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7旬老人提散酒乘公交與司機發生爭吵報警求助

貴陽 交通 白酒 貴州交通廣播 2019-07-06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煙花、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是不允許帶上車的,7月1日,貴陽一名7旬老人攜帶5升左右的散酒乘坐公交車,結果和公交司機發生了爭執,最終不得不報警處理。

貴陽7旬老人提散酒乘公交與司機發生爭吵報警求助

當天14時48分,貴陽市47路公交車師傅李師傅駕駛車輛停靠在新發裝飾市場公交站時,一名老人用一個塑料壺提著一壺液體上了車,在得知老人塑料壺裡的液體是白酒後,李師傅告訴老人乘坐公交車不得攜帶酒精等易燃物品,隨後老人便和李師傅理論起來。老年要李師傅出示相關文件說明,否則拒絕配合。

貴陽7旬老人提散酒乘公交與司機發生爭吵報警求助

由於老人不願意下車,導致47路公交車也無法繼續運行,車上乘客也對老人進行勸解,但老人就是不願下車,最終,車上乘客也紛紛下了車。於是李師傅不得不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後,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南5網格警陳遠坤和同事到達現場便開始勸解老人,民警告訴老人,酒精、汽油等易燃物品確實是不可以帶上公共交通工具的。經過溝通,老人終於下了公交車,但網格警力考慮到老人年齡大、而且天氣炎熱等問題,便將老人送到家門口。據托馬斯瞭解,老人當天提的散酒是買回家自己使用的。

貴陽7旬老人提散酒乘公交與司機發生爭吵報警求助

乘坐公共汽車,不可以攜帶火藥、鞭炮、汽油、酒精等等易燃易爆物品。其他如銳器、玻璃等容易造成傷害的物品,榴蓮等具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也不能帶入車廂。公共汽車屬於公共交通工具,是人群密集的封閉空間,一旦出現緊急情況不易逃生。因此,嚴格禁止乘客攜帶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物品乘車。如果發現有人攜帶了違禁物品乘車,司乘人員和其他乘客有權阻止其上車或繼續乘車。

(本臺記者: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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