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審開審廣東“墳爺”林耀昌鉅額貸款詐騙案

廣東 陸豐 汕尾 刑法 農村 安福 中國新聞網 2019-05-10

中新網汕尾5月9日電 (記者 索有為)備受各界關注的廣東“墳爺”林耀昌貸款詐騙一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於5月9日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汕尾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

林耀昌原為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人大代表,陸豐市潭西鎮安福公墓負責人,此前被指控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行賄罪,被坊間和媒體稱為“墳爺”,備受輿論關注。林耀昌在2016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汕尾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11月5日至2013年6月29日間,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卡綠達公司、華誠酒店的名義,單獨或夥同他人,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超出抵押物價值進行抵押等方法,詐騙陸豐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共計6030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明知沒有歸還能力,採用虛假經濟合同,詐騙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並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隱匿或者銷燬賬目以逃避返還資金,應當以貸款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期間,法庭依法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調查,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觀點,圍繞“罪與非罪”闡述了各自理由,最後被告人對庭審提出補充意見並作最後陳述。被告人親屬及部分民眾等參加了旁聽。

該案將擇日宣判。

“墳爺”林耀昌系列案實名舉報人林鍵國稱,林耀昌在被羈押期間還夥同他人涉嫌掩飾、隱瞞2000萬元犯罪所得收益,用於償還其5筆詐騙貸款中的其中兩筆性質最為惡劣的貸款。2018年12月10日,廣東省農信社收到舉報後,派出工作組前往陸豐市農信社調查核實,依法決定恢復原狀,撤銷了出具給“墳爺”的還款紀錄。林鍵國還表示,林耀昌還涉嫌高利轉貸、6.29和10.11兩起挖掘祖墳、打砸祠堂打擊報復案件,希望有關部門繼續關注“墳爺”案件的進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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