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國家監委警醒公、檢、法、監獄辦案人員!這些行為誰做誰就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黑社會 薩諾斯 雲南 文山州檢察院 2019-04-17

這周,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多個省份,又掀起掃黑除惡的颶風,一大波黑惡勢力“保護傘”又該瑟瑟發抖了。作為一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你可能會想:“黑惡勢力‘保護傘’,這麼可怕的頭銜,還是離我很遠的吧。”那可真不好說,下面,我們就來幫你假設一下:

假如,你是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員。你的微信好友裡有一夥社會失足青年,他們拉幫結派,打、砸、尋釁滋事,肆無忌憚盜採河砂,擾亂當地河砂市場。你不好好勸勸他們,卻在每次執法部門去檢查時,給他們發微信:“兄dei,快跑!”所以他們總能通過暫停採砂作業、車輛避讓行駛等手段,完美躲過執法檢查。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國家監委警醒公、檢、法、監獄辦案人員!這些行為誰做誰就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事後,他們給你發兩個微信紅包,鞏固一下你們的塑料兄弟情。不到一年,你的微信錢包就攢了將近5萬塊的零花錢。可惜,“兄弟”的錢是沒那麼好拿的,事情遲早敗露,你刪了微信好友和聊天記錄也沒法告別過去。你可能會失去公職,被開除黨籍,並因受賄罪去唱《鐵窗淚》,5萬塊的零花錢也被沒收得一乾二淨,沒準還得倒貼罰金。

假如,你是個公安民警。你們縣裡長期盤踞著一個涉黑犯罪團伙“霸霸龍”,他們開設賭場、組織賣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暴力討債、欺壓百姓,壞得流膿水。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國家監委警醒公、檢、法、監獄辦案人員!這些行為誰做誰就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但是你和你的幾個同事卻對“霸霸龍”“溫柔以待”,不僅不組織查處,甚至通風報信。原因是“霸霸龍”對你特別“孝順”,逢年過節都送些吃的用的花的——金額加起來至少六位數。恭喜,至少受賄罪,沒跑了。

後來,“霸霸龍”幹了一票大的,搞出了人命,這個案子沒法壓了。而“不幸中的萬幸”,你恰巧是案子的主辦人員,在偵查取證過程中,為了把重罪改輕罪,就違背案件事實真相,從有利於罪輕的過失致人死亡罪方面蒐集證據,成功幫助“霸霸龍”主犯重罪輕判。那麼你可能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假如,你是檢察院公訴科的一個內勤。“霸霸龍”主犯被輕判後,他老姐擔心日後事情敗露,就跑來給你送了個愛馬仕鉑金包包,裡面還塞了幾沓粉色鈔鈔。於是,你上班的時候,“不小心”把案件公訴內卷扔進了垃圾箱。就算以後有人對判決結果重新倒查,也要讓他們查無可查。知道你可能犯了什麼罪嗎?徇私枉法罪。

假如,你是監獄管理局的局長。某天,監獄裡來了一個涉惡罪犯任滅霸,他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被判了無期徒刑。話說這個任滅霸,一進來就成了浴霸哦不獄霸,不服管教、嚴重違反監規、充當牢頭。但是他在外頭的兄弟特別乖巧懂事,知道你是拿死工資的,就經常幫你“改善改善生活”。於是你就決定義氣一次,替任滅霸減減刑,畢竟無期徒刑太難熬了。你指令監獄把任滅霸打造成獄裡的“模範標兵”,偽造減刑證明材料,提請將其刑期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你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可能犯了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國家監委警醒公、檢、法、監獄辦案人員!這些行為誰做誰就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獄警們在你的薰陶下,都甘當“馬前卒”,競相主動為任滅霸辦事。比如給任滅霸在監獄內開單間、設小灶,給他玩電腦、用手機提供便利,還縱容他與外界聯繫減刑事宜。他們都可能違反工作紀律,甚至涉嫌違法犯罪。

假如,你是某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監獄那邊想給任滅霸違法減刑,還得過你這一關。任滅霸的兄弟們往你這跑得勤,請你按個摩泡個腳,組團打個王者農藥還給你送金幣、送皮膚,然後順嘴說有點“小事”請你幫個忙。你這人的缺點就是不擅長拒絕別人,也沒詳細詢問情況,都沒搞清任滅霸是個什麼渣渣,就輕率督辦,三次裁定減少任滅霸刑期。在法院、監獄、檢察、公安系統人員和“黑”律師的通力合作下,十年以後,任滅霸就重出江湖,震驚百姓。玩忽職守罪,就是你的罪名。

假如,你是個村委會主任。你們村裡10多個遊手好閒的村民組成了一個“河東老人會”的惡勢力團伙,對他人實施敲詐勒索。你不但沒有制止、揭發,還姑息縱容、積極參與,導致“河東老人會”長期盤踞一方、坐大成勢。有一次,你們村委會有100多套門市房整體向外出租,你為了幫助“河東老人會”總舵頭的女兒獲得承租權,就提前透露租賃資質,縮短公示期限,對其他競爭方設置障礙,欺騙村民代表。這下,總舵頭的女兒賺大發了,你卻違反了群眾紀律,而且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國家監委警醒公、檢、法、監獄辦案人員!這些行為誰做誰就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假如,你是某市人大機關一個幹部。你義結過一個金蘭——某村村委會主任梅品德。想當年,你們也曾“歃血為盟”、互相交換過汗巾子,定期聚會,倚天屠龍。梅品德對你出手大方,你也做他的堅強後盾。你利用關係將梅品德違規發展為市人大代表,給他罩上政治“光環”。梅品德有不法行為,你則向相關部門打招呼說情替他開脫。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國家監委警醒公、檢、法、監獄辦案人員!這些行為誰做誰就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有你的站臺撐腰,梅品德和他的宗族勢力長期控制村裡的事務,肆無忌憚盤剝百姓。所謂兄弟齊心、其利斷金,在你們的同心協力下,“斷”了不少集體資源的“金”,涉案金額高達八位數。你的行為,違反了廉潔紀律、群眾紀律,而且情節很嚴重,可能會被開除黨籍,接著還有司法機關向你say hi。對你們“兄弟二人”負有監管職責的當地黨政領導,也可能被追責。

假如,你是個……

不說了,反正幹了這些事,你就是“保護傘本傘”沒問題了。以上事件皆有原型,前車覆轍血淚未乾。只要你是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特別是有點執法權、司法權的,慎之慎之。珍愛手中公權,遠離黑惡勢力。

辦案人員成保護傘的九大罪名

(一)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一款。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對明知是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

2、對明知是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

3、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較輕的追訴,或者使罪輕的人受較重的追訴的;

4、在立案後,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應當採取強制措施而不採取強制措施,或者雖然採取強制措施,但中斷偵查或者超過法定期限不採取任何措施,實際放任不管,以及違法撤銷、變更強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脫離司法機關偵控的;

5、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判決、裁定,即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的;

6、其他徇私枉法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二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審判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4、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證據,製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當事人製造偽證,毀滅證據或者篡改庭審筆錄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偽造、變造的證據予以採信,或者故意對應當採信的證據不予採信,或者故意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錯誤適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三款。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致使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1年以上,或者破產的;

5、其他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四)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三款。

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致使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5、其他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五)枉法仲裁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之一。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擔仲裁職責的人員,在仲裁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做出枉法裁決,情節嚴重的行為。

目前還沒有具體的關於立案標準的司法解釋,可以參照濫用職權等相關罪名把握立案條件。

(六)私放在押人員罪

刑法第四百條一款。

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包括在羈押場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私自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偽造、變造有關法律文書、證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釋放的;

3、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風報信、提供條件,致使該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的;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七)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刑法第四百條二款。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在押(包括在羈押場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致使依法可能判處或者已經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的;

2、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3人次以上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以後,打擊報復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被害人、證人和司法工作人員等,或者繼續犯罪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八)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刑法第四百零一條。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刑罰執行機關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違法報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

2、審判人員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徇私舞弊,違法裁定減刑、假釋或者違法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

3、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徇私舞弊,違法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

4、不具有報請、裁定、決定或者批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權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偽造有關材料,導致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被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

5、其他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九)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刑法第四百零二條。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監察等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對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2、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3人次以上的;

3、司法機關提出意見後,無正當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罰代刑,放縱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行政執法部門主管領導阻止移交的;

6、隱瞞、毀滅證據,偽造材料,改變刑事案件性質的;

7、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牟取本單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節嚴重的;

8、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國家監委警醒公、檢、法、監獄辦案人員!這些行為誰做誰就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