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墮胎”法律違憲,必須進行修改

韓國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墮胎”法律違憲,必須進行修改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韓國最高法院的一項歷史性裁決中,具有 66 年曆史的“禁止墮胎”法律被裁定為違反憲法。此裁決為最終決定,不能上訴。法院下令要求,國會必須在 2020 年底前對現行法律進行修訂,若屆時未能提出新法,則將該法予以廢除。目前法律仍然有效。

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墮胎禁令限制了婦女追求自己命運的權利,並通過限制她們獲得安全或及時的步驟程序,而侵犯了其健康權利。”

裁決中,法官還表示,“胚胎(embryos)完全需依賴母親的身體來維持生存和發展,因此不能斷定他們是分開的、獨立的,以此賦予其生命權(the right to life)。”

根據韓聯社報道,法院表示,新法律將意味允許終止妊娠,並且醫生不再因執行手術而受到刑事指控。

該裁決在韓國具有里程碑式意義。韓國至今是發達國家中少數仍禁止墮胎的國家,相關法律於 1953 年設立。根據現行法律,執行手術的醫生最長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女性則面臨最長為一年的刑期或判處最高 200 萬韓元(11786 元)的罰款。法律層面上,允許合法墮胎的情況只包含強姦、亂倫或婦女健康風險。

但墮胎禁令在韓國實際較少得到嚴格執行,很大程度上,對墮胎的監管程度取決於同時期政府對待國民生育的態度。

在 20 世紀 70 年代初到 90 年代末,韓國的高生育率使得政府對墮胎放鬆監管,他們告訴家庭“兩個孩子太多了”,以防止人口過剩。在最近幾年,為試圖扭轉該國生育率下降、漸成世界上最低生育率之一的局面,政府對於墮胎的態度也發生微妙變化。官員或稱其不愛國,或聲稱要嚴厲打擊墮胎行為。據韓聯社報道,自 2015 年以來,每年約有 15 起有關墮胎的起訴書,大多被告被判以緩刑。

韓國健康與社會事務研究所 2 月份公佈顯示,在 2017 年有 49700 例墮胎,其中 94%屬於非法墮胎。此前韓國衛生福利部估計,2010 年有 16 萬 9 千起非法墮胎,該數字被認為實際是低估的;另一種說法是 2016 一年就有 50 萬起,超過當年新生嬰兒數量。此次法庭數據顯示,2012 年至 2017 年期間,有 80 名女性或醫生因參與墮胎而入獄,其中有 1 人在獄中服刑,其餘人則被判處罰款或緩刑。

鑑於較少人被起訴,批評者曾質疑該法律的有效性。但活動人士表示,將墮胎定為刑事犯罪使得女性更容易遭受不安全的外科手術,以及來自合作方的昂貴訛詐。提供非法墮胎的醫院通常會收取高額費用。同時,禁令使女性在手術時面臨健康風險,還可能伴隨一系列社會罪惡或恥辱感。

韓國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墮胎”法律違憲,必須進行修改

此次裁決對婦女權利支持者而言是一次勝利。在法庭外,數百名女性在宣佈這一消息時歡呼或擁抱。“今天的裁決來自於無數女性多年來為自己權利而戰,我們值得獲得全世界的認可,” 活動家 Bae Bok-ju 告訴《衛報》。

《衛報》認為該裁決反映出在社會仍趨向保守的韓國,婦女的生育權利正在得到越來越多的支持,這可能是該國#MeToo 運動迅速崛起所帶來的影響力。韓國健康與社會事務研究所的一項近日調查顯示,超過 75%的 15 歲至 44 歲的女性表示應該修改“禁止墮胎”法律;2017 年,超過 23 萬人簽署了一份請願書,要求墮胎合法化。

“當人口過多時,他們以計劃生育的名義告訴我們,不要生產嬰兒;但當沒有足夠多的人時,他們會說,要麼生小孩或者面臨懲罰,”該國為爭取墮胎權利的團體在 2 月份一份聲明中說道。

根據《紐約時報》報道,由於韓國擁有大量基督教人士,兩方陣營一直就該問題進行抗爭。近年來,韓國一些產科醫生和基督教活動家推動了一場以道德為基準的反墮胎運動,並設立熱線,讓人們來舉報協助非法墮胎的醫生。對於此次裁決,韓國天主教會表示,“對法院的決定深表遺憾,它否認了胎兒的基本生命權”。

2012 年,一名助產士因幫助婦女墮胎而被處罰,她向韓國法院起訴“禁止墮胎”法違憲,但 8 位法官中只有 4 人表贊成,按照規定需有 6 人投票贊同,最終上訴失敗。這是距離該問題被修訂最近的一次。

據美聯社報道,此次判決是作為對一名產科醫生於 2017 年 2 月發起的上訴的迴應。該醫生因在2013 年-2017 年期間進行了約 70 次墮胎手術而被起訴。

國際特組織東亞研究主任 Roseann Rife 認為,這次裁決對韓國女性人權是重要的一步。“最高法院發出了一個必須改變的明確信號,以後必須充分保護和尊重婦女與女性的人權,”他對《衛報》說道。

題圖來自rawkkimon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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