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朱宣霖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白山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白山市委批准,白山市紀委監委對白山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朱宣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朱宣霖利用職...
日前,由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六大隊原副大隊長朱宣霖受賄一案,欽北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朱宣霖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已退出的九十五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朱宣霖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六大隊副大隊長借調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七大隊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夥同韋劍(已判刑)等人收受走私犯罪分子給予的好處費人民幣9305725元,其中,被告人朱宣霖收受好處費人民幣800000元。
丨編:靜 靜
"日前,由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六大隊原副大隊長朱宣霖受賄一案,欽北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朱宣霖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已退出的九十五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朱宣霖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六大隊副大隊長借調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七大隊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夥同韋劍(已判刑)等人收受走私犯罪分子給予的好處費人民幣9305725元,其中,被告人朱宣霖收受好處費人民幣800000元。
丨編:靜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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