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前度:不要見,不要賤!

婚外情 情感 奔跑的湘默 奔跑的湘默 2017-08-28

相戀5年的初戀,最後卻敵不過“父母之命”,當你選擇聽爸媽的話而離開我的時候,我就明白:即使你家世再好,你都不是那個值得我託付一生的人。沒有交惡,而且不忍心拉黑彼此,於是就這樣躺屍在各自的通訊錄裡。

分手兩月後,就傳出了你與某富二代千金相戀的消息。能有一段入你父母眼的姻緣,我也很替你高興,但你卻開始“騷擾”我了,你向我訴苦,說你現女友這樣不好那樣不好,你說你還是很喜歡我,想我重新回到你身邊,想重溫往日的溫存……

致前度:不要見,不要賤!

圖片均為網絡素材,圖文無關

拜託,當初你聽你爸媽的話要放棄我的時候,你怎麼不跟你爸媽說你很喜歡我呢?現在你一個有女友的人跑來跟我說“想和我重新在一起”,那你是想讓我背上當小三的罪名嗎?更何況,當初你輕易地放棄了我,誰知道哪一天,我又會再一次成為你各種理由的“犧牲品”?

致前度:不要見,不要賤!

“分手了我們還是朋友”這真的是一句客套話而已!

我拿你當朋友,你要讓我當小三;我拿你當朋友,你卻還想睡我。

致前度:不要見,不要賤!

我自問不是犯賤的人,也不是一個喜歡自欺欺人的人,當初你選擇分手,你有苦衷,我原諒你。我承認我心裡還有你,畢竟是5年的感情了,但這並不代表我會犯賤,不代表我會沒有底線!

不論有多愛,都要愛得有尊嚴!

分手了,就不要見了,更不要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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