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代表欠款百萬餘元 潛逃3年被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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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桂林生活網

桂林一服裝公司法人代表欠款百萬餘元,潛逃3年後被抓捕歸案

桂林生活網訊--桂林晚報(通訊員張萃記者劉淨伶實習生馬心怡)桂林某服裝公司的法人代表黃某,在企業欠下百萬餘元債務後,玩起了“消失”,逃往外地生活3年多。最終,興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跨越3省將其抓捕歸案。7月19日,債主蔣某給法院送來了錦旗。

蔣某在桂林做生意。2013年3月,他借款43萬元給桂林某服裝公司。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黃某,借款由另一人唐某進行擔保。此後,桂林某服裝公司陸續向蔣某借款,蔣某陸續為該公司墊付水電費、運輸費、人員工資等。

2015年7月,桂林市某公司向蔣某出具一份借條,將蔣某之前借款43萬和為該公司墊付的各項開支都包含在內,借條內容為借方桂林某服裝公司因資金緊缺,向蔣某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計人民幣109.2萬元。之後,蔣某多次催賬,但桂林某服裝公司均沒有償還借款。蔣某因此起訴至興安縣人民法院。

2016年3月,興安法院判決桂林某服裝公司依法償還蔣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09.2萬元,唐某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判決生效後,桂林某服裝公司一直未還欠款。此案轉入執行階段後,黃某玩起了“消失”。

據瞭解,黃某是福建省羅源縣人。2016年,他從桂林離開後,就難以確定其蹤跡。2019年5月,興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接到線索,黃某在福建閩侯縣出現,於是立刻趕往福建,可惜未能找到黃某。

2019年7月,執行幹警再次接到線索,黃某在湖南長沙現身,於是立刻奔赴長沙,於7月17日晚在長沙火車站附近將黃某抓獲。

執行幹警連夜將黃某拘傳回興安,並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決定。7月19日,債主蔣某攜帶錦旗來到興安法院,感謝執行幹警的堅持和不辭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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