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澤鈷鎳退市背後遺留問題待解,瑞華所也被股民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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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澤鈷鎳退市背後遺留問題待解,瑞華所也被股民告上法庭

​在A股市場上手握18億元現金卻發不出分紅款的輔仁藥業、百億造假的康得新、無力支付審計費並於7月9日退市的華澤鈷鎳(000693),它們的背後都有同一家審計機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下稱“瑞華”)。近期,關於華澤鈷鎳的證券虛假陳述案子已經開庭審理,瑞華作為公司的審計機構,也被股民告上法庭。

“瑞華”一併被列入被告

具體來看華澤鈷鎳,2013年、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華澤鈷鎳未在相關年報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

期間,華澤鈷鎳將無效票據入賬,2013年年報、2014年年報和2015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另外,華澤鈷鎳2015年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15年年報中披露星王集團與陝西華澤簽訂代付新材料項目建設款合同及華澤鈷鎳為星王集團融資提供擔保的情況。2015年,華澤鈷鎳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15年年報中披露華澤鈷鎳為王濤向山東黃河三角洲產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借款3500萬元提供擔保的情況。

對此,證監會在2018年1月31日向華澤鈷鎳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同年12月29日,證監會對瑞華也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經查明,瑞華所在對華澤鈷鎳2013年度、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證監會決定沒收瑞華所業務收入130萬元,並處以390萬元的罰款。

今年8月1日上午9:15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各方圍繞虛假陳述實施日、揭露日、瑞華等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是否存在系統風險等焦點問題展開了激烈辯論,庭審從早上九點十五一直持續到下午五點多方才結束。

“瑞華”被指過錯明顯

針對虛假陳述揭露日,原被告雙方庭審中看法不一,分歧巨大,存在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4日、2016年4月30日,2016年3月1日、2017年7月7日等不同觀點。

今日,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接受大眾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華澤等實施了多個虛假陳述行為,對應的,也應該有多個虛假陳述實施日和揭露日,而確定多個實施日和揭露日,也無疑能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庭審中,瑞華表示自己在2019年6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證監會作出的〔2018〕126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故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五款申請中止審理。

而本案的原告方表示,本案的前置條件是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而不是法院的判決,而且,依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有效,本案不應中止審理。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以及《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瑞華過錯明顯,證監會處罰決定書也予以了認定,應該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一月前的7月8日,是華澤鈷鎳在A股市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在公司為期30日的退市整理期中,華澤鈷鎳股價累計下跌88.82%。報告顯示,華澤鈷鎳至今未能披露其2018年年報。公司2018年三季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營收為105.18萬元,同比下滑99.7%;淨利潤為-1.55億元,同比下滑34.2%。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股東總數為6.77萬戶。

記者 張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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