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因環境問題整改不力、失職瀆職130人被問責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水汙染 時政 中國青年網 2017-05-17

歷時近20個月才完成2項批覆工作,導致常寧市水口山歷史遺留含重金屬廢渣無害化處置二期工程項目嚴重滯後、主體工程至今未開工建設,常寧市正縣級幹部黎才發、環保局局長呂秋明受到行政警告處分,環保局副局長陽紅華、總工程師尹忠福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5月9日,衡陽市通報3起環保項目建設不力問題責任追究情況。這是該市近期下發的第二期環保問責通報,持續釋放環保工作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湖南以來,衡陽把配合做好環保督察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來抓,持續加大環保督查和責任追究力度。“要對有關監管部門開展問責調查,進行嚴格的責任追究,通過問責來推動責任落實 !” 4月27日晚,在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議研究環保督察配合工作後,市委書記周農深入一線督查市內部分環境問題時強調。

為讓環保問責制度化、規範化,該市出臺了《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 (試行 )》《重大環境問題 (事件 )責任追究辦法 (試行 )》等文件,明確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誰決策、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汙染、誰負責”等原則,建立了督辦、通報、約談制度,層層分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建構了一條責任清晰、權責分明、環環相扣的“責任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開展了環境保護領域“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工作,對環境保護不力問題堅持零容忍、嚴問責,切實督促職能部門嚴格履行環境保護監管職責。

石鼓區紀委對黃沙灣街道松木片區靈官廟村非法洗砂場汙染破壞環境等3個問題立案調查,問責35人 ;蒸湘區紀委對呆鷹嶺鎮違規焚燒垃圾、養殖場廢水亂排問題進行問責,處分處理6人。

截至5月11日,該市共對因突出環境問題整改不力、失職瀆職的 130名相關責任人實施了問責,並在全市通報,其中縣處級幹部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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