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出軌 家暴妻子 焚燒妻姐汽車 河北邢臺惡婿被毆致死案開審 200村民聯名為被告人求情

婚後出軌 家暴妻子 焚燒妻姐汽車 河北邢臺惡婿被毆致死案開審 200村民聯名為被告人求情

妻子不堪家暴回了孃家,丈夫上門要人、燒車、打砸、辱罵……在孃家商談離婚事宜時,夫妻爭吵繼而發生廝打,丈人和丈母孃也參與其間,最終導致女婿死亡。6月26日上午9點多,河北邢臺女婿上門滋擾被合力致死案在邢臺中院第四審判庭開庭審理。庭審持續到下午3點半結束,法庭未當庭宣判。

>>案發

商討離婚時惡婿被毆致死

姥姥跳井身亡,妹妹被家暴,母親遭遇施暴,父母和妹妹被羈押受審,弟弟被監視居住……6月25日,提起家中一連串的重大變故,邢臺縣村民孟利芳悲憤交集。

孟利芳回憶,妹妹和王某崗2005年結婚,有一雙兒女。婚後王某崗因為對妻子實施家暴,雙方開始鬧離婚。“他婚後出軌,一直對我妹妹一家搞家暴……”孟利芳表示,邢臺市警方有報警記錄。孟利芳表示,王某崗每次上門鬧事帶有凶器。2018年6月7日,王某崗再次上門滋事,但是隻有母親和姥姥在家,王某崗竟然對岳母實施強暴,老人沒敢報警,也不敢告訴其他人……

當年6月30日,王某崗駕車再次到父母家鬧事,甚至揚言要滅了他們全家,之後把她的車燒了。如果不是撲救及時,後果不堪設想。為此,王某崗被行政拘留15日。王某崗持續上門辱罵騷擾砸門,讓孟利芳的姥姥受到驚嚇。2018年9月8日,80歲的姥姥不堪紛擾,跳井離開人世。

邢臺市檢察院邢檢公訴刑訴(2019)14號起訴書顯示,2018年9月12日,孟某芳給王某崗打電話讓其到父母家協商離婚事宜,王某崗隨後開車來到岳父孟某林家。在北屋客廳,孟某林家4人和王某崗談離婚事宜期間,王某崗夫妻倆發生口角,孟某芳打了王某崗耳光,繼而發生打鬥。孟某芳、孟某林、王某霞(王某崗岳母)用木棍打擊王某崗頭面部、左側胸部、臀部、左大腿等部位致其倒地,後孟某芳用木棍繼續打擊其頭部。經鑑定,35歲死者王某崗系被他人用鈍性物體多次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檢方認為被告人孟某芳、孟某林、王某霞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華商報記者還注意到,起訴書顯示,孟某林、孟某芳、王某霞、孟某濤(孟利芳弟弟)等4人共謀偽造正當防衛的現場。

>>庭審

法庭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華商報記者從被告人孟某林的辯護人殷清利律師處瞭解到,法庭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庭審稍顯倉促,一些庭前準備工作並未到位。殷清利表示,事前被告人都不知道開庭事宜,合議庭也沒有傳喚告知開庭時間,而且針對多份調取證據的申請和鑑定申請,法庭都不迴應。

此前,殷清利律師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表示,被害人王某崗右側顳顱骨部分缺失,為既往手術所致,有證據證實死者既往手術可能跟死因之間有因果關係,遂申請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二者之間因果關係出具鑑定意見。此外,被害人王某崗的妻子孟某芳從2017年開始,多次受到丈夫的家暴,家屬認為,孟某芳在作案時存在中度或重度精神障礙,律師提交了對孟某芳作案時精神障礙鑑定申請。如果鑑定證實其屬於重度精神障礙,可不負法律責任。

>>庭外

女兒追著囚車跑

6月26日,孟利芳告訴華商報記者,因為不公開審理,他們家人沒能進法庭旁聽,只能在法庭外面焦急地等候。“到下午3點半庭審結束後,我才看見父母和妹妹被押上法院的車,就是在那一瞬間,我才看見他們,他們的精神狀態都不太好,臉色蠟黃,特別消瘦……”

孟利芳說,2018年9月12日案發後父母和妹妹被警方帶走,時隔9個月,她再次看見他們,“我追著法院的囚車跑了好長一段距離,我喊他們,向他們揮手,不知道他們能不能看到我,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當時的心情,我很想讓父母和妹妹回家……”

庭審後,孟利芳的父母和妹妹孟某芳再度被押回邢臺市第一看守所。孟利芳始終無法接受這個現實:“他們一直都是受侵害的人,我們一家一直都是受害者,不知道怎麼就成了今天這樣……”

>>作證

200村民聯名摁手印求情

孟利芳回憶說:“案發當天,我接到家人打來的電話,說我們家出事兒了,等我趕到村裡的時候,正好看見警方把父母、妹妹、弟弟帶出來了,很多村民當時就攔住警方證明說,這家人都是老實本分的人,我親耳聽村民說他們可以寫聯名信,就是說人家‘為民除害’。”華商報記者從孟利芳提供的村民聯名信上看到,有200多位村民在上面摁了手印,希望能對孟家從輕發落。

孟利芳說,王某崗多次到父母家上門滋事,打砸辱罵,舅舅都有錄音。”

殷清利證實,王某崗在案發前與孟某芳的舅舅有兩段長達半小時錄音,錄音中王某崗承認實施家暴,甚至咬傷妻子孟某芳的耳朵,還多次以“搞死全家、發重喪、報警我也不怕等”進行威脅和恐嚇,其言行令人髮指。

6月25日,孟利芳父母所在的邢臺縣龍泉寺鄉某村村支書王某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印證了孟利芳的上述說法,“他(王某崗)多次到孟某林、王某霞家鬧事,威脅人家的人身安全,人家報警後,警方對他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我當時代表村裡在行政處罰單上籤了字。”

>>律師說法

三人合力致人死亡

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判定三名被告人行為性質,需要結合案發當時的侵害程度、情節、行為危險性等綜合認定。”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分析了是否存在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等情形。

“如果王某崗對於涉案三人進行攻擊、人身侵害,足以造成涉案三人受傷、死亡的緊迫性危險時,涉案三人情急之下予以防衛,此時,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如果王某崗案發時確實對涉案三人進行了攻擊,涉案三人反抗行為已經可以抵禦危險後,即王某崗不再具有危險性,仍繼續反抗,致使王某崗重傷致死,此時,可能涉嫌防衛過當。

趙良善認為,如果王某崗在實施攻擊過程中,涉案三人予以反抗,在推搡的過程中將王某崗推到鈍性物體上,誘發王某崗自身疾病或者被鈍性物體上的尖銳物致死,此時,屬於過失致人死亡。

趙良善指出,如果經鑑定,涉案三人的擊打行為是王某崗死亡的直接原因,此時,與其之前頭部受傷無關;反之,如果經鑑定,涉案三人的擊打行為誘發了王某崗頭部舊傷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舊傷復發死亡,此時,涉案治死原因就是頭部舊傷。

趙良善特別指出,“我國法律踐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如果王某崗有前科、有家暴、有燒車砸門威脅殺全家,甚至發生強暴岳母等惡行,法官在量刑上會予以考慮,在這種情況下,涉案三人很可能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實施的犯罪行為,或者說前述惡行是涉案三人傷人的原因,即義憤傷人,我國司法實踐中,通常在義憤情況下做出的犯罪行為,可以從輕處理。” 華商報記者 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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