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愛網購的人都知道,
快遞在運輸過程中破損
可以找快遞公司索賠,
這樣的規定有效地保護了
快遞用戶的合法權益。
但有這麼一位肖姓男子
卻動起了“歪心思”,
自寄自收廉價古琴,
以古琴受損為由多次詐騙高額保價,
自編自導了一幕幕騙保“大劇”。
快遞騙保“大劇”
早在2014年,被告人肖某的同學李某曾通過某快遞公司郵寄兩張“李光宇手斫”古琴給肖某,後因古琴在郵寄途中受損,肖某從該快遞公司獲得了2萬餘元的賠償。
網絡圖片,圖文無關
這讓肖某發現了“商機”——通過快遞公司郵寄古琴併購買高額的保價,古琴在郵寄中受損便能獲得高額的理賠款。
於是,在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間,被告人肖某從網上或他人處購買價格低廉的古琴,在琴身上私刻“李光宇手斫”的字樣。
網絡圖片,圖文無關
利用快遞員對收寄物品不再重新包裝或不嚴格檢查的漏洞,先後三次通過快遞公司以“自寄自收”的方式將古琴寄往外地。
待其本人簽收後再以古琴在運輸途中損壞為由,偽造相關證明材料向快遞公司索賠,詐騙金額共計20萬元,其中成功騙取14萬元。
“耍小聰明”換來牢獄之災
被告人肖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郵寄業務,利用假冒古琴進行高額保價,並偽造證明進行索賠,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金灣檢察院對肖某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提起公訴。
在法院庭審階段,被告人家屬代肖某向被害單位賠償了16萬元,被害單位對被告人肖某表示諒解。
最終,金灣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
檢察官說法
被告人肖某自認為其手段高明,但殊不知行為已觸犯了法律,理應受到相應的處罰。
同時,快遞公司方面也存在著管理方面的漏洞,其收件員在面對已包裝好的託寄物品,沒有拆箱進行檢查,也沒有進行相關的加固處理,提高了物品在郵寄途中的風險。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的規定,可認為順豐公司在運輸中未盡謹慎、注意義務,未妥善運輸託寄物,存在一定過錯。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要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獲得財富,
切勿以身試法,
悔恨終身!
和金灣綜合整理,轉載需註明
來源:金灣檢察
本期編輯:陳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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