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心情不好,他在廣州一公園撿磚砸死人!事後這話更讓人憤怒'

廣州 湖南 法律 衡南 羊城派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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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

要遠離“垃圾人”!湖南衡南人夏某某因“心情不好”,在公園裡看到一位正在打電話的男子,然後撿起一塊磚頭無故對這名正在打電話的人的頭部砸打數次後離去,致對方死亡。

事後他在供述作案原因時說,打電話的那名男子“說的家鄉話我聽不懂,見他很幸福的樣子”。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凶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對其限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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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

要遠離“垃圾人”!湖南衡南人夏某某因“心情不好”,在公園裡看到一位正在打電話的男子,然後撿起一塊磚頭無故對這名正在打電話的人的頭部砸打數次後離去,致對方死亡。

事後他在供述作案原因時說,打電話的那名男子“說的家鄉話我聽不懂,見他很幸福的樣子”。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凶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對其限制減刑。

因心情不好,他在廣州一公園撿磚砸死人!事後這話更讓人憤怒

圖/視覺中國

2016年3月6日19時許,兩名保安正在廣州市荔灣區金花苑的值班室值班,突然聽到有人喊“有人受傷,快報警”就衝出來,看見停車場口的花某邊躺著一個男子,於是打電話報警,傷者張某某被120送往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作案後,凶手逃離現場。

公安經偵查,發現夏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月18日,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分局公安人員在夏某某的老家湖南省衡南縣某村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夏某某供述了磚頭砸打張某某頭部的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查明,當天19時許,被告人夏某某去到廣州市荔灣區和安街47號金花街菜籃子市場後門金花苑小區公園,見到被害人張某某在公園內的一棵樹下的花某處打電話。

被告人因心情不好,於是在花某內撿起一塊磚頭無故對被害人張某某的頭部砸打數次後離去。被害人張某某經搶救無效於同月14日死亡。

經鑑定:張某某系被鈍物暴力作用枕部,造成顱骨骨折、腦挫裂傷及顱內出血導致中樞神經功能衰竭死亡。

司法鑑定機構作出的精神狀態及法律能力鑑定意見書證實:被鑑定人夏某某為36歲男性,初中二年級文化,既往做建築散工,能獨立生活及工作,無嚴重軀體疾病及精神科就診史。

雖然與女友分手後有發脾氣、砸東西、燒老屋、毆打父親、好逸惡勞、小偷小摸、下流行為及自言自語等表現,但上述並無特異性,尚不能認定為某種特定的精神狀況,考慮與其個人品德、一貫的行為模式及性格特點有關。

羈押期間並無發脾氣及傷人毀物表現,顯示其“發脾氣”具有選擇性及可糾正性。村民知道其不好惹都讓著其,其推倒帶孫子的婦女及打死別人的狗後均未受到處罰,都導致其更加放縱自己的行為。

歸案後,夏某某在供述中說,當天天氣不好,“我心情也很不好,晚上7時許,我溜達到金花街菜籃子市場旁邊的一個小公園裡,看到不遠處有一男子坐在一棵樹下的圓形花某上打電話,說的家鄉話我聽不懂,見他很幸福的樣子,於是我走近他,在他身後的圓形花某裡撿起一塊磚頭,趁他不注意,雙手拿磚頭……我砸完後沒見到他流血,不知道他傷勢如何,他可能暈了。後來我沒工作,沒錢交房租,就回老家了。”

夏某某說,他不認識那名男子,“我們沒有矛盾”,“他約三十歲……砸他的時候有一對坐在不遠的石凳上像夫妻的人,還有一名站在石階上面的男子也看到但沒有出聲”。

據瞭解,夏某某曾於2015年2月因犯盜竊罪被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2015年6月刑滿釋放。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夏某某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夏某某是累犯,依法從重處罰。

被告人夏某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從輕處罰,對其判處死刑,可不必立即執行。綜合本案性質、情節、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方式及作案後的表現,決定同時對其限制減刑。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夏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夏某某限制減刑。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樑澤銘 鄭宗敏

實習生 | 樑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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