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闖高考禁區,2秒連出4拳暴打父親,又試圖毆打民警

高考 交通 新聞 貨車 法律 房縣 澎湃新聞 北晚新視覺網 2019-06-12

一名男子踢開錐形桶,指使父親駕車硬闖高考管制區域,遭到父親拒絕後,竟惱羞成怒2秒連出4拳當街暴打父親。隨後,又對前來勸阻的民警動起手來。6月8日,澎湃新聞從湖北十堰市房縣公安局瞭解到,涉事男子劉某因妨害執行公務被採取強制措施。

男子欲闖高考禁區,2秒連出4拳暴打父親,又試圖毆打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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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上午,房縣交警在當地第一中學考場北路口擺放錐形桶,分導車流,放置“高考期間,車輛繞行”的牌子,實行臨時交通管制。10時30分,一輛三輪機動車經過此處,當駕駛員看到繞行表標誌後選擇駕車繞行,可車廂內一男子竟跳下車廂將擺放在路口的錐形桶踢開,慫恿指使駕駛員強行通過。在遭到駕駛員拒絕後,該男子惱羞成怒搶奪方向盤當街痛擊駕駛員。

面對突如其來的狀況,執勤民警迅速進行制止,不曾想該男子還一副非常理直氣壯的樣子,不但不聽勸,反而是對民警大罵,又起身試圖毆打民警。隨後,周邊執勤點民警陸續趕到現場,準備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男子卻不依不饒進行反抗,期間竟動手毆打民警,搶奪執法記錄儀,民警形成合圍將其控制。

據瞭解,男子姓劉,今年32歲,與駕駛員系父子關係。8日上午,澎湃新聞從房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瞭解到,劉某因妨害執行公務被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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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間,一女子闖禁區、阻礙執行職務被拘

還有一名女子強闖禁區,同樣付出了代價。高考第一天,在滁州定遠中學考點附近,交警大隊定城中隊民警正帶隊對附近道路,進行臨時交通管制,確保為考生營造一個,良好的考試環境。一輛農用三輪貨車,從西向東駛向管制道路,由於前方路段已設置了錐桶,該農用三輪貨車,竟駛向了對向車道,開始逆行。

範銘勇見狀立即帶領同事,將車輛攔下,並按規定讓司機,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進行檢查。正在這時,讓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

就在駕駛員表示願意配合執勤交警工作的同時,從副駕駛室走下來一名女子,面對交警的執法,該女子不依不饒,一直對交警進行言語辱罵,並表示自己的丈夫是殘疾人,走南闖北這麼多年,從來沒有誰查過他們的車。執勤交警表示此時正在依法執行職務,請該女子配合。圍觀群眾見狀也紛紛勸說女子,該女子不僅不聽勸說,反而變本加厲對執勤交警破口大罵。

由於此時考生即將結束考試,該女子在主幹道上不停糾纏已造成了大量市民圍觀,為了不阻礙交通,交警決定將其帶離現場,此時女子卻突然躺倒在地上,拒不配合交警工作。此時,轄區曲陽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

民警到達現場後,對該女子進行了勸說,沒想到女子突然站起來對交警進行撕扯,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民警將該女子強制帶離現場。隨後,法制大隊提前介入,駐所指導審核案件辦理,最終查明其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事實。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一)阻礙執行職務的相關處罰1、情節較輕的,處警告;2、情節一般的,處罰款二百元;3、情節嚴重的,根據案情,按三檔處罰:處拘留五日,可並處二百元罰款;拘留七日,可並處二百至五百元罰款;拘留十日,可並處二百至五百元罰款;4、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情節嚴重:1、帶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2、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惡劣的;3、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造成國家、集體、個人財產損失的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來源:綜合澎湃新聞、網友評論、定遠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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