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初中畢業考試6月25日至27日舉行 全省設19個考區

高考 中考 數學 教育 南海網 2017-05-19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5月17日消息(南海網記者馬偉元)5月17日,南海網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2017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將於6月25日至27日進行。全省共設置19個考區,其中全省18個市縣(三沙市除外)各設1個考區,洋浦經濟開發區設1個考區。

攜帶手機入考場 當科成績扣50%

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2017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稱《細則》)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作扣分處理: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扣當科成績15%;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的,在試卷、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准考證號的,在答卷(含答題卡)中做標記的,扣當科成績30%;夾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考場的(開卷考試科目除外),扣當科成績30%;考試時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的,扣當科成績30%;考試時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擅自離開考場的,扣當科成績30%。

攜帶手機及其它無線通信設備、電子儲存設備、計算器、手錶等進入考場的,扣當科成績50%;在考場內喧譁、吸菸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扣當科成績50%;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扣當科成績50%;傳接物品或交換答卷(含答題卡、草稿紙)的,扣當科成績50%;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扣當科成績50%;有答案雷同或其他違紀作弊行為的,視其情節認定、處理。

冒名替考將取消全部學科考試成績

根據《細則》,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單科或全部學科考試成績:考試時使用手機及其它無線通信設備、電子儲存設備發送、接收或查閱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取消當科考試成績;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的,取消當科考試成績;考試時故意撕毀試卷、答題卡的,取消當科考試成績;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含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取消當科考試成績;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對考試實行管理的,取消當科考試成績;威脅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人身安全的,取消當科考試成績。

由他人冒名替考的,取消全部學科考試成績;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等考試有關工作場所秩序的,取消全部學科考試成績;以虛報或偽造、塗改有關材料或其他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取消全部學科考試成績。

在校高中生參與替考的,由其所在學校按照《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當年參加高考的中考替考者,由考試招生部門將其替考行為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並在高等學校招生時予以說明。其他人員參與替考的,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

根據《2017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統一廣播詞》,6月25日上午9:00-11:00進行語文考試;6月25日下午15:00-17:15進行物理與化學科考試;2017年6月26日上午8:00-9:40進行數學考試;6月26日上午10:30-12:00進行英語考試;6月26日下午15:00-17:15進行思想品德與歷史科考試、2017年6月27日下午15:00-17:15進行生物與地理科考試。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