4月27日凌晨,吳某趁李某熟睡之際,持鐵錘朝李某的頭部猛砸數下,致李某死亡,吳某用事先準備好的注射器在自己左手手臂及胸口處注射了老鼠藥,等了一會兒後,發現自己沒有死,之後,吳某沿山路逃竄至冷水江、新化境內躲藏,並將案發時所穿的衣服等物品丟棄。

4月27日早上,李某的母親周某聽說女兒滿臉是血躺在床上,立刻暈了過去。老兩口事後發現,家中少了一個長約二十公分的木製手柄鐵錘,女婿吳某也失蹤了。

頂替女友已故前夫身份生活

之後,吳某逃到冷水江市、新化縣務工維持生計。在新化時,吳某幫人砌屋,還使用了假名楊友春生活。

吳某稱,在逃跑期間,他與母親、哥哥、姐姐都聯繫過。吳某的母親闕某回憶,在吳某被抓前幾年,她收到了來自吳某的生日祝福。“最近三四年,凡逢年過節或我過生日的時候,他就撥打我的手機聊些家常事。”闕某說,吳某稱他在外面做爆竹硝藥,說沒賺到錢,不能回來照顧家裡的小孩。

此時,吳某已經有了新的家庭。2002年期間,經房東介紹,吳某認識了現在的同居女友江某,並於2005年左右用江某已故前夫郭某的戶籍信息在醴陵某派出所上戶。從此以後,吳某就用“郭某”的名義生活。

對於這個新的“郭某”的身份,與江某同村的易某覺得很疑惑。2017年11月15日,易某和“郭某”等5人乘高鐵到煙花爆竹廠打工。“我聽‘郭某’講,他是婁底人,來江某家當上門女婿,與江某同居後生了一個兒子。”易某知道,江某過去是結過婚的,她的前夫也叫郭某,喝農藥自殺有20來年了。“(但)我看到郭某的身份證上的住址和我是同一個村的。”

“我沒有仔細瞭解過楊友春的過去。楊友春來到這裡以後跟我說過要到外面做事,一直沒有辦身份證,要用我已故丈夫郭某的信息去辦身份證。”江某稱,她和“楊友春”一起去派出所用郭某的信息辦理了身份證,但身份證照片用的是楊友春頭像。吳某與江某共同生活期間還生育了一個兒子,兒子跟隨江某去世的前夫姓郭。

釋疑

江某是否構成包庇、窩藏罪

婁底中院審理認為,吳某無視國法,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本案是因婚姻家庭糾紛引起,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從輕處罰。

吳某的辯護人提出,吳某沒有預謀殺人,而是臨時起意實施犯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經法院審查認為,被告人吳某實施了具有嚴重暴力性的故意殺人犯罪,不是較輕的犯罪,對其不予酌情從輕處罰。吳某到案後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認罪悔罪,構成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本案中,江某並不瞭解吳某的詳細情況,也不知道其有犯罪行為,江某主觀上沒有幫助吳某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江某幫助吳某用前夫身份進行登記生活出於吳某虛構無身份證的事實,因此江某的行為不構成包庇、窩藏罪。

與此同時,公安派出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為未登記的人員辦理身份信息,本案中的錯誤登記一是江某虛假陳述,二是因為年代久遠導致人員信息無法進行核對,派出所在過程中無過錯,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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