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地下執法隊”實施犯罪 蘭州35人涉黑組織案開審'

黑社會 蘭州 刑法 甘肅 性侵犯 經濟 中國新聞網 2019-07-19
"

中新網蘭州7月16日電 (記者 崔琳)16日,由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永平擔任審判長,蘭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張學軍出庭支持公訴的石斌等35名被告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依法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石斌於2014年刑滿釋放後,憑藉自己曾是“神龍社”(已解散)成員、互聯網上“西固黑社會組織”排名的“人氣”,糾集網絡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2016年,被告人劉興勇為討要債務非法拘禁傅士霖而結識石斌。後多次指使石斌帶領其組織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手段幫助其討要債務,石斌從劉興勇處獲得經濟上的資助,逐步形成“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豢養關係。

該組織在蘭州市西固區等地多次、連續實施違法犯罪,購置槍支、砍刀、棍棒等工具,非法斂財20餘萬元。2016年以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由組織者、領導者直接參與、組織、指揮,或者為組織利益實施十餘宗犯罪,涉及尋釁滋事15起、組織賣淫6起、強姦2起、非法拘禁2起、開設賭場1起、故意傷害3起、敲詐勒索2起、聚眾鬥毆3起、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1起、高利轉貸1起,並有部分組織成員向石斌撰寫“年終總結”,彙報自己一年來的活動,對組織發展提出意見、建議。

公訴機關認為,該組織在共同實施犯罪過程中,形成了較穩定的犯罪組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人數眾多,組織結構分明,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制定不成文的組織規定,在蘭州市西固區所謂的“地下執法隊”、“混社會”圈子形成重大影響,給各學校學生、餐飲娛樂場所經營者及周邊群眾造成心理強制,嚴重干擾了當地社會、經濟、生活秩序,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當屬黑社會性質組織,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本案被告人人數眾多,案情複雜,合議庭組成人員全面細緻地審閱案卷材料,對案件所涉的96冊案卷、117張光盤進行了查詢,形成閱卷筆錄,為依法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為22名未聘請律師的被告人指派辯護人,並組織控辯雙方召開庭前會議,就本案程序性事項徵求控辯雙方意見,進行證據展示,做了充足的庭前準備工作。

此次庭審預計歷時4天,庭審中,合議庭將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相關犯罪事實展開調查,對在庭前會議中控辯雙方無異議的證據,合議庭將對舉證、質證程序進行簡化,重點對控辯雙方在庭前會議中有異議的證據進行調查。

該案是蘭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入攻堅階段的一件大案、要案,蘭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應邀監督旁聽,甘肅省市縣(區)檢察機關、省市司法機關、公安機關和社會各界群眾共計200餘人旁聽庭審。(完)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