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房產公司拿地受賄93萬元 海口長流鎮鎮海社區原主任鄭作述當庭認罪

海口 海南 刑法 南海網 2019-06-08

幫房地產公司拿地 受賄93萬元

海口長流鎮鎮海社區原主任鄭作述主動投案,當庭認罪

南國都市報6月6日訊(記者 何慧蓉)6月5日,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秀英區長流鎮鎮海社區原主任鄭作述涉嫌受賄罪一案。鄭作述被控在協助政府從事徵收、置換土地過程中受賄93萬元。

受賄發生在10多年前。當時,鎮海社區還是鎮海村,海南中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看中了鎮海村一塊100多畝的集體農用地,打算開發房地產,但因為土地性質原因,該土地不能進行商業開發。法人代表邢某和合夥人商量之後,找到秀英區長流鎮一個村子的村民吳某,答應給予好處費,讓他以中昌公司的名義去聯繫、協調長流鎮、鎮海村的關係,想辦法拿下該塊土地的使用權。

很快,吳某等人想了一個通過徵收、置換拿地的辦法。當時,海口市秀英區長流企業發展公司(以下簡稱長流公司)的土地被政府徵用,可以用置換的方式重新選址。吳某代表中昌公司,打通了長流公司、長流鎮政府、鎮海村之間的“關節”,先後給長流鎮原鎮委書記、長流公司原董事長楊禧文(另案處理),鎮海村村委會主任鄭作述等人送好處費,讓他們在土地徵收、置換過程中提供幫助。

在這些人的“合力”操作下,長流公司的土地被徵收後,申請置換鎮海村的涉案土地。政府隨後將該土地徵收作為國有土地,隨後置換給了長流公司。長流公司隨後將土地登記在其註冊的一家公司名下,後轉讓給了中昌公司。通過這一系列操作,邢某如願拿到了原本不能開發的土地,而提供了幫助的鄭作述則獲得吳某先後多次送來的93萬元。鄭作述將這些錢用於個人和家庭開銷。

2018年10月,鄭作述主動向海口監察委投案,並在之後退繳93萬元贓款。

公訴機關認為,鄭作述身為村基層組織人員,在協助政府從事徵收、置換鎮海村土地等行政管理工作中,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請託人93萬元,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鄭作述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均沒有異議,他表示認罪,稱自己過去不懂法、犯了法,現在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真心悔改,希望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庭審當天,法庭未對此案進行當庭判決,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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