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臺江警方摧毀一全鏈條網絡賭博團伙

福州 刑法 經濟 電腦 福建法治報 2019-07-05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日訊日前,福州市臺江區公安局召開新聞通氣會,記者獲悉,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破獲一起全鏈條網絡賭博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經查,該案參賭人員200餘名,涉案金額2000餘萬元。

據悉,今年4月中旬,臺江區義洲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有人蔘與網絡賭博。綜合詢問情況後,民警進一步研判分析發現該案涉案人數多、範圍廣,臺江警方隨即成立工作專班加大偵查力度。由於參賭人員均利用虛擬身份從事賭博活動,人員信息和證據固定相對困難,為此,民警對掌握的線索進行海量甄別與篩選,發現塗某華等人利用網絡發佈廣告拉攏賭客加入微信群,在群內推送賭博鏈接,之後根據賭客盈利情況按比例“抽水”獲利。

在對網上線索進行核查、對線下參賭人員及藏匿地點進行偵查後,警方查實塗某華等人有開設賭場的重大嫌疑。捋清了該團伙設立主管、財務、客服、代理的組織架構後,臺江警方收網。6月12日,臺江分局治安、網安、合成作戰中心等多部門聯動,在倉山區將以塗某華為首的14名主要犯罪團伙成員抓獲,現場扣押涉案手機30餘部、電腦10餘臺。

目前,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之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近年來,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平臺組織賭博的犯罪行為層出不窮,網絡賭博相對於傳統賭博更具有隱蔽性、迷惑性。網絡賭博與現實中的賭博同樣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均可按照賭博罪、開設賭場罪追究刑事責任。廣大群眾要拒絕參與網絡賭博,更不能參與組織網絡賭博,否則不光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還將面臨法律制裁。

(記者 吳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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