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割TV資產暴風集團自圓其說:董事席位少於半數,對暴風智能的經營活動無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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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晚,暴風集團揭曉了實控人馮鑫被抓真相。

暴風集團指出,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公安機關拘留。經核查,公司目前未收到針對公司的調查通知,該事項目前不涉嫌單位犯罪,尚未知是否與公司有關。

此前,有媒體報道,馮鑫此番被批捕,主要涉及暴風集團2016年與光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光大資本)共同發起收購英國體育版權公司MP&Silva Holdings S.A.(以下簡稱“MPS”)時,馮鑫在此項目的融資過程中存在行賄行為。

作為暴風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及兼職董祕,馮鑫被公安機關工採取強制措施後,暴風集團的經營是否還能穩定運行,收受到了市場的廣泛關注。

對於這一疑問,暴風集團表示,目前公司核心人員穩定,力爭各方面工作開展不受影響。近期內公司將進一步壓縮運營成本,降低各項成本費用,維持日常經營的穩定。

同時,暴風集團對“切割”鉅虧的TV資產——暴風智能的原因及合理性也做出了迴應。

成本改革

針對“降低成本費用“這一戰略,暴風集團現有管理層開始大刀闊斧地改革,其中 “最大”的動作,莫過於瞬間放棄了旗下核心子公司暴風智能的控制權。

一方面,暴風集團控股股東暴風控股轉讓暴風智能6.748%股權給北京忻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忻沐科技”),股權轉讓價格為1000萬元,暴風控股完全退出;

另一方面,深圳風迷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撤銷暴風集團在暴風智能董事會1名董事提名權,暴風集團不再行使風迷投資對暴風智能的1名董事提名權,徹底失去對暴風智能的實際控制權。

對於放棄優先認購權的原因,暴風集團指出:“公司放棄優先認購權主要系暴風智能的負債較高,公司已在合併報表中承擔其較大虧損,繼續增持不利於公司的持續經營。因此,公司不再繼續增持暴風智能股份。”

暴風集團指出,上述轉讓對象忻沐科技與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不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卻注意到,儘管與上市公司高管不存在關聯,但忻沐科技與暴風智能現有管理層卻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成立於2015年12月16日的忻沐科技,其唯一的股東寧波忻潼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寧波忻潼”)註冊資本100萬元。

企查查顯示,寧波忻潼曾與自然人劉蘋共同成立了一家名為深圳暴風大耳朵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暴風大耳朵”)的公司,自然人伍斌文在該公司擔任監事,不過啟信寶數據顯示,暴風大耳朵已經註銷。

值得注意的是,據暴風智能離職員工爆料,劉蘋是暴風智能的高管,伍斌文則是暴風智能前售後總監。劉蘋、伍斌文,還曾與暴風智能CEO劉耀平一起參與了青島雷霆的出資,間接持股暴風智能。

放棄暴風智能控制權合理性

儘管暴風集團放棄暴風智能股份的優先認購權,但距離其完全擺脫暴風智能還存在一定的距離,其根本就是暴風集團直接持有暴風智能22.60%的股份,深交所對於暴風集團擬不再將暴風智能納入合併報表範圍的合理性發出質疑。

暴風集團則認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的相關規定,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加以確定。控制是指投資方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並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投資方應當在綜合考慮所有相關事實和情況的基礎上對是否控制被投資方進行判斷。

據暴風集團透露, 2017年12月7日其曾與風迷投資簽訂了《董事提名委託函》,約定 為維護暴風智能的控制權和經營管理的穩定,風迷投資同意將對暴風智能的董事提名權委託給公司行使。

在撤銷該委託後,暴風集團不再行使風迷投資對暴風智能的1名董事提名權,這將使得上市公司方對暴風智能擁有少於半數的董事席位,無其他任何受託、潛在表決或合同安排等其他權利,對暴風智能的經營活動無法控制,因此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之規定不再將暴風智能納入合併範圍。

據瞭解,暴風智能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暴風集團直接委派2名,僅佔2/5席位。

暴風集團認為,公司失去對暴風智能的相關經營活動的主導作用,喪失對暴風智能的實際控制權。因此,暴風智能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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