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民間最奇葩的私行:只針對女性,不流血卻滅絕人性,官府也沒法制止

婚外情 婚姻 法律 刑法 回看歷史辯真假 回看歷史辯真假 2017-08-26

我們都知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有史以來最正常的事,不過自從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制度以來,我們就再也沒有提倡那些私刑的了。而且在古代商鞅變法的時候,那時候國家就有規定禁止人們之間私鬥。為了讓秦國避免在其他情況下減少人員,也從另一方面保證了有生力量,同時使人們建立起了團結一致的國家意識,使人們將所有的矛盾都放在對敵上面。也正是從這時開始人們心裡開始逐漸的加深對國法的信賴,慢慢的人們在抓到罪犯之後不會選擇死刑,而是把他們交給官員。

古代民間最奇葩的私行:只針對女性,不流血卻滅絕人性,官府也沒法制止

不過在古代也有一些特別,奇怪的私人殺人方式,通過這種殺人方式殺人的話,官府也不會追究,同時在民間的老百姓之間也特別的流行這種方式,這個就是浸豬籠,豬籠原本是為了運送豬來設計的,豬籠由竹子紮成,外面是一個圓柱的形狀,網口比較大,但是當把裡面的豬變成人的時候,這對人來說就成了一種非常可怕的刑罰了。

在古代,倘若有女的在訂婚或者是結婚之後出軌了,那麼倘若一旦被別人發現,她們就會被抓過去進到豬籠裡,而且是她愛人把她抓到豬籠裡的,甚至有可能會把女的弄到豬籠裡直至淹死。倘若妻子出軌而妻子的愛人不在家的話就這件事很有可能由村裡或者是其他有威望的長老來執行這種刑罰。通姦的男女都會受到應有的懲罰,男的會被打死,女的嚴重的話會被放到籠子裡扔到河中給淹死,想閉著這些都會在電視上的,你學電視劇或者其他上面都能看到。

古代民間最奇葩的私行:只針對女性,不流血卻滅絕人性,官府也沒法制止

在古代那個比較落後的制度統治下的時代非常容易出軌,即使政府制定了一些嚴厲的刑罰來懲罰那些出軌的男女,但是仍然有很多男女冒著風險偷情,就比如說在唐朝的時候,偷情的男女會被關在牢裡一年多,在明朝的時候那些偷情的男女會被懲罰打80棍,但是這種刑罰實際上變得更加嚴重了,因為有的男女甚至會被打死,但是總體來說這種刑罰比之前的浸豬籠要好得多。不過實際上百姓們有點不認可官府的這些做法,因為在古代人們宗族禮儀面前國家法律也比它們低,特別是在儒家思想比較繁盛的那個朝代,就比如說在宋代的時候對男女通姦懲罰非常的嚴重,而且我們都知道在古代人們特別的看重婦女的貞潔和女性嫁過去之後要三從四德,所以倘若一旦有出軌的女性,那麼等待著他們的將是嚴厲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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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了這些浸豬籠之外,還有一個刑法來專門懲罰那些出軌的女人,他的名字叫做石刑,這種刑罰主要是通過用一些不是很鋒利的東西把人給弄死的方式,也就是說把人埋到沙土裡,然後人們用石頭把他們給砸死。人們會把通姦的男性和女性的下體都埋到沙土裡,然後人們向通姦的男女扔石塊,直到他們死去。倘若通姦的婦女已經有了孩子,她的孩子還必須得親自到現場看,孩子的父親和家裡人還得宣佈這個孩子已經不是他們的女兒,然後把孩子也扔到沙土裡被砸死,用來砸犯人的石頭是專門經過挑選的,能夠保證讓這些犯人非常痛苦的死去,而且現在的社會中,這種刑罰在伊斯蘭國家還是合法的.

古代民間最奇葩的私行:只針對女性,不流血卻滅絕人性,官府也沒法制止

那句話,法制社會有法制社會的好處,畢竟對於那些通姦的人來說,只要沒能給別人造成特別大的傷害,法律也不會非常嚴厲的把他們給殺死,而且倘若是有計謀的人的話,那些通姦的男女甚至都有可能不受懲罰,甚至被戴綠帽子的男子還會被弄的淨身離婚,把所有的錢都給了自己出軌的愛人,非常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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