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黑社會 法律 刑法 政治 經濟 歷史 楊凌發佈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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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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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體現從嚴的一面,要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對黑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要堅決判處重刑,確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也必須堅決判處;對案發以後有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收買證人作偽證等妨礙偵查、審判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也要體現從寬的一面,對於未達到黑惡勢力標準的違法團體,絕不拔高以黑惡勢力認定之、處罰之;對於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一般參加者、受脅迫而被裹挾者及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要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要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總之,要根據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的具體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切實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據、罰當其罪,以保證打擊重點,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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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體現從嚴的一面,要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對黑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要堅決判處重刑,確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也必須堅決判處;對案發以後有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收買證人作偽證等妨礙偵查、審判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也要體現從寬的一面,對於未達到黑惡勢力標準的違法團體,絕不拔高以黑惡勢力認定之、處罰之;對於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一般參加者、受脅迫而被裹挾者及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要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要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總之,要根據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的具體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切實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據、罰當其罪,以保證打擊重點,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認定黑惡勢力標準

掃黑除惡的關鍵是準確認定黑惡勢力,對黑惡勢力的認定過寬,可能會出現打擊面擴大的問題,而對黑惡勢力認定過窄,又可能難以達到“掃”黑“除”惡的目標。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具有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根據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四個特徵”的認定提供了具體標準,增加了司法的可操作性。在《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惡勢力的特徵和認定作了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的認定中,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要防止將屬於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拔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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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體現從嚴的一面,要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對黑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要堅決判處重刑,確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也必須堅決判處;對案發以後有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收買證人作偽證等妨礙偵查、審判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也要體現從寬的一面,對於未達到黑惡勢力標準的違法團體,絕不拔高以黑惡勢力認定之、處罰之;對於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一般參加者、受脅迫而被裹挾者及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要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要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總之,要根據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的具體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切實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據、罰當其罪,以保證打擊重點,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認定黑惡勢力標準

掃黑除惡的關鍵是準確認定黑惡勢力,對黑惡勢力的認定過寬,可能會出現打擊面擴大的問題,而對黑惡勢力認定過窄,又可能難以達到“掃”黑“除”惡的目標。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具有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根據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四個特徵”的認定提供了具體標準,增加了司法的可操作性。在《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惡勢力的特徵和認定作了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的認定中,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要防止將屬於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拔高”認定。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始終重視程序正義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在掃黑除惡過程中,既要重視實體正義,也不能忽視程序正義。

《通知》指出,“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要將每一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在法律程序上就容不得有任何瑕疵。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等都要在法治限度內進行,不能一味從快而突破法治底線;注意明確政策法律界限,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掌握司法認定標準,堅決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法治成為時代主旋律的今天,掃黑除惡更應牢固樹立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要注意保障被告人等相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以體現程序正義的理念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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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體現從嚴的一面,要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對黑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要堅決判處重刑,確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也必須堅決判處;對案發以後有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收買證人作偽證等妨礙偵查、審判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也要體現從寬的一面,對於未達到黑惡勢力標準的違法團體,絕不拔高以黑惡勢力認定之、處罰之;對於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一般參加者、受脅迫而被裹挾者及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要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要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總之,要根據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的具體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切實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據、罰當其罪,以保證打擊重點,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認定黑惡勢力標準

掃黑除惡的關鍵是準確認定黑惡勢力,對黑惡勢力的認定過寬,可能會出現打擊面擴大的問題,而對黑惡勢力認定過窄,又可能難以達到“掃”黑“除”惡的目標。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具有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根據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四個特徵”的認定提供了具體標準,增加了司法的可操作性。在《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惡勢力的特徵和認定作了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的認定中,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要防止將屬於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拔高”認定。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始終重視程序正義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在掃黑除惡過程中,既要重視實體正義,也不能忽視程序正義。

《通知》指出,“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要將每一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在法律程序上就容不得有任何瑕疵。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等都要在法治限度內進行,不能一味從快而突破法治底線;注意明確政策法律界限,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掌握司法認定標準,堅決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法治成為時代主旋律的今天,掃黑除惡更應牢固樹立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要注意保障被告人等相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以體現程序正義的理念和精神。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職權分工,肅清歪風邪氣

樹立法治思維,以法治方式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一方面要深刻認識到權力是法定的,要明確權力清單,形成權責清晰、程序嚴密、監督有效的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肅清基層組織中的歪風邪氣,對黑惡勢力“保護傘”、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突出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另一方面,基層幹部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做到依法執法、規範執法,相互配合、各司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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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體現從嚴的一面,要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對黑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要堅決判處重刑,確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也必須堅決判處;對案發以後有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收買證人作偽證等妨礙偵查、審判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也要體現從寬的一面,對於未達到黑惡勢力標準的違法團體,絕不拔高以黑惡勢力認定之、處罰之;對於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一般參加者、受脅迫而被裹挾者及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要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要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總之,要根據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的具體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切實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據、罰當其罪,以保證打擊重點,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認定黑惡勢力標準

掃黑除惡的關鍵是準確認定黑惡勢力,對黑惡勢力的認定過寬,可能會出現打擊面擴大的問題,而對黑惡勢力認定過窄,又可能難以達到“掃”黑“除”惡的目標。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具有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根據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四個特徵”的認定提供了具體標準,增加了司法的可操作性。在《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惡勢力的特徵和認定作了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的認定中,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要防止將屬於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拔高”認定。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始終重視程序正義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在掃黑除惡過程中,既要重視實體正義,也不能忽視程序正義。

《通知》指出,“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要將每一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在法律程序上就容不得有任何瑕疵。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等都要在法治限度內進行,不能一味從快而突破法治底線;注意明確政策法律界限,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掌握司法認定標準,堅決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法治成為時代主旋律的今天,掃黑除惡更應牢固樹立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要注意保障被告人等相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以體現程序正義的理念和精神。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職權分工,肅清歪風邪氣

樹立法治思維,以法治方式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一方面要深刻認識到權力是法定的,要明確權力清單,形成權責清晰、程序嚴密、監督有效的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肅清基層組織中的歪風邪氣,對黑惡勢力“保護傘”、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突出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另一方面,基層幹部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做到依法執法、規範執法,相互配合、各司其職。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著力提高人民群眾法治思維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以法治思維為指導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法治意識、規矩意識取代“叢林法則”“拳頭法則”。

通過加大法治宣傳教育等方式,引導群眾自覺遠離涉黑涉惡組織,積極舉報涉黑涉惡情形,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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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體現從嚴的一面,要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對黑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要堅決判處重刑,確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也必須堅決判處;對案發以後有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收買證人作偽證等妨礙偵查、審判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也要體現從寬的一面,對於未達到黑惡勢力標準的違法團體,絕不拔高以黑惡勢力認定之、處罰之;對於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一般參加者、受脅迫而被裹挾者及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要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要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總之,要根據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的具體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切實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據、罰當其罪,以保證打擊重點,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認定黑惡勢力標準

掃黑除惡的關鍵是準確認定黑惡勢力,對黑惡勢力的認定過寬,可能會出現打擊面擴大的問題,而對黑惡勢力認定過窄,又可能難以達到“掃”黑“除”惡的目標。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具有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根據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四個特徵”的認定提供了具體標準,增加了司法的可操作性。在《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惡勢力的特徵和認定作了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的認定中,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要防止將屬於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拔高”認定。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始終重視程序正義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在掃黑除惡過程中,既要重視實體正義,也不能忽視程序正義。

《通知》指出,“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要將每一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在法律程序上就容不得有任何瑕疵。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等都要在法治限度內進行,不能一味從快而突破法治底線;注意明確政策法律界限,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掌握司法認定標準,堅決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法治成為時代主旋律的今天,掃黑除惡更應牢固樹立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要注意保障被告人等相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以體現程序正義的理念和精神。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職權分工,肅清歪風邪氣

樹立法治思維,以法治方式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一方面要深刻認識到權力是法定的,要明確權力清單,形成權責清晰、程序嚴密、監督有效的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肅清基層組織中的歪風邪氣,對黑惡勢力“保護傘”、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突出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另一方面,基層幹部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做到依法執法、規範執法,相互配合、各司其職。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著力提高人民群眾法治思維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以法治思維為指導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法治意識、規矩意識取代“叢林法則”“拳頭法則”。

通過加大法治宣傳教育等方式,引導群眾自覺遠離涉黑涉惡組織,積極舉報涉黑涉惡情形,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堅持以法治思維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必然要求,是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切實舉措。在接下來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始終堅定不移地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持之以恆勤清掃,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引向深入,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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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體現從嚴的一面,要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對黑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要堅決判處重刑,確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也必須堅決判處;對案發以後有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收買證人作偽證等妨礙偵查、審判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也要體現從寬的一面,對於未達到黑惡勢力標準的違法團體,絕不拔高以黑惡勢力認定之、處罰之;對於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一般參加者、受脅迫而被裹挾者及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要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要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總之,要根據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的具體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切實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據、罰當其罪,以保證打擊重點,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認定黑惡勢力標準

掃黑除惡的關鍵是準確認定黑惡勢力,對黑惡勢力的認定過寬,可能會出現打擊面擴大的問題,而對黑惡勢力認定過窄,又可能難以達到“掃”黑“除”惡的目標。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具有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根據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四個特徵”的認定提供了具體標準,增加了司法的可操作性。在《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惡勢力的特徵和認定作了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的認定中,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要防止將屬於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拔高”認定。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始終重視程序正義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在掃黑除惡過程中,既要重視實體正義,也不能忽視程序正義。

《通知》指出,“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要將每一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在法律程序上就容不得有任何瑕疵。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等都要在法治限度內進行,不能一味從快而突破法治底線;注意明確政策法律界限,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掌握司法認定標準,堅決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法治成為時代主旋律的今天,掃黑除惡更應牢固樹立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要注意保障被告人等相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以體現程序正義的理念和精神。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職權分工,肅清歪風邪氣

樹立法治思維,以法治方式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一方面要深刻認識到權力是法定的,要明確權力清單,形成權責清晰、程序嚴密、監督有效的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肅清基層組織中的歪風邪氣,對黑惡勢力“保護傘”、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突出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另一方面,基層幹部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做到依法執法、規範執法,相互配合、各司其職。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著力提高人民群眾法治思維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以法治思維為指導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法治意識、規矩意識取代“叢林法則”“拳頭法則”。

通過加大法治宣傳教育等方式,引導群眾自覺遠離涉黑涉惡組織,積極舉報涉黑涉惡情形,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堅持以法治思維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必然要求,是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切實舉措。在接下來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始終堅定不移地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持之以恆勤清掃,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引向深入,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硬仗。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來源:陝西日報

編輯:趙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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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我國在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一項重大部署。根據黨中央要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治標、治根、治本循序漸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批涉黑涉惡組織被依法破獲,一批批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嚴懲。但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依然嚴峻。我們要始終堅持法治思維,注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相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打擊和孤立極少數,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體現從嚴的一面,要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對黑惡勢力的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要堅決判處重刑,確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也必須堅決判處;對案發以後有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收買證人作偽證等妨礙偵查、審判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也要體現從寬的一面,對於未達到黑惡勢力標準的違法團體,絕不拔高以黑惡勢力認定之、處罰之;對於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一般參加者、受脅迫而被裹挾者及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要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要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總之,要根據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的具體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切實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據、罰當其罪,以保證打擊重點,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認定黑惡勢力標準

掃黑除惡的關鍵是準確認定黑惡勢力,對黑惡勢力的認定過寬,可能會出現打擊面擴大的問題,而對黑惡勢力認定過窄,又可能難以達到“掃”黑“除”惡的目標。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具有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根據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四個特徵”的認定提供了具體標準,增加了司法的可操作性。在《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惡勢力的特徵和認定作了明確而又具體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的認定中,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要防止將屬於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降格”處理,也不能因為強調嚴厲打擊而將不構成此類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拔高”認定。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始終重視程序正義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在掃黑除惡過程中,既要重視實體正義,也不能忽視程序正義。

《通知》指出,“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要將每一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在法律程序上就容不得有任何瑕疵。快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等都要在法治限度內進行,不能一味從快而突破法治底線;注意明確政策法律界限,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掌握司法認定標準,堅決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法治成為時代主旋律的今天,掃黑除惡更應牢固樹立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要注意保障被告人等相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以體現程序正義的理念和精神。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明確職權分工,肅清歪風邪氣

樹立法治思維,以法治方式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一方面要深刻認識到權力是法定的,要明確權力清單,形成權責清晰、程序嚴密、監督有效的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肅清基層組織中的歪風邪氣,對黑惡勢力“保護傘”、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突出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另一方面,基層幹部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做到依法執法、規範執法,相互配合、各司其職。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要著力提高人民群眾法治思維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以法治思維為指導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法治意識、規矩意識取代“叢林法則”“拳頭法則”。

通過加大法治宣傳教育等方式,引導群眾自覺遠離涉黑涉惡組織,積極舉報涉黑涉惡情形,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堅持以法治思維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必然要求,是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切實舉措。在接下來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始終堅定不移地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持之以恆勤清掃,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引向深入,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硬仗。

掃黑除惡 | 始終堅持法治思維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來源:陝西日報

編輯:趙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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