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撫州 肖毅 跳槽那些事兒 撫州微先鋒 2019-08-16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針對省委巡視組在撫巡視期間發現的個別科級領導幹部存在“到社會組織兼職取酬”問題,巡視要求對全市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違規取酬進行清理整頓,為做好舉一反三、立行立改工作,7月9日市委書記肖毅同志進行了專題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從7月11日起,撫州市在全市範圍內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全面開展專項清理整改。此次清理整改的對象包括全市在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科級及以上領導幹部(含比照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清理整改的內容包括:一是違規兼職;二是違規取酬、超標準報銷工作費用。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針對省委巡視組在撫巡視期間發現的個別科級領導幹部存在“到社會組織兼職取酬”問題,巡視要求對全市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違規取酬進行清理整頓,為做好舉一反三、立行立改工作,7月9日市委書記肖毅同志進行了專題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從7月11日起,撫州市在全市範圍內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全面開展專項清理整改。此次清理整改的對象包括全市在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科級及以上領導幹部(含比照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清理整改的內容包括:一是違規兼職;二是違規取酬、超標準報銷工作費用。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在專項清理整改之前,市委組織部會同市紀委、市委巡察辦、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審議了《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針對省委巡視組在撫巡視期間發現的個別科級領導幹部存在“到社會組織兼職取酬”問題,巡視要求對全市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違規取酬進行清理整頓,為做好舉一反三、立行立改工作,7月9日市委書記肖毅同志進行了專題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從7月11日起,撫州市在全市範圍內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全面開展專項清理整改。此次清理整改的對象包括全市在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科級及以上領導幹部(含比照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清理整改的內容包括:一是違規兼職;二是違規取酬、超標準報銷工作費用。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在專項清理整改之前,市委組織部會同市紀委、市委巡察辦、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審議了《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市委組織部專門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有關問題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撫組字〔2019〕94號),要求各地各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立行立改。7月24日,市委組織部向10個縣(區)和 28 個市直單位下發了《督辦單》,要求未履行審批或備案手續的幹部辭去違規兼任的社會組織職務。8月6日至15日,市紀委市監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單位組成五個專項督查組,赴5個縣(區)和22個市本級社會組織開展抽查檢查。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針對省委巡視組在撫巡視期間發現的個別科級領導幹部存在“到社會組織兼職取酬”問題,巡視要求對全市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違規取酬進行清理整頓,為做好舉一反三、立行立改工作,7月9日市委書記肖毅同志進行了專題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從7月11日起,撫州市在全市範圍內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全面開展專項清理整改。此次清理整改的對象包括全市在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科級及以上領導幹部(含比照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清理整改的內容包括:一是違規兼職;二是違規取酬、超標準報銷工作費用。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在專項清理整改之前,市委組織部會同市紀委、市委巡察辦、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審議了《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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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組織部專門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有關問題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撫組字〔2019〕94號),要求各地各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立行立改。7月24日,市委組織部向10個縣(區)和 28 個市直單位下發了《督辦單》,要求未履行審批或備案手續的幹部辭去違規兼任的社會組織職務。8月6日至15日,市紀委市監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單位組成五個專項督查組,赴5個縣(區)和22個市本級社會組織開展抽查檢查。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此次清理整改旨在通過舉一反三,糾治並舉,督促《撫州市市管幹部社會組織兼職管理暫行辦法》(撫組字〔2018〕71號)的落實,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的兼職行為,同時,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將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情況納入幹部日常監管範圍,確保專項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實效、長效。

編輯:徐晴燕、方玉成

審核:王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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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省委巡視組在撫巡視期間發現的個別科級領導幹部存在“到社會組織兼職取酬”問題,巡視要求對全市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違規取酬進行清理整頓,為做好舉一反三、立行立改工作,7月9日市委書記肖毅同志進行了專題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從7月11日起,撫州市在全市範圍內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全面開展專項清理整改。此次清理整改的對象包括全市在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科級及以上領導幹部(含比照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清理整改的內容包括:一是違規兼職;二是違規取酬、超標準報銷工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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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項清理整改之前,市委組織部會同市紀委、市委巡察辦、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審議了《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市委組織部專門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有關問題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撫組字〔2019〕94號),要求各地各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立行立改。7月24日,市委組織部向10個縣(區)和 28 個市直單位下發了《督辦單》,要求未履行審批或備案手續的幹部辭去違規兼任的社會組織職務。8月6日至15日,市紀委市監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單位組成五個專項督查組,赴5個縣(區)和22個市本級社會組織開展抽查檢查。

撫州市對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改

此次清理整改旨在通過舉一反三,糾治並舉,督促《撫州市市管幹部社會組織兼職管理暫行辦法》(撫組字〔2018〕71號)的落實,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的兼職行為,同時,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將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情況納入幹部日常監管範圍,確保專項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實效、長效。

編輯:徐晴燕、方玉成

審核:王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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