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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準備規劃高拉特、埃爾克森、阿洛伊西奧等人,反正,別人能規劃,恆大規劃就一定充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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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準備規劃高拉特、埃爾克森、阿洛伊西奧等人,反正,別人能規劃,恆大規劃就一定充滿爭議。

恆大準備規劃外援,以及歸化的國家隊,你能接受嗎?

首先說明一點,這些人和已經規劃並且已經使用半年的,甚至已經代表國家隊出場的李可、侯永永等人本質上沒有區別,他們都是外國人。也別有人告訴我說,李可,侯永永至少是中國人的後裔。但是事實上,那個中國人,當初在面對中國國籍和外國國籍的時候,並沒有為他的中國人後裔選擇中國國籍(當然,這時候狹隘的說法,是不理智的)。

拋開足球話題。首先搞清兩個概念,入籍,是別人求著我們給國籍,而歸化則是我們求著給別人國籍,待遇當然不一樣。什麼情況下祖國爸爸會求著給別人國籍呢?那就是這件事,自己親生的兒子幹不好乾不好。(別提02世界盃,自己怎麼進的自己心裡沒點數嗎?也別太把“亞洲第一前鋒”“亞洲第一後衛”當回事,都是自封的,我就不拿孫興民來舉例子了,你是亞洲第一前鋒,讓寄誠庸怎麼看,西亞幾個國家服氣嗎,旁邊還有一個澳大利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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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準備規劃高拉特、埃爾克森、阿洛伊西奧等人,反正,別人能規劃,恆大規劃就一定充滿爭議。

恆大準備規劃外援,以及歸化的國家隊,你能接受嗎?

首先說明一點,這些人和已經規劃並且已經使用半年的,甚至已經代表國家隊出場的李可、侯永永等人本質上沒有區別,他們都是外國人。也別有人告訴我說,李可,侯永永至少是中國人的後裔。但是事實上,那個中國人,當初在面對中國國籍和外國國籍的時候,並沒有為他的中國人後裔選擇中國國籍(當然,這時候狹隘的說法,是不理智的)。

拋開足球話題。首先搞清兩個概念,入籍,是別人求著我們給國籍,而歸化則是我們求著給別人國籍,待遇當然不一樣。什麼情況下祖國爸爸會求著給別人國籍呢?那就是這件事,自己親生的兒子幹不好乾不好。(別提02世界盃,自己怎麼進的自己心裡沒點數嗎?也別太把“亞洲第一前鋒”“亞洲第一後衛”當回事,都是自封的,我就不拿孫興民來舉例子了,你是亞洲第一前鋒,讓寄誠庸怎麼看,西亞幾個國家服氣嗎,旁邊還有一個澳大利亞呢)。

恆大準備規劃外援,以及歸化的國家隊,你能接受嗎?

另外,如果高拉特等人不符合入籍條件,那麼國安的李可和侯永永以及魯能的德爾加多更不符合。因為國籍法明確1.即便父母雙方一方為中國人,但是出生後一旦取得外國國籍,就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也就是說,就是事實上外國人了,最多算的上是華僑,他們本質上和其他外國人沒有什麼區別。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2.外國人申請中國國籍的,必須連續在中國住滿五年以上(每年不少於183天,即便不特事特辦,高拉特年底就符合了,反正現在也上不了場,那就年底再辦唄。埃爾克森是已經符合了,又沒有違反什麼規定)。所以前面特事特辦沒人提,怎麼恆大還沒規劃就這麼多反對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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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準備規劃高拉特、埃爾克森、阿洛伊西奧等人,反正,別人能規劃,恆大規劃就一定充滿爭議。

恆大準備規劃外援,以及歸化的國家隊,你能接受嗎?

首先說明一點,這些人和已經規劃並且已經使用半年的,甚至已經代表國家隊出場的李可、侯永永等人本質上沒有區別,他們都是外國人。也別有人告訴我說,李可,侯永永至少是中國人的後裔。但是事實上,那個中國人,當初在面對中國國籍和外國國籍的時候,並沒有為他的中國人後裔選擇中國國籍(當然,這時候狹隘的說法,是不理智的)。

拋開足球話題。首先搞清兩個概念,入籍,是別人求著我們給國籍,而歸化則是我們求著給別人國籍,待遇當然不一樣。什麼情況下祖國爸爸會求著給別人國籍呢?那就是這件事,自己親生的兒子幹不好乾不好。(別提02世界盃,自己怎麼進的自己心裡沒點數嗎?也別太把“亞洲第一前鋒”“亞洲第一後衛”當回事,都是自封的,我就不拿孫興民來舉例子了,你是亞洲第一前鋒,讓寄誠庸怎麼看,西亞幾個國家服氣嗎,旁邊還有一個澳大利亞呢)。

恆大準備規劃外援,以及歸化的國家隊,你能接受嗎?

另外,如果高拉特等人不符合入籍條件,那麼國安的李可和侯永永以及魯能的德爾加多更不符合。因為國籍法明確1.即便父母雙方一方為中國人,但是出生後一旦取得外國國籍,就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也就是說,就是事實上外國人了,最多算的上是華僑,他們本質上和其他外國人沒有什麼區別。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2.外國人申請中國國籍的,必須連續在中國住滿五年以上(每年不少於183天,即便不特事特辦,高拉特年底就符合了,反正現在也上不了場,那就年底再辦唄。埃爾克森是已經符合了,又沒有違反什麼規定)。所以前面特事特辦沒人提,怎麼恆大還沒規劃就這麼多反對意見呢?

恆大準備規劃外援,以及歸化的國家隊,你能接受嗎?

特事特辦也不是不可以,因為國籍法還有另外一個規定。而截止目前所有已規劃外援的工作顯然是依據這一條辦理的。

國籍法第七條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中國國籍。1.中國人的近親(李可,侯永永)。2.定居在中國的(尚未規劃的埃爾克森)。3.有其他正當理由(這個面就很大了,祖國爸爸說了算,魯能的德爾加多)。

法律又不是給某個人制定的。這個法律是1980年頒佈的,1980年的時候制定法律的人又不知道會發生今天的事,何談對誰有利無利,偏向誰。同樣,法律也不是由那一個人負責解釋的,只解釋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它對任何人都是公平的。

先不管他能不能代表國足出戰,那是足協的業務水平的問題,至少就法律而言,他並沒有違法,歸化球員本身也沒有做出危害社會公德良序的事情,說俱樂部為了國家做貢獻太高尚了,說是為了俱樂部取得更好的成績,也無可厚非吧。所以,有什麼好指責的呢?入籍,我們要慢慢適應,畢竟今天中國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在哪裡擺著。有清一朝,湯若望等人都能入朝為官,甚至給皇帝教學,因為他有超出中國人認知的天文地理知識。怎麼,今天的我們連大清都不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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