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寶證券——銀行理財政策點評報告:理財穿透登記力度強化,報送頻率提升為周度

個人理財 投資 銀行 金融 金融界 2017-05-18

2017年5月15日,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有限公司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理財產品穿透登記工作的通知》(理財中心發[2017]14號)(以下簡稱“通知”),以貫徹落實近期銀監會有關文件精神和銀行業理財業務穿透管理的要求,防範理財業務風險。通知主要是針對銀行理財資金購買各類資產管理計劃和通過與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委託投資協議的方式進行投資的情況。

通知要求銀行理財產品的穿透登記應遵循分層原則,不得省略資產管理計劃和協議委外而直接登記底層信息。對於多層嵌套的情況,也須按照逐層穿透原則登記至最底層基礎資產和負債信息。這已不是監管層第一次提出“分層登記”的原則,此次結合協議委外後對分層原則再次進行強調,反映出監管層對於委外穿透監管的決心非常強烈。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於每週五前登記資管計劃和協議委外截至上週日的底層資產情況,比起G06表要求的“月度報送”更為頻繁,也更為嚴格。不論對於銀行還是投資管理人來說,在對資產管理產品進行穿透登記時都將面臨諸多困難,提升其操作成本。從主觀角度來看,管理人的成本提升在於要求披露全部底層資產和負債信息,以及操作的便利性和靈活性都將降低;而銀行的成本提升在於複雜的登記規則導致的工作量成倍上升,以及監管套利行為的不能繼續(通過規則漏洞進行騰挪資本金、漏報等)。從客觀角度來看,目前銀行還沒有完善的系統可以與受託機構進行嫁接,來真實高頻的確認產品底倉的情況。

進行強穿透登記時,非定製型集合型產品面臨的額外阻礙:周度登記披露的頻率過高,目前非定製公募基金產品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要求是按季披露,且只披露底層資產佔比靠前的資產類別。若按照新要求進行周度披露,且披露的是全部底層資產的情況,實施起來將非常困難;另一方面,投資管理人也將面臨信息披露公平性的問題。

因非定製集合型產品適應強穿透登記規則的難度過高,定製型產品的需求可能會增多。未來監管層對於這類投資者眾多且較為分散的非定製集合類產品是否會採取豁免或其他特殊的處理方式,也將是該通知在執行過程中可能會遇見的變數。

風險提示:點評僅針對已發佈文件,政策具體實施情況還需參照相關實施細則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