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某縣公安局副局長因收受禮品、禮金,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收受賭場“保護費”充當保護傘被雙開

廣西 陸川縣 玉林 政治 陸川 任丘司法 2019-06-26

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陸川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李軼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陸川監察網消息,日前,陸川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李軼聰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軼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為開設賭場團伙通風報信,充當開設賭場團伙的“保護傘”,並收受他人送的賭場“保護費”,涉嫌徇私枉法罪;利用職務便利,變相索取好處費,涉嫌受賄犯罪。

李軼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喪失,毫無法紀意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知法犯法,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敬畏、頂風違紀,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陸川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軼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違法所得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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