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違規就撤校長、罰老師,這項規定為何引熊丙奇替學校“鳴不平”?

高考 升學考試 教育 教師吧 2017-07-16

一旦違規就撤校長、罰老師,這項規定為何引熊丙奇替學校“鳴不平”?

小編說

“不能只針對學校!”近日,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的發聲獲得不少教育者的一致贊同。

原來,他所指的,便是各地紛紛出臺卻成效甚微的“減負令”。

無論是前不久,四川引發熱議的“十不準”,還是北京的“校長是第一負責人”,各省的“減負令”,對學校而言基礎成了絕不敢碰觸的紅線。

但現實卻是,“學校減負家長增負”成了輿論共識,很少有人關注學校的難處。“減負只是針對體制內的學校,卻很少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熊丙奇說道。

一進入暑假,除了嚴抓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還有一項“禁令”隨時“威脅”著中小學校長、教師的考核——學生減負令。

近日,四川省教育廳發佈《四川省中小學減負“十嚴十不準”規定》。再一次掀起了“學校減負”的議論浪潮。

各省市“最嚴減負禁令”,大多針對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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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學生減負“十嚴十不準”

《四川省中小學減負“十嚴十不準”規定》從課外作業、教輔書籍等各個方面提出了規定:

嚴禁違規補課、不準佈置超時超量的課外作業、嚴格執行“一科一輔”規定,不準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嚴格規範家校聯繫,不準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學生施加過重的心理壓力……

並設置舉報電話,接受監督。對於舉報的問題,要認真核實查處,對違規的單位或個人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及時通報。

2

北京:校長成為第一責任人

北京中小學減負令:對中小學作業教輔、考試測試等減負關鍵環節進行嚴格控制。校長成為第一責任人。

3

瀋陽:老師不得佈置需家長代勞作業

瀋陽最嚴減負令:老師不得佈置需家長代勞的作業,情節嚴重者,一經查實,由教育主管部門給予相關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4

浙江:不得獎任何競賽成績作為入學依據

浙江省號稱史上最嚴“減負令”: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任何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考試、測試,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和各類考級證書作為入學條件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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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凱裡市:明文規定書包重量

貴州省凱裡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小學生書包的重量要限制在學生體重的10%以內。

以小學一年級為例:該年齡段7歲的男生標準體重為20.2公斤至26.6公斤之間,女生為19.1公斤至26公斤之間,按照上述的標準,書包重量應為4斤至5.3斤之間。

5

大慶市:違規三次撤銷校長職務

大慶出臺最嚴小學生“減負令”。出現三次違紀撤銷校長職務,教師出現三次違紀待崗三年。

為何“學生減負”成怪圈,減負越減越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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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令只針對校內,卻很少針對培訓機構

我們從各省的“學生減負禁令”來看,大多數規定都是針對學校,那麼這樣的減負是否取得了成效呢?

從2000年教育部發出的《關於在中小學減輕學生過重負擔的緊急通知》到2013年史上最嚴減負令的出臺,圍繞“減負”,中國各級教育部門的三令五申已持續十幾年。然而今天看到的場景卻並不那麼樂觀。

減負令為何不佳,有的媒體發聲:減負令將教育壓力從學校轉移到了家長身上,但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犀利指出:減負令只針對校內,很少治理培訓機構。

目前,減負只是針對體制內的學校,要求學校不得佈置過多的作業,不能在假期補課,卻很少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對於校外培訓機構,只是強調其規範經營,即有辦學的資質、合法進行經營,卻沒有對其培訓內容進行明確的限制。

而通過立法規定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是面對當前超前教育已經嚴重破壞基本教育秩序,對學生帶來沉重負擔的現實,不得不採取的措施。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2

學校減負家長不領情,校外“增負”

學生在校時間的減少,能否代表著學生的壓力減輕?限制在校時間,能否達到減負的目的?只針對學校的減負讓我們看到這兩種現象:

現象一:校長不敢碰規定,家長不領情

嚴令當頭,哪個校長敢碰硬?各地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不斷髮出“減負令”,最直接的結果就是:放學時間越來越早,在很多城市,小學放學時間由原來的下午5點,提前到了下午兩三點,有的甚至是一兩點。

學校放學早,家長下班晚,這兩三個小時的空當期孩子該去哪兒,幾乎成了年輕父母們的“心病”。

“學校作息為什麼不能跟家長同步?”家長們把放學早的問題歸咎到學校,學校也覺得委屈:國家對中小學生在校時間有嚴格規定!

現象二:老師揭祕——學校被考核、排名逼得必須增負

南京某重點高中張老師認為主要原因有兩點:

一是評價機制。這是學校層面不能減負的根本原因,尤其是高中,高考成績被看成學校發展的生命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都通過高考成績來考核學校,考核校長,給學校下本科指標,按照完成情況給予獎勵,甚至排名。

二是擇校需求。小學之所以拼命上補習班,是因為南京的一些優質中學有優錄名額。

如何走出“越減越累”的減負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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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中小學的大力支持

擴大中小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提高教師待遇和教學投入

公辦學校的建設和發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擴大中小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和財務統籌權,促進公辦教育迴歸競爭優勢;擴大公辦撥款,提高教師待遇和教學投入;適度寬容公辦學校的各類啟蒙和興趣教學。

2

加強校長團隊建設

加強校長團隊建設——

曾任北京十一學校亦莊實驗小學校長李振村指出:在減負的過程中要凝聚民間力量,其中校長的作用尤為重要。

校長應該堅守自我,從學生的角度出發改善教學模式,讓學生能夠在輕鬆愉快的學習形式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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