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扶風交警查獲全縣“黑校車”超員入刑第一案

扶風 刑法 寶雞 交通 轎車 不完美媽媽 扶風同城 2019-05-01

扶風交警查獲全縣“黑校車”

超員入刑第一案

4月28日,扶風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新區東大街現場查獲一起“黑校車”超員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並依《刑法修正案(九)》中相關規定,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違法駕駛人薛某某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這是自“刑九”實施以來,扶風交警查獲的首起“黑校車”超員入刑案。

當日早7時17分,扶風大隊城關中隊民警在縣城新區東大街扶風小學附近開展護學過程中,發現一輛號牌為陝AQ53xx的小型普通客車滿載一車小孩經過,執勤民警當即判斷該車很可能為一輛“黑校車”,隨即攔截檢查,經清點人數,民警發現原本核載8人的車輛,包括駕駛員在內竟然實載了21人,其餘所載的20人均為扶風小學和扶風三小學生,超載高達163%,經核查,該車無校車營運資質,屬於未取得校車標牌從事校車服務違法行為。執勤民警隨即將該車依法扣留,並安排車輛將20名孩子安全轉運。按照執法程序,駕駛員薛某某被傳喚至大隊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審查,駕駛人薛某某,男,現年50歲,扶風縣城關街道辦人,專程駕駛私家車為託管班接送學生。根據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對危險駕駛罪等規定作的重大修改完善,“將從事校車業務嚴重超員、超速行為納入了危險駕駛罪”,駕駛員薛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駕駛人薛某某已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交警提醒:學生的安全問題維繫著社會的穩定,“黑校車”的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參與。校車、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工作是否能取得成效,與老師、家長、學生的安全意識是緊密相連的,需要家、校與職能部門聯合起來,其中,家長的安全意識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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