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海寧交投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楊水康一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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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海寧交投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楊水康一審被判刑

判了!

海寧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楊水康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一案

近日

由海寧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本院認為,被告人楊水康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賄賂共計354000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水康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楊水康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種罪行,退出全部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可予採納,但其請求適用非監禁刑的意見,不予採納。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第六十四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楊水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二萬元。

二、被告人楊水康違法所得354297.74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楊水康簡歷:

楊水康,男,漢族,浙江海寧人,1961年9月出生,1978年4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978.04-1981.07 海寧縣長安虹金民兵副連長、新民中學教師;

1981.08-1983.07 海寧師範學校學習;

1983.08-1993.06 海寧市(縣)人大辦公室打字員、祕書、祕書科科長;

1993.06-1993.08 平湖縣前進鄉鄉長助理(掛職);

1993.08-1997.09 海寧市人大代表工委副主任;

1997.09-1999.11 海寧市獅嶺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9.11-2001.11 海寧經濟開發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01.11-2007.03 海寧市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7.03-2009.07 海寧市交通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9.07-2012.03 海寧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03-2013.01 海寧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2013.02免);

2013.01- 海寧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兼城際鐵路工程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2016.08)。

編輯:董寧佳 / 責編:殷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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