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石縣天星煤氣化煙囪冒煙問題(X648)調查處理情況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三農 政法 晉中公安 2017-06-03

2017年5月20日,收到群眾反映的(X 648)環境問題, 5月21日靈石縣環保局、靈石縣翠峰鎮政府、靈石縣馬和鄉政府相關人員赴現場進行了調查處理。經查,舉報情況屬實。截至5月22日,已對山西天星煤氣化有限公司罰款,對責任人約談。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舉報內容及調查情況

(一)舉報內容

晉中市靈石縣天星煤氣化廠煙囪每天冒白煙和黑煙,刺鼻嗆人,嚴重影響作物生長和村民健康。

(二)調查情況

1、舉報所稱靈石縣天星煤氣化廠為山西天星煤氣化有限公司60萬噸/年焦化廠,2003年9月25日由山西省環保廳環評批覆(晉環函〔2003〕336號),2008年7月25日山西省環保廳對該項目進行竣工環保驗收(晉環函〔2008〕41號),排汙許可證號14072925200162-0729 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0日。目前正常生產。

2、現場檢查未發現山西天星煤氣化有限公司煙囪冒黑煙問題,四月份以來煙囪在線數據均達標,但裝煤推焦時發現焦爐冒黑煙。舉報所稱白煙為熄焦蒸汽和涼水塔蒸汽,屬正常生產現象。

3、2017年5月21日,靈石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對該區域進行重點監測,硫化氫平均濃度為0.009mg/m3、氨平均濃度為0.119mg/m3,結果顯示該區域空氣質量達標,廠界外無明顯刺鼻嗆人氣味。

4、經靈石縣翠峰鎮政府和馬和鄉政府人員現場調查,山西天星煤氣化有限公司周邊約有耕地50畝,這些耕地全部植樹,未種植農作物,在衛生防護距離範圍內無居民居住,未發現影響農作物生長和村民健康問題。

二、處理情況

1、靈石縣環保局責令山西天星煤氣化公司立即進行悶爐改造,限期於2017年7月底前按全面達標計劃要求完成汙染防治設施的提標升級改造,並處以10萬元罰款(靈環罰字第〔2017〕33號)。

2、靈石縣環保局對靈石縣環境監察二中隊隊長楊淑康約談。

三、工作措施

(一)山西天星煤氣化公司在悶爐改造期間加強汙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

(二)靈石縣環保局加強對山西天星煤氣化有限公司的環境監管,確保其做到悶爐生產,按期完成汙染防治設施的提標升級改造工程。

                               中共靈石縣委 靈石縣人民政府

                                             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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