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交房
延期交房
違規售房
……
近日,銀川市住建局對全市在建在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進行了專項檢查
現在發佈君就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跟大家彙報彙報
一、金鳳區國子城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寧夏建興住宅置業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新建商品房配套設施交付使用證》,擅自交房,違反了《銀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設施交付使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被處以3.5684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項目因延期交房,導致購房群眾信訪,與企業多次協調未果,現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二、金鳳區彩虹灣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寧夏匯豐投資置業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新建商品房配套設施交付使用證》,擅自交房,違反了《銀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設施交付使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被處以4.579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三、金鳳區凱旋帝景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寧夏協力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新建商品房配套設施交付使用證》,擅自交房,違反了《銀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設施交付使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被處以10.5377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項目因延期交房,導致購房群眾信訪,與企業多次協調未果,現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四、金鳳區墅城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寧夏隆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新建商品房配套設施交付使用證》,擅自交房,違反了《銀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設施交付使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被處以25.978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項目因延期交房,導致購房群眾信訪,與企業多次協調未果,現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五、金鳳區鼎輝時代城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寧夏鼎輝置業有限公司,該項目因延期交房,導致購房群眾信訪,與企業多次協調均失信,現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六、西夏區西城府邸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寧夏眾鑫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處以14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項目因延期交房,導致購房群眾信訪,與企業多次協調進展不大,現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七、西夏區學府中央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寧夏諾邦置業有限公司,該項目因延期交房,導致購房群眾多次信訪,對其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並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八、興慶區天都十六區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寧夏鴻天房置業有限公司,該項目因延期交房,導致購房群眾多次信訪,對其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並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九、興慶區永樂天地項目
開發建設單位為銀川力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該項目採取售後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處以2萬元行政罰款。該項目因延期交房,導致購房群眾多次信訪,對其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並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
看了這些被通報的典型案例後
發佈君想說
房地產市場環境需要淨化
房地產市場秩序需要維護
只有多方單位的積極配合
才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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