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周口、商丘71名幹部因生態環境損害被問責'

"

漯河市通報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

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8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9年2月28日將督察發現的5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市,要求依紀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對督察問責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涉及3個縣(區)、2個市直部門、24人進行問責,其中縣處級幹部4人、鄉科級幹部10人、鄉科級以下幹部10人;給予黨紀處分6人次,政務處分8人次,誡勉9人次,通報批評2人次,深刻檢查1人次。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漯河市垃圾填埋場環境問題長期整改不到位問題。

具體情況是:市垃圾填埋場長期環評試運行未驗收,一、二期垃圾堆體之前一直露天堆放,2018年6月對垃圾填埋場堆體進行臨時覆蓋。由於三期垃圾堆體山頂的作業區因作業無法進行覆蓋,造成一部分雨水滲入垃圾堆體,產生滲濾液。市環衛處未向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專業化建議,造成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直排,汙染周邊環境。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原市環衛處主任黃寶峰誡勉;給予原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白紅喜通報批評。

二、關於對區域性“散亂汙”企業長期排查整治不到位問題。

具體情況是:2018年8月,郾城區7家沙石企業違法生產,汙染問題長期存在。調查發現原郾城區環保局對沙石企業汙染問題處置不力,屬地政府相關人員對企業汙染問題失職失責。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郾城區環保局局長韓金友誡勉;給予新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陳雲生誡勉;給予裴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李志剛誡勉;給予新店鎮副鎮長賈傑行政警告;給予郾城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呂志勇、中隊長閆飛,裴城鎮副鎮長趙光耀、新店鎮環保專幹康志鋒、裴城鎮環保辦公室主任李學軍警告。

三、關於對臨潁縣多處垃圾秸稈禁燒工作開展不力的問題。

具體情況是:201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突擊執法檢查發現,329省道瓦店鎮溝王冷庫附近雜草露天焚燒,臺陳鎮龔莊村農田大量垃圾露天焚燒,臺陳鎮政府南300米路東垃圾露天焚燒,臨潁縣殯儀館周邊垃圾焚燒,固廂鄉衛生院周邊垃圾焚燒,當地政府管控不力,致使垃圾秸稈焚燒問題大量存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臨潁縣農林局副局長韓建峰政務警告;給予臨潁縣農林局局長朱慶甫誡勉;給予劉莊村黨支部委員、環保網格長尚紀民,劉莊村村委委員、網格員晁德民黨內警告;給予固廂村村委委員、環保網格員譚佔業黨內警告;給予龔莊村黨支部書記、環保網格長翟擁軍黨內警告。

四、關於對建築施工等揚塵汙染管控不力的問題。

具體情況是:2018年10月29日,省環保督察組向市環保攻堅督察整改辦移交了施工揚塵汙染問題,漯河市精神病院新型項目整改不力,2019年3月2日,核查組暗訪時發現該項目仍存在管控期施工、部分土方裸露、噴淋設施不完善等突出問題。郾城區建設局、孟廟鎮政府工作作風不實、效能低下,不注重整改實效,行政執法寬鬆軟,導致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力。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郾城區城建局揚塵辦主任李全中政務警告;給予郾城區城建局副科級幹部程少中誡勉;給予負主要責任的項目網格長、郾城區孟廟鎮八里村支部書記胡雪生黨內警告;給予郾城區孟廟鎮黨委書記朱明春誡勉。

五、關於對機動車尾氣檢測站建設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具體情況是:201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突擊執法檢查發現,漯河市召陵區機動車尾氣檢測站,郾城區龍城機動車尾氣檢測站存在設施建設不完善,人員脫崗不在位,檢測業務多漏項等問題。經核查,郾城區政府對機動車尾氣檢測站點工作重視不夠,環保人員長期脫崗。召陵區在安排部署機動車尾氣檢測工作中,重視不夠,督導不力,存在人員脫崗問題,造成檢測站點檢測車輛少,處理不合格車輛少。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原郾城區政府黨組成員、淞江產業集聚區主任李同葆誡勉;給予原郾城區環保局局長韓金友政務警告;給予召陵區分管環保工作的區政府黨組成員、東城產業聚集區主任沈建偉通報批評,寫出檢查;給予原召陵區環保局副主任科員黃順清誡勉。

周口市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

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9年2月27日將督察發現的1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市,要求依紀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對督察問責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涉及10個縣(區)、2個市直部門、17人進行問責,其中,縣處級幹部1人,鄉科級幹部4人,鄉科級以下幹部10人,給予黨紀處分6人次,政紀處分1人次,組織處理1人次,誡勉4人,約談1人,立案調查1人,通報批評3人。

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於西華縣東風運河黑臭水體治理問題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西華縣東風運河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應與2018年6月30日前實質性開工,2018年9月30日前主體工程完工並具備綠化條件,2018年12月30日前必須全部建成。2018年11月4日督察組現場檢查時,該段河道未按照時間節點於2018年9月30日前主體工程完工並具備綠化條件的要求。

(二)調查核實情況:東風運河項目此次綜合整治範圍為西起雙狼溝、東至賈魯河段,河道治理長2.97公里,治理平均寬度24米,河道底寬12米,總投資1億多元。東風運河於2018年2月經過公開招投標,由河南中原城建集團有限公司中標,招投標結束後,施工單位迅速進入施工現場,由西華縣城管局具體負責東風運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按照“截汙、清淤、護坡、增綠、造景”的方案於2018年2月開始動工建設。

(三)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東風運河截汙納管、河道清淤、提泵站建設工作。河道兩岸房屋已基本拆除完畢(剩餘6家釘子戶正在做工作,一週內拆除完畢),具備河道護坡條件區域,已完成河道生態護坡微地形的打造,其餘區域待房屋拆除後立即組織實施。下一步,西華縣將嚴格按照東風運河綜合治理“截汙、清淤、護坡、增綠、造景”的方案切實夯實責任、搶抓工期、大幹快上,克服一切困難及時拆除剩餘房屋,2019年5月底河岸兩側護坡和綠化工作全部完成。

(四)責任追究情況:西華縣環境攻堅辦已提請西華縣紀委監委,給予屬地管理責任的箕子臺辦事處副主任樑長征誡勉談話處分,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科員李彥軍行政警告處分,責任單位縣綜投公司科員李紅兵行政警告處分。

二、鄲城縣白馬鎮白馬村張六峰磚廠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該企業目前雖已取締,但揚塵汙染問題仍未採取治理措施。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情況屬實。

(三)整改落實情況:2018年10月30日,鄲城縣白馬鎮黨委、政府組織人員和機器,對該磚廠拆除棄置的固體廢物及附屬物全部清除,避免揚塵揚散汙染問題,目前已經復耕。(附現場檢查照片)

(四)責任追究情況:鄲城縣白馬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負有屬地監管責任的白馬行政村黨支部書記、網格長呂海洋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鄲城縣國土資源局黨組給予白馬鎮國土所所長張耀祖黨內警告處分,並免去其職務。

三、太康縣老渦河清淤工程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太康縣老渦河水質散發臭氣問題應與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設計、可研及預算,2018年8月底前財政評審,2018年9月底完成招投標,2018年10月5日開工,2019年2月完成清淤工程。但截止2018年10月28日,督察組現場檢查時清淤工程仍未開工。

(二)調查核實情況:2018年7月3日,太康縣在接到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轉辦案件,反映老渦河汙染問題後,縣主要領導立即責成太康縣住建局拿出整治方案,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拿出1400多萬元用於對老渦河河底清淤治理。

按照方案,該工程應與2019年2月底竣工。未竣工主要原因有三點:一是原計劃2018年9月底開標,但由於編制預算、評估等前提工作涉及部門多,導致2019年1月3日才完成開標。二是施工期間雨、雪天氣較多影響進度,春節期間停工一段時間。三是施工期間陽夏路雨水、汙水流量大,造成施工難度大,影響了工期。

(三)整改落實情況:太康縣已加大督導力度,倒排工期,要求施工方增加施工人員、機械,加班加點,加快推進。在2019年3月底竣工。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務。

(四)責任追究情況:太康縣住建局對負有監管責任的汙水辦主任朱春華進行誡勉談話。

四、淮陽縣齊老鄉齊老村北一公里燒結磚廠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淮陽縣齊老鄉齊老村北一公里燒結磚廠,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未完全整改到位就開始正常生產。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該企業名稱為淮陽縣齊老牧工商發展中心,位於齊老鄉齊老村北1公里,法人齊學海,生產非粘土燒結磚。2016年在清理整改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中,進行了環境影響現狀評估,並在淮陽縣環保局網站進行了環保備案公示。按照現狀評估要求,該企業以煤石和粘土為原料,按照一定比例生產非粘土磚。2017年安裝了脫硫脫硝和在線監測設備,並與省市聯網。企業佔地屬於齊老鄉集體土地,有土地使用證。在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期間,收到反映該企業4個重複舉報件,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督察期間收到反映該企業1個舉報件。舉報的主要內容是:場地未硬化、物料未覆蓋,燒磚煤氣味重等問題。當時根據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的要求已進行了整改回復。

(三)整改落實情況:通過核查,該企業自2018年11月15日錯峰生產期間至今未生產,對未硬化場地已全部進行硬化;對部分未按要求設置圍擋的已全部整改設置到位;堆料已全部覆蓋;煤矸石物料已全部封閉進棚;已設置進出車輛沖洗裝置。

針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饋的問題,淮陽縣已下發《淮陽縣磚瓦窯廠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縣委常委任組長的磚瓦窯廠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磚瓦行業開展集中整治,確保企業按照環保要求和標準徹底整改到位,切實做到穩定達標排放。

(四)責任追究情況: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督察期間,就該企業環境汙染問題,已對企業和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了查處和問責。具體是:淮陽縣環保局對淮陽縣齊老牧工商發展中心進行了立案查處,責令限期整改到位,並處罰款16萬元;當時分管環保、國土等工作的原縣委常委黨魁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周口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淮陽縣紀委監察委立案調查,縣環保局給予淮陽縣環境監察大隊中隊長劉明鬆黨內警告處分;經淮陽縣紀委監委立案調查,縣供電公司給予齊老鄉供電所工作人員陳峒宏行政警告處分;齊老鄉黨委給予齊老鄉齊老行政村支部書記、網格長齊徵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紀委監委給予齊老鄉分管環保工作的副鄉長齊輝誡勉談話;齊老鄉黨委給予齊老鄉環境保護管理所負責人申強誡勉談話。

五、黃泛區農場汙水處理廠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組現場檢查時發現汙水處理廠處理設施未正常運行。

(二)調查處理情況:經查閱當時卷宗記錄,黃泛區農場汙水處理管理中心在督察組檢查期間,確實存在部分設施未運行情況。

(三)整改落實情況:汙水處理管理中心立行立改,現已全部整改完畢,設備全部運轉正常,同時加強管理制度。

具體是:對粗細格柵進行整改,粗格柵每工作一圈約5分鐘左右,細格柵每工作一圈為3分鐘左右;要求中控系統進水泵打開後,將粗、細格柵運行時間規定為粗、細格柵每小時運行5-10分鐘,細格柵要正常運行,打撈的垃圾每天裝車清運一次。2.板塊壓濾機未運行整改要求,汙水處理管理中心使用的是履帶式壓濾機,不是板塊式壓濾機,壓濾機的作用,當生化池菌種沉降比高時(夏天沉降比需高於40%、冬天降比需高於60%方可開啟壓濾機脫泥)將二沉池剩餘老化的汙泥抽至儲泥池進行脫水,脫水出的汙泥運往有機肥廠進行處置。並要求汙泥及時清運。3.對邊界溝一個進水口中的溢流口堅決封死。通過以上整改措施,保證汙水處理設置正常運行,杜絕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

(四)責任追究情況:因黃泛區農場公用事業管理局副局長張志勇、黃泛區農場汙水處理管理中心主任郭萬華沒有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黃泛區農場環境監管網格化方案》(場字〔2016〕64號)文件精神,經場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志勇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郭萬華免職處理。

六、鄲城縣產業集聚區鄲城縣汙水處理廠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組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廠出水口總磷自動在線運行異常,總磷自動在線顯示“報警信息無水樣”,通過查閱中控顯示出口總磷數據位-0.01。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情況屬實。

(三)整改落實情況:該公司在2018年10月28日8時10分發現問題後,立即與第三方運行商廣州怡文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技術人員聯繫,並報告環保部門,造成運行異常的原因是總磷在線監測設備六連體閥堵塞,經清理後當日10時已恢復正常。(附運維公司巡檢記錄和總磷數據異常情況說明)。

(四)責任追究情況:無。

七、鄲城縣第二汙水處理廠二期工程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組現場檢查時發現,場內堆場“三防”措施不規範,汙泥堆肥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混料在廠內臨時堆存,僅採用臨時覆蓋措施,存在二次汙染風險。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情況屬實。

(三)整改落實情況:針對此問題,鄲城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於2018年10月29日對其下達了監察通知,要求對臨時堆場採取有效“三防”措施限期整改,達到符合環境汙染防治標準,並建議制定長期性整改建設密閉料棚方案。該企業召開了專題整改會議,及時完善做好臨時堆放的“三防”措施處理,設計建設密閉料棚,已完成整改任務。(附監察通知和整改會議記錄及現場情況照片)

(四)責任追究情況:無。

八、鹿邑縣汙水處理廠

(一)主要情況:督察時發現,該廠正常運行,但自動在線不能調閱歷史數據,汙泥的轉運沒有臺賬記錄。

(二)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任務。

(三)問責情況:無。

九、川匯區漢陽中路學校道路兩側道路施工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道路兩側露天堆放大量基土,未採取任何防塵抑塵措施,維修的路面通行車輛和行人,產生較大揚塵。

(二)調查核實情況:漢陽中路升級改造工程(潁河路-建設路)全長1144米,規劃紅線50米,施工單位為永平建設有限公司,主管責任單位是周口市城市管理局。該道路於2018年3月19日封閉施工,道路由原來22米拓寬至50米,牽涉到道路兩側房屋拆遷,相關單位拆遷進度緩慢,直到9月底兩側房屋才基本拆遷到位。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環保意識淡薄,對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一定程度的揚塵汙染。

(三)整改落實情況:針對該路段揚塵問題,周口市城市管理局於2018年10月22日對施工單位提出了停工整改通知,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環境保護督查工作發現漢陽中路揚塵問題,市環保部門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加快整改,整改不到位嚴禁恢復施工。施工單位採取綠色防塵網全覆蓋裸露土方,購置炮霧車,增加灑水頻率抑塵,增加車輛沖洗設備等措施進行整改。施工單位已提高環保認識,加大資金投入,增加抑塵設備。

(四)責任追究情況:主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是周口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於龍海,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李建波沒有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經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周口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於龍海、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李建波全市通報批評。

十、西華縣盛世生態項目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時發現大面積土方未覆蓋,產生較大揚塵,施工區域部分無圍擋,土方施工未落實溼法作業要求。

(二)調查核實情況:盛世生態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是,河道疏浚治理,河道原位生態修復系統、人工溼地生態保持系統、水源工程、給排水工程、景觀照明等有關設施(含東風運河7.6km、雙狼溝2.3km)。該項目採用PPP模式,總投資5.06億元,資金來源為項目單位自籌。

2017年11月,項目指揮部成立,對治理段的地上附屬物展開全面摸底調查,2018年10月5日正式開工動土。截至目前,已完成土方開挖150000立方米,喬木栽植2200棵,雨汙水管道4500米,強弱電預埋3500米,完成產值約3500萬元,完成移民徵地拆遷1050萬元。

(三)整改落實情況:2018年10月23日省督察組現場指出該問題後,西華縣立即要求該項目停工整改。該項目已嚴格按照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料物堆放100%覆蓋、施工現場出入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溼法作業,裸露施工作業面100%覆蓋的要求。目前,督察時發現的所有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問責情況:無。

十一、商水縣黑臭水體治理工作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融輝城小區清水河兩處排汙口,且河道內河坡上有大量垃圾存在。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清水河在商水縣任河口以上長32.15公里,流域面積183平方公里,於1988年發動全縣幹群治理了下游蔡井橋以下至任河口段18.25公里。2016年接到群眾反映清水河上游汙染時,商水縣對上游排汙口進行了封堵,部分河段進行了清淤。2018年5月7日至11日,由縣水利局、東城辦、新城辦、集聚區、城關鄉、練集鎮、環保局、城管局、畜牧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清水河沿途進行實地查勘。2018年5月12日至8月31日,對清水河排查出的問題進行控源截汙和清淤疏浚處理。截止2018年8月底,封堵排汙口14處,清淤疏浚清水河上游10.8公里,清淤土方34.14萬立米,水質得到了明顯改善。

2018年10月25日,商水縣政府接到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後,縣水利局立即派專人實地查看,發現在融輝城小區段新增2個排汙口,河面上有部分漂浮物,河道兩側岸邊有生活垃圾亂堆亂放,水利局及時與融輝城小區負責人見面,要求立即封堵新增排汙口,清理河道內及河岸兩側垃圾。

(三)整改落實情況:按照省委省政府第四督察組追責要求,因商水縣未能按照職責分工完成河道整治工作,建議對商水縣監管部門有關責任人依紀依規進行追責。

(四)責任追究情況:經商水縣水利局黨組研究決定,對清水河東灌區管理所所長李富領進行約談。

十二、扶溝縣桐丘街道辦事處竇虎營溝黑臭水體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時發現仍有生活汙水注入,溝內沉澱部分生活垃圾和汙泥,未落實河長制有關要求,未按照《扶溝縣黑臭水體排查和整治實施方案》工作目標完成節點內工作。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2017年扶溝縣已將城區內竇虎營溝、馬村乾渠、古城乾渠等6條溝渠,共計18.038km的河道治理納入扶溝縣城區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實施綜合整治。該項目總投資62871.12萬元,採用PPP項目模式建設。主要建設工程包括截汙工程、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河道護坡工程、河道閘門、鋼壩閘、生態修復工程、河道兩側綠化工程、電氣照明工程、弱電工程、與鋼壩閘配套自控系統。其中,竇虎營溝治理長度1.13公里。2017年11月21日,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雲南省建投第五建設公司聯合體通過招標方式獲得扶溝縣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資格,並於2017年12月29日與扶溝縣人民政府正式簽署PPP項目合同。2018年2月,雲南水務、雲南五建與扶溝縣綜合投資有限公司在扶溝縣註冊成立項目公司——“扶溝雲水環境服務有限公司”,並已開始運營,開展該項目施工建設的前期工作。

由於該項目大量的拆遷工作都集中在馬村乾渠兩側,為減輕縣財政壓力,我縣將馬村乾渠拆遷與其棚戶區改造項目結合同步實施,以緩解縣財政資金壓力。因國家相關政策調整,扶溝縣向國開行貸款融資的馬村乾渠棚改項目資金尚未落實到位,馬村乾渠兩岸拆遷工作無法開展。雲南水務提出如果先進行並完成非拆遷標段的施工,而拆遷一旦不能及時完成,施工人員、施工設備和施工計劃都將會受到嚴重影響併產生大量的成本,將給整個項目帶來極大的風險,甚至可能出現項目爛尾。同時,這也不符合國有資本管理和香港上市公司的監管,按照監管要求,在馬村乾渠拆遷工作未完成的情況下,不能先進行其它河道的施工治理工作。

(三)整改落實情況:為解決城區內黑臭水體問題,由縣城管局牽頭,對城區竇虎營溝等六條溝渠進行垃圾清理打撈工作,2018年出動人員1200人次,鉤機、運輸車輛等600輛次,打撈垃圾漂浮物80餘噸,轉運處理淤泥1200餘噸。同時建立了城區河道溝渠沿線垃圾收集、轉運機制,對清理後的溝渠及時設置防護網,組成30人的專職保潔隊伍,對城區溝渠進行全面巡查和全天保潔,目前已完成。

(四)責任追究情況:無。

十三、周口市“黑”加油站取締不徹底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周口市商務部門對區域內的加油站抽檢工作未實現百分百覆蓋,抽檢率不足50%。督察組僅在2018年10月21日當天就發現黑加油站點16個,個別加油站現場正在違法加油,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曾經已被取締過的加油站點,具體在川匯區328省道沿線兩側重型貨車停車場內。

(二)調查核實情況:3月6日,由市商務局分管領導聶世建帶隊,對省環保督察所反饋的16座黑加油站進行了逐一核查。經核查,商水縣商務局已會同相關部門對這16座中屬實的黑加油站進行了打擊取締,對不屬於黑加油站進行了規範整頓。

(三)整改落實情況:市縣商務部門統一安排部署,於2月28日至3月6日,開展了為期一週的對黑加油站全面清查和打擊取締的集中整治工作。在這次集中整治工作中,各縣市區制定方案,強化措施,掀起了打黑站、保油品質量的治理高潮,全市共出動510人次,車輛106臺次,關停取締黑加油站14座,查處流動加油車4臺,抽檢加油站油品96座,拆除加油機11臺,沒收油品3噸,油罐注沙6個,清除油罐2個,淨化了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場環境。從3月5日開始,市商務局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赴各縣市區進行了督導檢查。督察組對分包縣市區貫徹落實省、市會議精神情況,按照市局統一部署,對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通過檢查,各縣市區都能迅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開展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責任追究情況:對省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涉及的商水縣商務局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對商水縣商務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了約談。3月6日,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盧明對商水縣商務局分管副局長夏元星進行了約談,要求商水縣商務局要高度重視,查清問題,區分責任,認真整改。商水縣商務局分管副局長夏元星也進行了表態發言,表示要汲取教訓,徹查徹改。

2019年8月5日

商丘市通報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

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

漯河市通報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

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8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9年2月28日將督察發現的5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市,要求依紀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對督察問責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涉及3個縣(區)、2個市直部門、24人進行問責,其中縣處級幹部4人、鄉科級幹部10人、鄉科級以下幹部10人;給予黨紀處分6人次,政務處分8人次,誡勉9人次,通報批評2人次,深刻檢查1人次。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漯河市垃圾填埋場環境問題長期整改不到位問題。

具體情況是:市垃圾填埋場長期環評試運行未驗收,一、二期垃圾堆體之前一直露天堆放,2018年6月對垃圾填埋場堆體進行臨時覆蓋。由於三期垃圾堆體山頂的作業區因作業無法進行覆蓋,造成一部分雨水滲入垃圾堆體,產生滲濾液。市環衛處未向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專業化建議,造成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直排,汙染周邊環境。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原市環衛處主任黃寶峰誡勉;給予原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白紅喜通報批評。

二、關於對區域性“散亂汙”企業長期排查整治不到位問題。

具體情況是:2018年8月,郾城區7家沙石企業違法生產,汙染問題長期存在。調查發現原郾城區環保局對沙石企業汙染問題處置不力,屬地政府相關人員對企業汙染問題失職失責。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郾城區環保局局長韓金友誡勉;給予新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陳雲生誡勉;給予裴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李志剛誡勉;給予新店鎮副鎮長賈傑行政警告;給予郾城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呂志勇、中隊長閆飛,裴城鎮副鎮長趙光耀、新店鎮環保專幹康志鋒、裴城鎮環保辦公室主任李學軍警告。

三、關於對臨潁縣多處垃圾秸稈禁燒工作開展不力的問題。

具體情況是:201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突擊執法檢查發現,329省道瓦店鎮溝王冷庫附近雜草露天焚燒,臺陳鎮龔莊村農田大量垃圾露天焚燒,臺陳鎮政府南300米路東垃圾露天焚燒,臨潁縣殯儀館周邊垃圾焚燒,固廂鄉衛生院周邊垃圾焚燒,當地政府管控不力,致使垃圾秸稈焚燒問題大量存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臨潁縣農林局副局長韓建峰政務警告;給予臨潁縣農林局局長朱慶甫誡勉;給予劉莊村黨支部委員、環保網格長尚紀民,劉莊村村委委員、網格員晁德民黨內警告;給予固廂村村委委員、環保網格員譚佔業黨內警告;給予龔莊村黨支部書記、環保網格長翟擁軍黨內警告。

四、關於對建築施工等揚塵汙染管控不力的問題。

具體情況是:2018年10月29日,省環保督察組向市環保攻堅督察整改辦移交了施工揚塵汙染問題,漯河市精神病院新型項目整改不力,2019年3月2日,核查組暗訪時發現該項目仍存在管控期施工、部分土方裸露、噴淋設施不完善等突出問題。郾城區建設局、孟廟鎮政府工作作風不實、效能低下,不注重整改實效,行政執法寬鬆軟,導致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力。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郾城區城建局揚塵辦主任李全中政務警告;給予郾城區城建局副科級幹部程少中誡勉;給予負主要責任的項目網格長、郾城區孟廟鎮八里村支部書記胡雪生黨內警告;給予郾城區孟廟鎮黨委書記朱明春誡勉。

五、關於對機動車尾氣檢測站建設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具體情況是:201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突擊執法檢查發現,漯河市召陵區機動車尾氣檢測站,郾城區龍城機動車尾氣檢測站存在設施建設不完善,人員脫崗不在位,檢測業務多漏項等問題。經核查,郾城區政府對機動車尾氣檢測站點工作重視不夠,環保人員長期脫崗。召陵區在安排部署機動車尾氣檢測工作中,重視不夠,督導不力,存在人員脫崗問題,造成檢測站點檢測車輛少,處理不合格車輛少。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原郾城區政府黨組成員、淞江產業集聚區主任李同葆誡勉;給予原郾城區環保局局長韓金友政務警告;給予召陵區分管環保工作的區政府黨組成員、東城產業聚集區主任沈建偉通報批評,寫出檢查;給予原召陵區環保局副主任科員黃順清誡勉。

周口市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

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9年2月27日將督察發現的1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市,要求依紀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對督察問責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涉及10個縣(區)、2個市直部門、17人進行問責,其中,縣處級幹部1人,鄉科級幹部4人,鄉科級以下幹部10人,給予黨紀處分6人次,政紀處分1人次,組織處理1人次,誡勉4人,約談1人,立案調查1人,通報批評3人。

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於西華縣東風運河黑臭水體治理問題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西華縣東風運河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應與2018年6月30日前實質性開工,2018年9月30日前主體工程完工並具備綠化條件,2018年12月30日前必須全部建成。2018年11月4日督察組現場檢查時,該段河道未按照時間節點於2018年9月30日前主體工程完工並具備綠化條件的要求。

(二)調查核實情況:東風運河項目此次綜合整治範圍為西起雙狼溝、東至賈魯河段,河道治理長2.97公里,治理平均寬度24米,河道底寬12米,總投資1億多元。東風運河於2018年2月經過公開招投標,由河南中原城建集團有限公司中標,招投標結束後,施工單位迅速進入施工現場,由西華縣城管局具體負責東風運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按照“截汙、清淤、護坡、增綠、造景”的方案於2018年2月開始動工建設。

(三)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東風運河截汙納管、河道清淤、提泵站建設工作。河道兩岸房屋已基本拆除完畢(剩餘6家釘子戶正在做工作,一週內拆除完畢),具備河道護坡條件區域,已完成河道生態護坡微地形的打造,其餘區域待房屋拆除後立即組織實施。下一步,西華縣將嚴格按照東風運河綜合治理“截汙、清淤、護坡、增綠、造景”的方案切實夯實責任、搶抓工期、大幹快上,克服一切困難及時拆除剩餘房屋,2019年5月底河岸兩側護坡和綠化工作全部完成。

(四)責任追究情況:西華縣環境攻堅辦已提請西華縣紀委監委,給予屬地管理責任的箕子臺辦事處副主任樑長征誡勉談話處分,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科員李彥軍行政警告處分,責任單位縣綜投公司科員李紅兵行政警告處分。

二、鄲城縣白馬鎮白馬村張六峰磚廠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該企業目前雖已取締,但揚塵汙染問題仍未採取治理措施。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情況屬實。

(三)整改落實情況:2018年10月30日,鄲城縣白馬鎮黨委、政府組織人員和機器,對該磚廠拆除棄置的固體廢物及附屬物全部清除,避免揚塵揚散汙染問題,目前已經復耕。(附現場檢查照片)

(四)責任追究情況:鄲城縣白馬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負有屬地監管責任的白馬行政村黨支部書記、網格長呂海洋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鄲城縣國土資源局黨組給予白馬鎮國土所所長張耀祖黨內警告處分,並免去其職務。

三、太康縣老渦河清淤工程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太康縣老渦河水質散發臭氣問題應與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設計、可研及預算,2018年8月底前財政評審,2018年9月底完成招投標,2018年10月5日開工,2019年2月完成清淤工程。但截止2018年10月28日,督察組現場檢查時清淤工程仍未開工。

(二)調查核實情況:2018年7月3日,太康縣在接到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轉辦案件,反映老渦河汙染問題後,縣主要領導立即責成太康縣住建局拿出整治方案,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拿出1400多萬元用於對老渦河河底清淤治理。

按照方案,該工程應與2019年2月底竣工。未竣工主要原因有三點:一是原計劃2018年9月底開標,但由於編制預算、評估等前提工作涉及部門多,導致2019年1月3日才完成開標。二是施工期間雨、雪天氣較多影響進度,春節期間停工一段時間。三是施工期間陽夏路雨水、汙水流量大,造成施工難度大,影響了工期。

(三)整改落實情況:太康縣已加大督導力度,倒排工期,要求施工方增加施工人員、機械,加班加點,加快推進。在2019年3月底竣工。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務。

(四)責任追究情況:太康縣住建局對負有監管責任的汙水辦主任朱春華進行誡勉談話。

四、淮陽縣齊老鄉齊老村北一公里燒結磚廠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淮陽縣齊老鄉齊老村北一公里燒結磚廠,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未完全整改到位就開始正常生產。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該企業名稱為淮陽縣齊老牧工商發展中心,位於齊老鄉齊老村北1公里,法人齊學海,生產非粘土燒結磚。2016年在清理整改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中,進行了環境影響現狀評估,並在淮陽縣環保局網站進行了環保備案公示。按照現狀評估要求,該企業以煤石和粘土為原料,按照一定比例生產非粘土磚。2017年安裝了脫硫脫硝和在線監測設備,並與省市聯網。企業佔地屬於齊老鄉集體土地,有土地使用證。在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期間,收到反映該企業4個重複舉報件,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督察期間收到反映該企業1個舉報件。舉報的主要內容是:場地未硬化、物料未覆蓋,燒磚煤氣味重等問題。當時根據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的要求已進行了整改回復。

(三)整改落實情況:通過核查,該企業自2018年11月15日錯峰生產期間至今未生產,對未硬化場地已全部進行硬化;對部分未按要求設置圍擋的已全部整改設置到位;堆料已全部覆蓋;煤矸石物料已全部封閉進棚;已設置進出車輛沖洗裝置。

針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饋的問題,淮陽縣已下發《淮陽縣磚瓦窯廠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縣委常委任組長的磚瓦窯廠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磚瓦行業開展集中整治,確保企業按照環保要求和標準徹底整改到位,切實做到穩定達標排放。

(四)責任追究情況: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督察期間,就該企業環境汙染問題,已對企業和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了查處和問責。具體是:淮陽縣環保局對淮陽縣齊老牧工商發展中心進行了立案查處,責令限期整改到位,並處罰款16萬元;當時分管環保、國土等工作的原縣委常委黨魁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周口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淮陽縣紀委監察委立案調查,縣環保局給予淮陽縣環境監察大隊中隊長劉明鬆黨內警告處分;經淮陽縣紀委監委立案調查,縣供電公司給予齊老鄉供電所工作人員陳峒宏行政警告處分;齊老鄉黨委給予齊老鄉齊老行政村支部書記、網格長齊徵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紀委監委給予齊老鄉分管環保工作的副鄉長齊輝誡勉談話;齊老鄉黨委給予齊老鄉環境保護管理所負責人申強誡勉談話。

五、黃泛區農場汙水處理廠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組現場檢查時發現汙水處理廠處理設施未正常運行。

(二)調查處理情況:經查閱當時卷宗記錄,黃泛區農場汙水處理管理中心在督察組檢查期間,確實存在部分設施未運行情況。

(三)整改落實情況:汙水處理管理中心立行立改,現已全部整改完畢,設備全部運轉正常,同時加強管理制度。

具體是:對粗細格柵進行整改,粗格柵每工作一圈約5分鐘左右,細格柵每工作一圈為3分鐘左右;要求中控系統進水泵打開後,將粗、細格柵運行時間規定為粗、細格柵每小時運行5-10分鐘,細格柵要正常運行,打撈的垃圾每天裝車清運一次。2.板塊壓濾機未運行整改要求,汙水處理管理中心使用的是履帶式壓濾機,不是板塊式壓濾機,壓濾機的作用,當生化池菌種沉降比高時(夏天沉降比需高於40%、冬天降比需高於60%方可開啟壓濾機脫泥)將二沉池剩餘老化的汙泥抽至儲泥池進行脫水,脫水出的汙泥運往有機肥廠進行處置。並要求汙泥及時清運。3.對邊界溝一個進水口中的溢流口堅決封死。通過以上整改措施,保證汙水處理設置正常運行,杜絕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

(四)責任追究情況:因黃泛區農場公用事業管理局副局長張志勇、黃泛區農場汙水處理管理中心主任郭萬華沒有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黃泛區農場環境監管網格化方案》(場字〔2016〕64號)文件精神,經場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志勇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郭萬華免職處理。

六、鄲城縣產業集聚區鄲城縣汙水處理廠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組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廠出水口總磷自動在線運行異常,總磷自動在線顯示“報警信息無水樣”,通過查閱中控顯示出口總磷數據位-0.01。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情況屬實。

(三)整改落實情況:該公司在2018年10月28日8時10分發現問題後,立即與第三方運行商廣州怡文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技術人員聯繫,並報告環保部門,造成運行異常的原因是總磷在線監測設備六連體閥堵塞,經清理後當日10時已恢復正常。(附運維公司巡檢記錄和總磷數據異常情況說明)。

(四)責任追究情況:無。

七、鄲城縣第二汙水處理廠二期工程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組現場檢查時發現,場內堆場“三防”措施不規範,汙泥堆肥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混料在廠內臨時堆存,僅採用臨時覆蓋措施,存在二次汙染風險。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情況屬實。

(三)整改落實情況:針對此問題,鄲城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於2018年10月29日對其下達了監察通知,要求對臨時堆場採取有效“三防”措施限期整改,達到符合環境汙染防治標準,並建議制定長期性整改建設密閉料棚方案。該企業召開了專題整改會議,及時完善做好臨時堆放的“三防”措施處理,設計建設密閉料棚,已完成整改任務。(附監察通知和整改會議記錄及現場情況照片)

(四)責任追究情況:無。

八、鹿邑縣汙水處理廠

(一)主要情況:督察時發現,該廠正常運行,但自動在線不能調閱歷史數據,汙泥的轉運沒有臺賬記錄。

(二)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任務。

(三)問責情況:無。

九、川匯區漢陽中路學校道路兩側道路施工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道路兩側露天堆放大量基土,未採取任何防塵抑塵措施,維修的路面通行車輛和行人,產生較大揚塵。

(二)調查核實情況:漢陽中路升級改造工程(潁河路-建設路)全長1144米,規劃紅線50米,施工單位為永平建設有限公司,主管責任單位是周口市城市管理局。該道路於2018年3月19日封閉施工,道路由原來22米拓寬至50米,牽涉到道路兩側房屋拆遷,相關單位拆遷進度緩慢,直到9月底兩側房屋才基本拆遷到位。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環保意識淡薄,對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一定程度的揚塵汙染。

(三)整改落實情況:針對該路段揚塵問題,周口市城市管理局於2018年10月22日對施工單位提出了停工整改通知,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環境保護督查工作發現漢陽中路揚塵問題,市環保部門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加快整改,整改不到位嚴禁恢復施工。施工單位採取綠色防塵網全覆蓋裸露土方,購置炮霧車,增加灑水頻率抑塵,增加車輛沖洗設備等措施進行整改。施工單位已提高環保認識,加大資金投入,增加抑塵設備。

(四)責任追究情況:主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是周口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於龍海,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李建波沒有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經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周口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於龍海、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李建波全市通報批評。

十、西華縣盛世生態項目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時發現大面積土方未覆蓋,產生較大揚塵,施工區域部分無圍擋,土方施工未落實溼法作業要求。

(二)調查核實情況:盛世生態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是,河道疏浚治理,河道原位生態修復系統、人工溼地生態保持系統、水源工程、給排水工程、景觀照明等有關設施(含東風運河7.6km、雙狼溝2.3km)。該項目採用PPP模式,總投資5.06億元,資金來源為項目單位自籌。

2017年11月,項目指揮部成立,對治理段的地上附屬物展開全面摸底調查,2018年10月5日正式開工動土。截至目前,已完成土方開挖150000立方米,喬木栽植2200棵,雨汙水管道4500米,強弱電預埋3500米,完成產值約3500萬元,完成移民徵地拆遷1050萬元。

(三)整改落實情況:2018年10月23日省督察組現場指出該問題後,西華縣立即要求該項目停工整改。該項目已嚴格按照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料物堆放100%覆蓋、施工現場出入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溼法作業,裸露施工作業面100%覆蓋的要求。目前,督察時發現的所有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問責情況:無。

十一、商水縣黑臭水體治理工作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融輝城小區清水河兩處排汙口,且河道內河坡上有大量垃圾存在。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清水河在商水縣任河口以上長32.15公里,流域面積183平方公里,於1988年發動全縣幹群治理了下游蔡井橋以下至任河口段18.25公里。2016年接到群眾反映清水河上游汙染時,商水縣對上游排汙口進行了封堵,部分河段進行了清淤。2018年5月7日至11日,由縣水利局、東城辦、新城辦、集聚區、城關鄉、練集鎮、環保局、城管局、畜牧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清水河沿途進行實地查勘。2018年5月12日至8月31日,對清水河排查出的問題進行控源截汙和清淤疏浚處理。截止2018年8月底,封堵排汙口14處,清淤疏浚清水河上游10.8公里,清淤土方34.14萬立米,水質得到了明顯改善。

2018年10月25日,商水縣政府接到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四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後,縣水利局立即派專人實地查看,發現在融輝城小區段新增2個排汙口,河面上有部分漂浮物,河道兩側岸邊有生活垃圾亂堆亂放,水利局及時與融輝城小區負責人見面,要求立即封堵新增排汙口,清理河道內及河岸兩側垃圾。

(三)整改落實情況:按照省委省政府第四督察組追責要求,因商水縣未能按照職責分工完成河道整治工作,建議對商水縣監管部門有關責任人依紀依規進行追責。

(四)責任追究情況:經商水縣水利局黨組研究決定,對清水河東灌區管理所所長李富領進行約談。

十二、扶溝縣桐丘街道辦事處竇虎營溝黑臭水體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督察時發現仍有生活汙水注入,溝內沉澱部分生活垃圾和汙泥,未落實河長制有關要求,未按照《扶溝縣黑臭水體排查和整治實施方案》工作目標完成節點內工作。

(二)調查核實情況:經查,2017年扶溝縣已將城區內竇虎營溝、馬村乾渠、古城乾渠等6條溝渠,共計18.038km的河道治理納入扶溝縣城區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實施綜合整治。該項目總投資62871.12萬元,採用PPP項目模式建設。主要建設工程包括截汙工程、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河道護坡工程、河道閘門、鋼壩閘、生態修復工程、河道兩側綠化工程、電氣照明工程、弱電工程、與鋼壩閘配套自控系統。其中,竇虎營溝治理長度1.13公里。2017年11月21日,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雲南省建投第五建設公司聯合體通過招標方式獲得扶溝縣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資格,並於2017年12月29日與扶溝縣人民政府正式簽署PPP項目合同。2018年2月,雲南水務、雲南五建與扶溝縣綜合投資有限公司在扶溝縣註冊成立項目公司——“扶溝雲水環境服務有限公司”,並已開始運營,開展該項目施工建設的前期工作。

由於該項目大量的拆遷工作都集中在馬村乾渠兩側,為減輕縣財政壓力,我縣將馬村乾渠拆遷與其棚戶區改造項目結合同步實施,以緩解縣財政資金壓力。因國家相關政策調整,扶溝縣向國開行貸款融資的馬村乾渠棚改項目資金尚未落實到位,馬村乾渠兩岸拆遷工作無法開展。雲南水務提出如果先進行並完成非拆遷標段的施工,而拆遷一旦不能及時完成,施工人員、施工設備和施工計劃都將會受到嚴重影響併產生大量的成本,將給整個項目帶來極大的風險,甚至可能出現項目爛尾。同時,這也不符合國有資本管理和香港上市公司的監管,按照監管要求,在馬村乾渠拆遷工作未完成的情況下,不能先進行其它河道的施工治理工作。

(三)整改落實情況:為解決城區內黑臭水體問題,由縣城管局牽頭,對城區竇虎營溝等六條溝渠進行垃圾清理打撈工作,2018年出動人員1200人次,鉤機、運輸車輛等600輛次,打撈垃圾漂浮物80餘噸,轉運處理淤泥1200餘噸。同時建立了城區河道溝渠沿線垃圾收集、轉運機制,對清理後的溝渠及時設置防護網,組成30人的專職保潔隊伍,對城區溝渠進行全面巡查和全天保潔,目前已完成。

(四)責任追究情況:無。

十三、周口市“黑”加油站取締不徹底

(一)省督察組反饋情況:周口市商務部門對區域內的加油站抽檢工作未實現百分百覆蓋,抽檢率不足50%。督察組僅在2018年10月21日當天就發現黑加油站點16個,個別加油站現場正在違法加油,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曾經已被取締過的加油站點,具體在川匯區328省道沿線兩側重型貨車停車場內。

(二)調查核實情況:3月6日,由市商務局分管領導聶世建帶隊,對省環保督察所反饋的16座黑加油站進行了逐一核查。經核查,商水縣商務局已會同相關部門對這16座中屬實的黑加油站進行了打擊取締,對不屬於黑加油站進行了規範整頓。

(三)整改落實情況:市縣商務部門統一安排部署,於2月28日至3月6日,開展了為期一週的對黑加油站全面清查和打擊取締的集中整治工作。在這次集中整治工作中,各縣市區制定方案,強化措施,掀起了打黑站、保油品質量的治理高潮,全市共出動510人次,車輛106臺次,關停取締黑加油站14座,查處流動加油車4臺,抽檢加油站油品96座,拆除加油機11臺,沒收油品3噸,油罐注沙6個,清除油罐2個,淨化了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場環境。從3月5日開始,市商務局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赴各縣市區進行了督導檢查。督察組對分包縣市區貫徹落實省、市會議精神情況,按照市局統一部署,對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通過檢查,各縣市區都能迅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開展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責任追究情況:對省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涉及的商水縣商務局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對商水縣商務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了約談。3月6日,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盧明對商水縣商務局分管副局長夏元星進行了約談,要求商水縣商務局要高度重視,查清問題,區分責任,認真整改。商水縣商務局分管副局長夏元星也進行了表態發言,表示要汲取教訓,徹查徹改。

2019年8月5日

商丘市通報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

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漯河、周口、商丘71名幹部因生態環境損害被問責


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31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9年2月27日將督察發現的11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市,要求依紀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對督察問責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涉及10個縣(市、區)、1個市直部門、30人進行問責。其中,縣處級幹部2人、鄉科級幹部11人、鄉科級以下幹部17人;給予黨紀處分4人次,政務處分7人次,誡勉談話10人次,約談6人,通報批評3人,深刻檢查2人次。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睢縣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問題。睢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存在未按照要求對進場垃圾分層攤鋪、覆蓋,堆場未進行雨汙分流問題,睢縣城市管理局履職不到位。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睢縣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廠長鄭磊政務警告處分;

給予睢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苗紅霞批評教育處理。

二、關於梁園區飲用水源地整改工作未按期完成問題。梁園區西鄭閣乾渠橋北側飲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取水監測站沒有及時清理周邊垃圾,梁園區李莊鄉鄭閣村未認真履行職責。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梁園區李莊鄉鄭閣村黨支部副書記鄭華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對梁園區李莊鄉政府主任科員王建江約談。

三、關於民權縣飲用水源地整改工作未按期完成問題。民權縣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溼地管理中心生活汙水無收集處理。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民權縣環保局監察大隊隊員田國旺誡勉談話;

對民權黃河故道國家溼地管理中心主任李傑約談。

四、關於寧陵縣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滯後問題。寧陵縣張弓鎮廢黃河臥龍橋河道水體呈現灰白色,臥龍橋南側居民生活用水直接進入河道,河道岸邊有大量生活垃圾堆放。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寧陵縣張弓鎮北村黨支部書記侯西賢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寧陵縣張弓鎮文化服務中心主任李道亮誡勉談話;

對寧陵縣張弓鎮副鎮長曹濤約談。

五、關於夏邑縣施工工地揚塵汙染問題嚴重問題。夏邑縣住建局對鼎尚國際工地“三員”信息公示不完整、車輛沖洗設備閒置未用問題監管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夏邑縣城關鎮三義街村支部書記張新亭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夏邑縣住建局安監站副站長丁躍鵬誡勉談話;

對夏邑縣住建局副主任科員葉輝約談。

六、關於夏邑縣“黑加油站”取締不徹底問題。夏邑縣轄區內S202沿線4家“黑加油站”未徹底取締拆除問題,夏邑縣商務局工作推動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夏邑縣商務局黨組成員刁心領政務警告處分;

對夏邑縣商務局局長楊雪林約談。

七、關於永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汙染嚴重問題。永城市觀湖一號施工工地存在現場攪拌砂漿,工地物料覆蓋不全,“六個百分之百”落實不到位,工地出口道路泥濘問題,永城市住建局監管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永城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趙丹政務記過處分;

對永城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李作雨誡勉談話。

八、關於永城市“黑加油站”取締不徹底問題。永城市城廂鄉永夏路口中貿石油站、城廂鄉漢源社區中孚能源加油站、中盛、宏運、宏康、古都、常峰等七家加油站,未辦理成品油銷售許可證,永城市商務局未予取締,工作推動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永城市商務局稽查大隊中隊長婁峰政務警告處分;

給予永城市商務局稽查大隊大隊長魯紅梅政務警告處分;

對永城市商務局副主任科員夏博誡勉談話。

九、關於市商務局“黑加油站”取締不徹底問題。市商務局對夏邑縣內多家“黑加油站”未拆除取締負有監管責任。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對市商務局市場運行調節科主任科員江亞鵬誡勉談話;

對市商務局市場運行調節科科長李海峰誡勉談話。

十、關於睢陽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問題整改推進不力問題。市環境監察支隊睢陽大隊對馮橋鎮扶貧產業園寶泰玻璃加工廠存在危廢暫存車間堆放雜物問題監管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對市環境監察支隊睢陽大隊東方分局中隊工作人員王躍峰誡勉談話;

對市環境監察支隊睢陽大隊東方分局中隊副中隊長陳彬誡勉談話;

對市環境監察支隊睢陽大隊東方分局中隊中隊長陳建新誡勉談話;

對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兼睢陽大隊大隊長孫現倉約談;

對睢陽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王建東批評教育並責令寫出書面檢查。

十一、關於柘城縣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問題整改推進不力問題。柘城縣住建局對天辰置業有限公司物料覆蓋黃土裸露、土方作業等問題監管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

給予柘城縣住建局工作人員李冉冉政務警告處分;

給予柘城縣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關繼江政務警告處分;

對柘城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潘傳軍約談;

對柘城縣副縣長孫若梅批評教育並責令寫出書面檢查。

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來源:漯河日報、周口晚報、商丘網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