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國會通過限槍法案:每人最多持2把槍

中新網4月11日電 據南美僑報網報道,近日,哥斯達黎加國會通過了一項有關個人合法持有武器數量的法律修正案。

據報道,第7530號修正案旨在對“武器和爆炸物法”進行更改。4月9日,哥斯達黎加議會就該法案進行了投票,投票結果為36票贊成,5票反對。

起初,基督教社會團結黨(PUSC)議員巴勃羅·艾利貝託·阿瓦爾卡提出的動議遭到了拒絕,他認為,普通人合法持槍數量不得超過兩把,但農場主則有權擁有更多槍支。

由執政黨(公民行動黨)立法委員桑切斯,提出的“普通公民上限1把、農場主上限2把”,也未能博得足夠支持,僅獲18張贊成票。

廣泛陣線黨(FA)代表何塞·瑪利亞·維亞爾塔的動議,則得到了36名議員的支持,於是哥斯達黎加“武器和爆炸物法”第23條的內容最終確定為:“每個自然人最多可登記2把槍支,用途為保障自身及其家人安全。”

此外,該法中還新添加了一段有關個人槍支交易的要求:

一、交易所涉及的槍支必須擁有在公安部(MSP)的登記;

二、買方必須擁有持槍許可證;

三、交易必須在公證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四、賣方在售出槍支5個工作日內向公安部報告;若違反此條規定,需要承擔與本人最短10天,最長60天收入等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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