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到明年底,廣州增加10萬個粵A牌指標,這樣分配

本月到明年底,廣州增加10萬個粵A牌指標,這樣分配

6月2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佈《關於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明確在原有額度的基礎上,在2019年、2020年增加投放中小客車增量指標。

本月到明年底,廣州增加10萬個粵A牌指標,這樣分配

(資料圖。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莊小龍攝)

目前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每年12萬

廣州市自2012年7月起實施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每年配置增量指標12萬個,其中普通車指標6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4.8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節能車指標1.2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此外,為促進新能源車產業發展,新能源車指標直接申領,沒有額度和申請資格限制。

共增加10萬個增量指標

每月指標配置計劃於當月9日前發佈

根據市交通運輸局發佈的通告,從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增加的額度原則上按1:1比例分別配置普通車競價指標和節能車搖號指標,由指標管理機構按月組織實施。每月增加的額度,指標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指標配置實施情況適當調整。每月指標配置計劃於當月9日前向社會公佈。

單位指標和個人指標的配置比例與現行調控政策單位和個人增量指標配置比例一致,即單位和個人分別佔增加配置額度的10%、90%。

國家和省均提出增加指標促進汽車消費的要求

今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等10部委聯合發佈《進一步優化供給推動消費平穩增長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方案(2019年)》,提出“優化機動車限購管理措施”以促進汽車消費。5月,廣東省出臺《廣東省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廣州、深圳要優化汽車消費環境,逐步放寬汽車指標。《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18〕11號)第六條也明確廣州市可以根據上級政策要求,對指標配置額度、方式等進行調整。

廣州市本次增加中小客增量指標配置額度,是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政策的重要舉措,市民可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選擇申請指標的方式。

本月到明年底,廣州增加10萬個粵A牌指標,這樣分配

(資料圖。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高鶴濤攝)

今起至2020年,粵B指標每年將增加4萬個

同日,深圳也公佈了粵B小汽車調控增量指標。據介紹,2019年6月起,深圳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8萬個的調控目標基礎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4萬個(個人指標占88%,企業指標占12%),其中,1萬個採取搖號方式配置,3萬個採取競價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個月。

來源:廣州交通、深圳交通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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