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預警丨出口到這兩個國家現重大風險,外貿和貨代企業需留意!

海地 法律 財經 搜航網 2017-04-05

近期出口到這兩個國家的貨物可能將面臨巨大的風險,貨代和外貿企業需留意,提前做好風險管控。

海地

強預警丨出口到這兩個國家現重大風險,外貿和貨代企業需留意!

據搜航網獨家獲悉,近日有航運公司陸續發出通知:海地海關規定紡織品類的貨物可以無單放貨,而船公司對此是可以免責的

強預警丨出口到這兩個國家現重大風險,外貿和貨代企業需留意!

無單放貨

無單放貨,又叫無正本提單放貨,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貨代)或港務當局或倉庫管理人在未收回正本提單的情況下,依提單上記載的收貨人或通知人憑副本提單或提單複印件,加保函放行貨物的行為。

一般來說,除了seaway bill和電放外,收貨人必須憑正本提單才能在目的港提取貨物,這也是為了保護託運人的權益,避免在未收取到相關款項的情況下,貨物就被提走。

而海地海關的這項規定,使得無單放貨變成了一種合法的行為,事後外貿企業還無法向船公司追責,因為根據規定,船公司對此是免責的,外貿企業很可能將面臨錢貨兩失的最壞局面。

因此,有向海地出口紡織品類貨物的外貿企業一定要謹慎,提前做好風險管控,避免錢貨兩失。

印度

強預警丨出口到這兩個國家現重大風險,外貿和貨代企業需留意!

此前搜航網曾報道過,代表印度碼頭工人的勞工組織計劃在4月19日開始,舉行無限期的罷工行動(預警丨西班牙港口罷工剛平息,這個國家的港口又要罷工!?)

此次罷工行動預計將會影響佔印度集裝箱貿易總額70%的主要港口,屆時到港的貨物可能會有滯港的風險,由此可能會產生各種額外的港口費用。

而此時出口的貨物,可能會剛好在碼頭罷工期間到達,外貿和貨代企業需留意。

強預警丨出口到這兩個國家現重大風險,外貿和貨代企業需留意!

此外,由於印度有一項十分坑爹的規定,那就是:印度的法律允許進口商不付款不提貨

所以外貿企業要慎防有不良印度客人以此為藉口而拒絕付款,甚至是棄貨。

到時貨已經在路上,甚至是已經到港,外貿企業將面臨進退兩難的局面,最壞的結果就是-貨物滯港被拍賣,錢貨兩失

而在印度退運十分艱難:

印度退運規定

出口商需憑原進口商提供的放棄貨物證明、有關提貨憑證及出口商要求退貨函電委託船代理在付清港口倉儲費、代理費等合理費用後辦理退運手續。

如果進口商不願給出口商出具不要貨的證明文件,出口商可憑進口商拒絕付款或提貨的函電或由銀行或船代理提供的進口商不付款贖單的函電、有關提貨憑證及賣方要求將貨物回運的函電委託船代理直接向印度有關港口海關提出退運要求,並辦理有關手續。

也就是說外貿企業想退運就要客戶出具放棄貨物證明,如果客戶存心想騙貨的話,外貿企業是無法拿到這個證明的。

沒有這個證明就只能要求銀行或船代提供一系列的證明,手續十分複雜。

而印度海關還有另一項坑爹的規定:

印度貨物拍賣規定

1,貨物到港後可在海關倉庫存放30天。

2,滿30天后海關將向進口商發出提貨通知。如進口商因某種原因不能按時提貨,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向海關提出延長申請。

3,如進口商在延長後的時間內仍未能按時報關提貨,海關將再次(也是最後一次)向進口商發出催促提貨的通知。

4,如果進口商在接到海關第二次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仍不提貨,也不做任何說明和申請延長,海關將拍賣有關商品

貨物抵達印度港口,需要提前3天進行IGM(貨物艙單申報),一旦註明了進口人編碼 (IEC編號),貨權便已轉移進口商

此時,無論貨主、貨運代理或者船運公司,都無法控制貨權,無論FOB或CIF條件下,無論提單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指示提單),無論提單是否在你手上,無論是L/C, D/P或者T/T,印度進口商都可以不退運,並且等待海關拍賣,低價獲得貨物

這也就是不良印度商人的最終目標。

而印度客人的口碑一直不太好,可能不少外貿企業遇到過這樣的情況:貨款收到了30%,貨物已經在海上漂了,這時印度進口商發來一封信說要打五折。此時是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只能束手無策。

再加上海關“助紂為虐”的坑爹規定,因此在這碼頭罷工的特殊時期,外貿和貨代企業一定要更小心謹慎,因為這又為不良的印度商人提供了一個不付款不提貨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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