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搞錯?將場內多餘的球踢出去給紅牌還要停賽3場?

8月4日下午,中國足協公佈了最新一批罰單,其中,江蘇蘇寧易購隊高迪因以非道德方式侵犯他人,被停賽3場,罰款6000元。這應該算是對高迪染紅的追加處罰。然而,這個處罰難以讓人信服。

有沒有搞錯?將場內多餘的球踢出去給紅牌還要停賽3場?

讓我們回到足協盃四分之一決賽次回合江蘇蘇寧易購隊客場對陣上海申鑫隊的比賽中。當時,比賽進行到90+3分鐘時,比分領先的上海申鑫隊獲得一個擲界外球機會。為了爭取時間,蘇寧隊員劉建業跑到邊線處託舉起了球,等待對手來發。

有沒有搞錯?將場內多餘的球踢出去給紅牌還要停賽3場?

然而,申鑫隊員遲遲沒有上前發球。正在此時,一名球童從底線處扔進場內一個球。這樣,場上就多了一個球。

有沒有搞錯?將場內多餘的球踢出去給紅牌還要停賽3場?

而看到球滾進來後,高迪迅速追上,順勢一腳將球踢出了底線,球在飛行過程中,險些碰到申鑫外援比羅比羅,後者本能地做了一個小幅度的躲閃動作。接著,裁判果斷鳴哨,給高迪出示了紅牌。

有沒有搞錯?將場內多餘的球踢出去給紅牌還要停賽3場?

這張紅牌在場上以及事後都引起了較大爭議,因為球場內有了一個多餘的球在先,作為比分落後的一方,為了爭取時間,第一時間將球踢出去完全合情合理。至於以什麼方式和力度去踢這種干擾球,好像沒有明確規定吧?另外,回放顯示,高迪這個動作並不是很大。

其實,退一步講,就是裁判認定高迪這個踢球動作有悶人的意思,那頂多給張黃牌警告就可以了,畢竟不是性質惡劣的犯規。但紅牌就有些過了,現在又停賽3場,更是有些匪夷所思。

可能有人會拿高迪和上港隊員奧斯卡用球悶人的事做比較。這二者還真不具有可比性。

有沒有搞錯?將場內多餘的球踢出去給紅牌還要停賽3場?

奧斯卡是連續兩腳大力抽射式的將球踢到了對方球員身上,注意,這個過程有發力的細節;另外,造成了球踢到人身上的後果。而高迪只是順勢把干擾比賽的球踢出了界外,並且沒有踢到對方球員身上,所以,二者有本質的區別。這種情況下,除非高迪自己承認有用球悶人的主觀故意,否則,是不能認定其故意悶人的,也不應給予紅牌,甚至停賽3場、罰款6000元的嚴厲處罰的。

打擊球場暴力,維護賽場秩序沒錯,但一定要客觀公正,有理有據,量刑適當,否則,如果矯枉過正,只會引來更多質疑,造成更壞影響,甚至形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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