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患者做肝移植需要符合什麼標準?術後如何預防不復發?

肝癌 腫瘤 肝硬化 藥品 網羅全球好藥 網羅全球好藥 2017-11-04

肝癌患者做肝移植需要符合什麼標準?術後如何預防不復發?

一、中國將進行世界首例換頭術—引發巨大爭議

科學和醫學發展到一定階段,人類更有機會找到 “永生” 的祕訣。人死亡後,完全可以換上新的頭顱、大腦、軀體,重新獲得生命,享受人生。為了達到這一假設,上個世紀70年代起,醫學界就一度掀起“換頭”熱。

意大利神經外科醫生塞爾吉奧·卡納維洛(Sergio Canaveral)宣佈擬定於2017年12月在中國,聯合中國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任曉平教授開展全球首次換頭術。

但目前,醫學界普遍不看好這次換頭術,一是因為這項技術可能會引發社會倫理問題,二是因為手術的風險太高。可能會使大腦遭受不可逆轉的損傷,即使克服了種種困難成功換頭,但是患者仍需要面臨可怕的免疫排斥反應,雖然在臨床上患者在產生排斥反應時,可以通過攝取藥物消除反應,但換頭手術所涉及到的是整個人體,需要大量相關藥物,這對於現在的醫學技術來說,完全沒有辦法讓患者健康生存下來。

二、肝臟移植術—使終末期肝病患者獲得“二次生命”

同樣是針對身體某部位的移植手術,肝臟移植技術則表現的更成熟。自1963年,現代肝移植之父美國醫生Starzl施行世界上第1例人體原位肝移植以來,迄今全世界已累積實施肝移植手術超過10萬餘例。我國雖然該技術起步較晚,但咱們畢竟是“肝炎大國”,臨床經驗積累的多了,肝移植技術自然也變得“嫻熟”,現已躋身於國際先進行列。

尤其在我國絕大多數肝癌發生與感染有HBV(乙肝病毒)或HCV(丙肝病毒)有關,所以肝臟移植也算是一舉多得的治療效果。

瞭解了這麼多之後,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樣的病人需要做肝移植呢?

原則上,當各種急性或慢性肝病用其他內外科方法無法治癒、預計在短期內(6-12個月)無法避免死亡者均是肝移植的適應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類型:

1.非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肝實質性疾病,如酒精性肝硬化、藥物及化學毒物等所致的急慢性肝功能衰竭,先天性肝纖維化,囊性纖維性肝病,巨大肝囊腫,布-加綜合徵,嚴重難復性外傷,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2.各種致病微生物引起的各類肝炎及肝硬化致肝功能衰竭,門靜脈高壓症。包括:乙肝病毒(HBV)及丙肝病毒(HCV)所致的急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血吸蟲病,肝包蟲病等。

3.先天性代謝障礙性疾病。如:肝豆狀核變性(Wilson氏病),糖原累積症,高氨血癥,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家族性非溶血性黃疸,酪氨酸血癥等。

4.膽汁淤積性疾病。如先天性膽道閉鎖,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PBC),硬化性膽管炎(PSC),繼發性膽汁性肝硬化,卡洛里氏病,肝內膽管閉鎖(Byler氏病)等。

5.肝腫瘤:肝臟惡性腫瘤無肝外轉移及大血管侵犯時也可做為肝臟移植適應證。

但肝癌患者能否行肝移植術需要參考以下幾個標準(最初確立的是米蘭標準,但是範圍很侷限,逐漸在該標準上衍生了較為寬泛的參考標準):

意大利Milan標準:

①單個腫瘤直徑不超過5cm,或腫瘤數目不超過3個,最大直徑不超過3cm;

②不伴有血管及淋巴結的侵犯。

美國加州舊金山大學(UCSF)標準:

①單個腫瘤直徑不超過6.5cm,或腫瘤數目不超過3個,最大直徑不超過4.5cm,總的腫瘤直徑不超過8cm;②不伴有血管及淋巴結的侵犯。

上海復旦標準:

①單個腫瘤直徑≤9釐米、或多發腫瘤≤3個且最大腫瘤直徑≤5釐米、全部腫瘤直徑總和≤9釐米。②無大血管侵犯、淋巴結轉移及肝外轉移。

杭州標準:

①腫瘤累計直徑小於等於8cm或腫瘤累計直徑大於8cm、術前AFP小於等於400ng/mL且組織學分級為高/中分化;②無門靜脈癌栓。

如果家庭經濟條件剛好支撐了昂貴的肝移植費用、剛好獲得了肝源(或者親體肝移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供肝者是患者的親屬)以及剛好手術很成功,是否能一勞永逸呢?對於這點肝移植後的患者朋友們,最有發言權:不誇張的說,痛並快樂著&快樂並痛著。

手術後要長期、規律、合理服用抗排異的藥物,並且要定期複查血藥濃度,視情況調整藥物劑量;

免疫力低下,導致經常感染,所以個人衛生要保持好,並且術後短期內不能過度勞累,適度的鍛鍊是可以的。

患者在移植術後的前半年,每月隨訪1次。移植術後後半年,每 2月隨訪1次。移植術後第二年,每3月隨訪1次;移植術後第三年,每年隨訪1~2次。

本文由印塔國際月兒,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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