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掃黑除惡 快審快判

福泉 黑社會 政治 黔南 黔南州人民檢察院 2019-05-13
福泉:掃黑除惡 快審快判

5月7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對“4·23”涉黑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分別判處吳定飛、楊仁榮等涉黑被告人二十年、九年、六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二十九萬五千元、九萬元等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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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的整個庭審時間均在“五·一”假日期間進行,從2日開始,經過3天的持續審理,合議庭認定公訴機關指控以吳定飛為首的犯罪組織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濫伐林木罪均成立。對涉案十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並於7日上午公開宣判。

福泉:掃黑除惡 快審快判

福泉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和掃黑除惡主力軍作用,積極投身專項鬥爭,一個月內快審快判涉黑案件,增強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打牢思想基礎,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為確保審理工作順利進行,按照事先制定的預案,審理組、應急組和後勤保障組全力以赴,在公安幹警的配合下,打了一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漂亮仗,切實增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平安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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