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可這比“遠親”還要親的鄰居之間,若是因為一點小口角相互毆打,是否會構成刑事犯罪呢?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可這比“遠親”還要親的鄰居之間,若是因為一點小口角相互毆打,是否會構成刑事犯罪呢?
在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中,互為鄰居的羅某和楊某就因為互相毆打致輕傷二級,觸犯了我國刑法的規定,經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法院判刑雙雙落獄。
羅某和鄰居楊某以及幾個朋友一起在餐館吃飯喝酒,飯桌上羅某和楊某因為一點小事起了口角,雖沒有起大的衝突,兩人心中總有些隱隱的不快。酒足飯飽後,兩人走進一家服裝店,想隨便逛逛。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可這比“遠親”還要親的鄰居之間,若是因為一點小口角相互毆打,是否會構成刑事犯罪呢?
在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中,互為鄰居的羅某和楊某就因為互相毆打致輕傷二級,觸犯了我國刑法的規定,經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法院判刑雙雙落獄。
羅某和鄰居楊某以及幾個朋友一起在餐館吃飯喝酒,飯桌上羅某和楊某因為一點小事起了口角,雖沒有起大的衝突,兩人心中總有些隱隱的不快。酒足飯飽後,兩人走進一家服裝店,想隨便逛逛。
楊某看中了一件西裝,拍了拍羅某的肩膀,說道:“這衣服不錯,我去試試。”羅某一把奪過衣服,看了眼標價,嘲諷道:“這衣服很貴的,你買得起嗎?”當時店員就在旁邊,楊某頓覺羞愧難當,轉過頭問店員:“這裡有監控嗎?”“沒有。”
於是,楊某回過頭便是一拳,重重地打在羅某的臉上,嘴裡喊著:“你有本事你買呀,你個窮鬼”。羅某也不甘示弱,拿起手機狠狠地往楊某的額頭上砸,“你才窮嘞,你可比我窮”。
兩人就這樣扭打在一起,期間羅某還順手拿了店裡的衣架擊打楊某頭部,兩人的臉上都掛了彩。所幸羅某的朋友及時趕到,店內的服務員也第一時間報了警,才不至於釀成更嚴重的後果。
經鑑定,楊某的傷勢構成輕傷二級及輕微傷,羅某的傷勢構成輕傷二級。
法條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檢察官說法
本案中,被告人羅某與楊某互毆後雙方均構成輕傷二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二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近日,經青浦區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向青浦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羅某拘役六個月,而楊某因繫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檢察官提醒
朋友之間打架同樣會觸犯法律。即使雙方事後表示不追究對方責任,此時互相免除的也只是民事賠償責任,對於刑事責任並不能自行免除。
因此,當你與他人發生矛盾的時候,不論是陌生人還是熟人,都應該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去解決,打架或許能一時發洩情緒,但卻可能讓你付出沉重的代價。
來源:青浦檢察微信(ID:qingpu_jiancha)
編輯:張凱倫
監製:楊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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